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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實行購房資格預審 八問八答了解具體細節

發布時間:2020-11-25 19:21:00來源: 四川新聞網

  四川新聞網成都11月24日訊(記者 李丹)11月24日,記者從(cong) 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wei)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貫徹落實《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保持我市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相關(guan) 要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聯合出台了《關(guan) 於(yu) 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guan) 規定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按《通知》相關(guan) 規定執行。青白江區、郊區(市)縣範圍內(nei) 的商品住房銷售工作,可參照《通知》執行。

  根據《通知》,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僅(jin) 向已報名登記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其中無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於(yu) 房源數的70%,剩餘(yu) 房源用於(yu) 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

  公證機構將按照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分類及順序,實施公證搖號排序。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shu) 前,登記購房人選購後所退房源或剩餘(yu) 房源,按照公證搖號排序結果依序遞補。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shu) 後,登記購房人選購後所退房源或剩餘(yu) 房源,由開發企業(ye) 自行組織銷售,並在銷售前發布公告,優(you) 先向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

  消息一出,大家非常關(guan) 注,無房居民家庭的認定標準是什麽(me) ?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認定標準是什麽(me) ?如何理解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資格複核的具體(ti) 順序?等問題,成都市住建局同步發布八問八答,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無房居民家庭的認定標準是什麽(me) ?

  答: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保持我市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無房居民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購買(mai) 的商品住房位於(yu) 成都市住房限購區域的,登記購房人須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

  2.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nei) 名下均無自有產(chan) 權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來無住房轉讓記錄。

  3.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sang) 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達到法定婚齡未婚居民;購房登記時離異已滿兩(liang) 年的單身居民;喪(sang) 偶單身居民等。

  二、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認定標準是什麽(me) ?

  答:安置補償(chang) 協議在2016年10月1日成都市實施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以後生效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根據“拆一購一”原則,以原拆遷房屋所在地為(wei) 區域認定標準,遵照區域住房限購政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補償(chang) 協議生效後,未在成都市住房限購區域內(nei) 購買(mai) 住房;

  2.補償(chang) 協議生效後,已在成都市住房限購區域內(nei) 購買(mai) 住房,但購房日期為(wei) 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購房屋為(wei) 二手住房。

  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成辦發〔2017〕10號),明確自2017年3月24日開始,將二手住房納入限購範圍。

  三、如何理解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資格複核的具體(ti) 順序?

  答:舉(ju) 例來說,比如某一商品住房項目A盤共有房源100套,報名登記結束後,登記購房人數共1000戶,開發企業(ye) 開盤銷售方案明確70套房源用於(yu) 無房居民家庭選購,30套房源用於(yu) 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

  以無房居民複核順序為(wei) 例,若無房居民家庭共有600戶,則先對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並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進行購房資格複核,複核後,若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戶數超過210戶(無房居民家庭房源數的3倍),則按其在該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複核,直至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人數達到210戶時,結束複核工作。

  複核後,若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戶數未達到210戶,則對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進行購房資格審核;複核後,若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戶數超過210戶,則按第二順序無房居民家庭在該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複核,直至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人數達到210戶時,結束複核工作……以此類推。

  四、複核順序中,第三順序和第四順序中提到的“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如何理解?

  答: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是指按照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可在該項目所在區購買(mai) 住房的區域。

  五、項目位於(yu) 成都高新南區的,第二順序如何確定?

  答:因成都高新南區無“同一住房限購區域”,為(wei) 避免第二順序出現大量具備同等條件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情況,對於(yu) 位於(yu) 成都高新南區的商品住房項目,若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超過其房源數3倍,則第二順序按其在成都市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複核。

  例如,A商品住房項目位於(yu)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共有房源100套,報名登記結束後,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超過了房源數3倍,共有400戶。開發企業(ye) 開盤銷售方案明確70套房源用於(yu) 無房居民家庭選購,30套房源用於(yu) 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對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並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進行購房資格複核後,第一順序的無房家庭戶數為(wei) 200戶,未達到210戶。那麽(me) 接下來需繼續按第二順序進行複核。第二順序將按其在成都市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複核,直至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人數達到210戶時,結束複核工作。

  六、按序複核時,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長短如何確定?

  答: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長短依登記購房人本人的情況確定,若登記購房人包括其他家庭成員的,則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時間依最長的一位登記購房人情況確定。

  例如,一家三口,報名登記時,若三人均作為(wei) 登記購房人進行報名登記,則依三人中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時間最長的確定;若僅(jin) 有一人作為(wei) 登記購房人進行報名登記,其他兩(liang) 人僅(jin) 作為(wei) 家庭成員信息進行了填報,則依該登記購房人本人穩定就業(ye) 且連續繳納社保時間確定。

  七、按照複核順序,若最後一位有多戶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具備同等條件,如何確定資格?

  答:當複核確認的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人數達到其房源數3倍時,若最後一位有多戶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具備同等條件,則均納入登記購房人名單,參與(yu) 公證搖號排序選房。

  八、對資格預審結果有異議,如何辦理?

  對預審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購房登記係統、谘詢電話等渠道向擬購房區域購房資格審核部門進行申訴。

  谘詢電話:

  1.五城區、高新區、天府新區:86279136、85156609、86279315、86279104

  2.龍泉驛區:88457409

  3.新都區:89397997

  4.溫江區:82761394

  5.雙流區:67035568

  6.郫都區:87911361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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