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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小哥”變“個體戶”?模式可複製嗎?

劉柏煊 發布時間:2020-07-30 18:26: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7月29日消息(記者劉柏煊)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像是外賣騎手、帶貨主播等新就業(ye) 形態正在成為(wei) 穩就業(ye) 的重要渠道。不過,新就業(ye) 形態也對傳(chuan) 統用工關(guan) 係提出了新的挑戰。在某知名外賣平台上,已有“外賣小哥”成為(wei) “個(ge) 體(ti) 戶”,以個(ge) 體(ti) 工商戶的身份參與(yu) 日常外賣配送。這種新的用工模式有哪些“利”、又有哪些“弊”?是否具備可複製的價(jia) 值?

  根據媒體(ti) 近日報道,來自江蘇昆山的劉紅光是一名“外賣小哥”。在就業(ye) 服務機構的幫助下,劉紅光通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電子注冊(ce) 係統,拿到了電子營業(ye) 執照,取得了市場主體(ti) 身份。所以,和其他普通外賣員相比,現在的劉紅光是“個(ge) 體(ti) 工商戶”。這也就意味著,他和平台的關(guan) 係目前屬於(yu) 商業(ye) 合作的關(guan) 係。

  長期關(guan) 注靈活用工形式法律問題的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合夥(huo) 人李可書(shu) 認為(wei) ,這種用工模式並不算新,在保險等行業(ye) 存在已久。不過,與(yu) 互聯網新經濟相結合,這算是一種新用工模式的探索。從(cong) 勞動關(guan) 係到合作關(guan) 係,報酬性質、納稅性質以及是否繳納社保及公積金都發生了變化。

  李可書(shu) 表示:“法律關(guan) 係不一樣了,報酬性質也就不一樣了,從(cong) 過去的工資變成現在的類似於(yu) 服務費用;在納稅上也不一樣,過去是勞動收入,現在作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拿到的是經營收入,那麽(me) 適用的稅率也會(hui) 不一樣;基於(yu) 勞動關(guan) 係變成合作關(guan) 係,那麽(me) 也就需要個(ge) 體(ti) 工商戶自己來繳納社保和公積金了。”

  中國勞動和社會(hui) 保障科學研究院就業(ye) 創業(ye) 研究室副主任陳雲(yun) 表示,從(cong) 被雇傭(yong) 變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這樣的新探索在某些方麵對平台和勞動者來說都有好處。“對於(yu) 企業(ye) 來說,在用工方麵可以更靈活,能夠更好地管理好自己的用工成本。對於(yu) 勞動者來說,一方麵可以更加自主地進行擇業(ye) ,同時也可以以個(ge) 體(ti) 戶的身份和更多企業(ye) 或商業(ye) 夥(huo) 伴進行合作,有更大的空間。”

  既然這樣的用工新模式利好平台和勞動者雙方,那是否有大規模複製推廣的可能?

  在李可書(shu) 看來,員工變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參與(yu) 平台運轉和經營,在實際操作中,還會(hui) 有一些繞不開的坎。“第一個(ge) 問題就是經營場所地址問題,如果沒有地址,也就注冊(ce) 不了個(ge) 體(ti) 工商戶。第二個(ge) 問題是,未來,如果個(ge) 體(ti) 工商戶給別人造成傷(shang) 害涉及到賠償(chang) ,以及遇到其他法律風險問題,這個(ge) 要考慮好,否則就容易出糾紛。”

  陳雲(yun) 認為(wei) ,這樣的新用工模式也存在明顯弊端,例如企業(ye) 難以培育自身的核心人力資源和核心技術等;而對於(yu) 勞動者來說,就業(ye) 的穩定性會(hui) 受到影響,勞動保障、社會(hui) 保障等方麵都有一些潛在的風險點。是否可推廣,要因平台和企業(ye) 而異。“要根據企業(ye) 自身的業(ye) 務、自身的管理、自身的來發展,以及人力資源的總體(ti) 狀況等多個(ge) 方麵去進行選擇。”

  另外,陳雲(yun) 提醒,國家目前鼓勵個(ge) 體(ti) 經濟、鼓勵靈活就業(ye) ,但個(ge) 體(ti) 工商戶這樣的用工模式,是就勞動關(guan) 係來說的,是另一個(ge) 方麵的問題,不要對現有政策產(chan) 生誤讀。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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