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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招女生、非985不要 遭遇就業歧視該怎麽破解?

發布時間:2020-07-30 18:58:00來源: 工人日報

  “對不起,我們(men) 今年隻要男生。”

  “你的學校不是雙一流,不符合這次招聘條件。”

  記者采訪發現,有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對勞動者會(hui) 有歧視行為(wei) 。歧視形式主要表現為(wei) 應聘機會(hui) 不均等、招聘錄用標準不平等;就業(ye) 待遇同工不同酬;為(wei) 不同勞動者提供不同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等。針對就業(ye) 歧視,我國法律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當勞動者遭遇就業(ye) 歧視時,可以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日前,2020屆碩士畢業(ye) 生小張在通過審核、麵試等環節並簽訂就業(ye) 協議後,卻由於(yu) “非全日製研究生身份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告知解除就業(ye) 協議,此事一經報道便引發人們(men) 的熱議。

  “對不起,我們(men) 隻收985的簡曆”“我們(men) 不招某某地區的人”“我們(men) 不招女性”……記者采訪調查發現,在求職的過程中,學曆、地域、性別,甚至外貌都可能成為(wei) 被歧視的理由。

  誰在就業(ye) 過程中被歧視

  在北京從(cong) 事媒體(ti) 工作的張宇提起兩(liang) 年前的一次就業(ye) 經曆依舊“耿耿於(yu) 懷”。2018年,碩士畢業(ye) 的張宇應聘一家事業(ye) 單位,從(cong) 投簡曆、筆試再到三輪麵試,一路過關(guan) 斬將進入終麵的時候,麵試官卻因為(wei) 之前招聘的女性都要休產(chan) 假而對她說:“對不起,我們(men) 今年隻要男生。”

  今年碩士畢業(ye) 的申申正在尋找中學教師崗位的就業(ye) 機會(hui) ,她說很多學校要求應聘者本科學曆是985、211或者雙一流學校。申申最新一次投遞簡曆的係統顯示:“你的學校不是雙一流,不符合這次招聘。”

  同樣是今年畢業(ye) 的曆史專(zhuan) 業(ye) 博士生海燕在去年12月秋招期間選擇入職一家科研機構,在她看來,不少私企對應聘者的性別、年齡的要求更嚴(yan) 格一些,同時她發現,對於(yu) 應聘的博士生來說,最終被錄用的相對來說都是本科學曆學校較好的。“是否出身985、211學校隻能說明學習(xi) 成績上的優(you) 勢,但是評價(jia) 一個(ge) 人還應綜合考慮。”她說。

  2018年,一生鮮平台因北京本地人的身份拒絕一位求職者,引起網友憤怒後發布道歉聲明。今年複工複產(chan) 期間,因為(wei) 來自疫情嚴(yan) 重地區而遭到歧視性對待,有對前來應聘求職的湖北籍勞動者設置過高“門檻”和限製性要求,或以崗位招滿為(wei) 理由使得湖北籍勞動者一崗難求。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趙良善介紹,歧視的形式表現在:應聘機會(hui) 不均等、招聘錄用標準不平等;就業(ye) 待遇同工不同酬;為(wei) 不同勞動者提供不同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等。

  被歧視了,是否可以維權

  2013年12月,山西籍女大學生曹菊(化名)訴北京巨人環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人學校)在招聘時強調“僅(jin) 限男性”屬就業(ye) 歧視一案庭審,最終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巨人學校給曹菊3萬(wan) 元,作為(wei) 關(guan) 愛女性平等就業(ye) 專(zhuan) 項資金。這是在《就業(ye) 促進法》發布並生效5年後,首例以“維護女性合法權益”為(wei) 由向法院提起的訴訟,也被媒體(ti) 稱為(wei) 就業(ye) 性別歧視第一案。

  無獨有偶,2014年11月,應屆女大學生小郭應聘一烹飪學校文秘崗位,卻被對方以該崗位“限招男性”的理由拒絕,隨後她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認定烹飪學校侵犯了小郭平等就業(ye) 的權利,對原告實施了就業(ye) 性別歧視,判決(jue) 該烹飪學校賠償(chang) 小郭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該案曾位列全國總工會(hui) 公布的2014年我國十大勞動違法典型案件榜首。

  “《就業(ye) 促進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ye) 和自主擇業(ye) 的權利,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趙良善告訴記者,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中增加了“平等就業(ye) 權糾紛”案由,凡是遇到就業(ye) 歧視的,勞動者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利。

  用人單位如果違反了相關(guan) 規定要承擔什麽(me) 後果?趙良善表示,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如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nei) 容招聘信息的,須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wan) 元以上5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yan) 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則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記者注意到,近兩(liang) 年來,我國對促進就業(ye) 平等愈加重視。2019年2月,人社部等9部門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wei) 促進婦女就業(ye) 的通知》,要求招聘環節中不得以性別為(wei) 由限製婦女求職就業(ye) ,不得將限製生育作為(wei) 錄用條件。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明確要求,依法查處和糾正拒絕招錄疫情嚴(yan) 重地區勞動者等行為(wei) 。而在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消除就業(ye) 性別歧視、將反就業(ye) 歧視納入檢察公益訴訟範圍等內(nei) 容受到代表委員們(men) 的關(guan) 注。

  為(wei) 何就業(ye) 歧視現象屢禁不止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shu) 網以“就業(ye) 歧視”為(wei) 關(guan) 鍵詞搜索發現,裁判年份2010年~2020年相關(guan) 判決(jue) 書(shu) 及裁定書(shu) 共152篇,而其中以就業(ye) 歧視原因為(wei) 判決(jue) 理由的卻不到一半。

  張宇表示,雖然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的性別歧視讓自己很憤怒,但卻未想過要進行維權,“當時隻想著這樣的單位不去也罷,要趕快投下一個(ge) 。”和張宇有同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沈陽的安琪告訴記者,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在求職的時候因為(wei) 30歲已婚未育而被拒,但是“朋友們(men) 一起聊天的時候覺得用人單位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趙良善認為(wei) ,在實際過程中,求職者在一家公司受到歧視後會(hui) 選擇另尋一家,同時,求職者擔心起訴會(hui) 留下記錄,對日後的就業(ye) 不利,為(wei) 了減少麻煩、息事寧人,而決(jue) 定不起訴。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求職者選擇訴訟維權的較少。

  此外,關(guan) 於(yu) 就業(ye) 歧視現象為(wei) 何屢見不鮮,中國勞動關(guan) 係學院勞動關(guan) 係與(yu) 工會(hui) 研究中心研究員曹榮則表示,當前我國就業(ye) 形勢仍較嚴(yan) 峻,一些就業(ye) 崗位供不應求,使得用人單位處於(yu) 優(you) 勢地位,用人單位為(wei) 節省用人成本,縮短流程,希望在招聘中盡快招到創造效益的員工。

  趙良善認為(wei) 另一個(ge) 重要原因是,違法單位的違法成本較低。他建議,為(wei) 促進平等就業(ye) ,應進一步完善法律規定,加大懲罰力度,從(cong) 而增加對勞動者實施歧視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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