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辦法實施高端緊缺人才15%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中新網海口8月27日電 (記者 張茜翼)記者從(cong) 2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hui) 獲悉,海南省政府於(yu) 8月26日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明確了享受海南自貿港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的標準等內(nei) 容,推動海南自貿港15%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落地。
財政部、稅務總局6月23日發布的《關(guan) 於(yu)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指出,“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ge) 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辦法》的出台意味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的實施有標準可依,有規範可循。該《辦法》一共十二條,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明確五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
一是明確享受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的基本條件,即連續繳納6個(ge) 月以上社保(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以及簽訂1年期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guan) 係證明材料。對於(yu) 無法繳納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勞動關(guan) 係證明材料即可享受。
二是明確高端人才的條件,即人才管理部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ge) 納稅年度收入達到30萬(wan) 元以上。年收入30萬(wan) 元以上,是海南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ti) 方案》關(guan) 於(yu) “以薪酬水平為(wei) 主要指標評估人力資源類別”的要求,結合海南實際收入情況提出的高端人才界定標準。這是一個(ge) 動態標準,會(hui) 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三是明確緊缺人才的條件,即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ye) 緊缺人才目錄。該目錄由海南省級人才部門公布並動態調整,包括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及法定機構的人才。
四是明確清單發布程序,由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匯總梳理提出。
五是明確享受方式、事中事後管理等內(nei) 容,包括失信懲戒、爭(zheng) 端解決(jue) 等方麵。
海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shu) 長、省委深改辦(自貿港工委辦)主任孫大海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個(ge) 人所得稅政策優(you) 惠主要體(ti) 現在以下方麵:一是優(you) 惠力度大。香港最高個(ge) 人所得稅率為(wei) 17%,新加坡最高個(ge) 人所得稅率為(wei) 22%,中國境內(nei) 現行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率最高45%,經營所得稅率最高35%,而海南實際稅負不超過15%。二是優(you) 惠範圍廣。目前在國內(nei) 部分區域實行的針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個(ge) 稅優(you) 惠政策,範圍僅(jin) 限定於(yu) 境外人才,海南自貿港個(ge) 稅優(you) 惠政策沒有限定人才來源地,境內(nei) 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同樣適用。
同期發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ye) 緊缺人才需求目錄(2020年版)顯示,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ye) 緊缺人才包含旅遊業(ye) 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現代服務業(ye) 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農(nong) 業(ye) 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醫療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教育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體(ti) 育領域就業(ye) 創業(ye) 的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電信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互聯網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文化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維修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金融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航運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以及物流、建築、海洋油氣、統計類等。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