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民生

黑龍江高院和金融機構聯合出台35條意見 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製

發布時間:2020-12-01 16:5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哈爾濱12月1日消息(記者馮(feng) 誌遠 通訊員趙麗(li) 麗(li) )12月1日,黑龍江省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製建設新聞發布會(hui) 在黑龍江高院召開,公開發布了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黑龍江監管局聯合製發的《關(guan) 於(yu) 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製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35條,旨在通過建立健全專(zhuan) 業(ye) 高效、有機銜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製,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訴調對接機製。黑龍江全省各級法院要大力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實現一站式糾紛解決(jue) ;金融管理部門要推動建立健全覆蓋麵廣、適應性強、高效便民的金融糾紛調解體(ti) 係,探索建立中立評估機製,逐步提供“投訴+調解+裁決(jue) ”一站式糾紛解決(jue) 服務;金融糾紛調解組織要組建調解專(zhuan) 家庫,探索建立經費保障機製和小額糾紛快速解決(jue) 機製。金融機構還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績效考核評價(jia) ,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意見》明確了訴前對接、訴中對接、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等相互銜接、程序轉換的方式,規定對典型性金融糾紛可作為(wei) 示範案件由法院先行審理判決(jue) ,引導當事人按此標準達成調解協議。還規定由黑龍江高院、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黑龍江監管局成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製工作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hui) 議,協調重大典型金融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共同構建金融風險提示預警機製,防止因個(ge) 案引發係統性金融風險。

(責編: 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