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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明確

發布時間:2020-11-26 19:03:00來源: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3日訊(記者 曾金華) 從(cong) 財政部獲悉:為(wei) 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ti) 方案》,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hui) 同海關(guan) 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guan) 於(yu) 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guan) 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全島封關(guan) 運作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ce) 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e) ,進口用於(yu) 生產(chan) 自用、以“兩(liang) 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chan) 加工活動或以“兩(liang) 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免征進口關(guan) 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據悉,“零關(guan) 稅”原輔料實行正麵清單管理。第一批“零關(guan) 稅”原輔料包括椰子等農(nong) 產(chan) 品、煤炭等資源性產(chan) 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製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位稅目商品。清單將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動態調整。

  “‘零關(guan) 稅’及免征進口環節的流轉稅,將有利於(yu) 降低企業(ye) 生產(chan) 成本,提高企業(ye) 的稅後收益,促進企業(ye) 發展,體(ti) 現出自貿港發展重視實體(ti) 經濟及實質性經營的原則,引導更多的人流、物流、資金流向海南集聚,助力自貿港的高水平開放。”北京國家會(hui) 計學院財稅政策與(yu) 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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