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撈納木錯裸鯉 獲刑並賠生態修複費用
非法捕撈野生魚,不僅(jin) 要承擔刑事責任,還需賠償(chang) 生態修複費用。近日,由拉薩市達孜區檢察院提起的丁某某等四人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已辦結。丁某某等四名被告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七個(ge) 月,緩期一年執行和有期徒刑七個(ge) 月。同時,四名被告人當庭願意承擔因犯罪行為(wei) 造成的全部生態損害賠償(chang) 金32301.45元,並在媒體(ti) 上公開賠禮道歉。
據介紹,2021年5月18日被告人丁某某、陳某某、趙某某、西某等四人分別駕駛車牌號為(wei) 藏CΧΧ081、藏AΧΧ995號車輛,攜帶漁網1張、防水褲5條、氧氣罐4個(ge) 、用於(yu) 固定漁網的鋼筋5根、多功能鋰電池一體(ti) 機1台、魚筐1個(ge) 等工具非法捕撈野生魚1498條。
經西藏自治區農(nong) 牧科學院水產(chan) 科學研究所鑒定,涉案魚類為(wei) 納木錯裸鯉。《西藏自治區農(nong) 牧科學院水產(chan) 科學研究所關(guan) 於(yu) 納木錯漁業(ye) 資源破壞補償(chang) 協議的建議》認定丁某某、陳某某、趙某某、西某等四人在禁漁期和繁殖期非法捕撈,對納木錯裸鯉的種群數量產(chan) 生了直接影響,對區域水生態造成了一定的破壞,建議生態修複方式為(wei) 繳納生態補償(chang) 金,修複費用為(wei) 32301.45元,用於(yu) 次年納木錯漁業(ye) 資源增殖親(qin) 魚購買(mai) 費用支出。
達孜區檢察院依法向達孜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丁某某等四人共同承擔生態修複責任,賠償(chang) 生態修複費用32301.45元,並通過縣級以上媒體(ti) 公開道歉。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主要是針對違法行為(wei) 人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在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當承擔修複受損生態環境的民事責任。達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茹格葉表示,下一步,達孜區檢察院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加大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辦案力度,使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地修複和補償(chang) ,實現懲治違法犯罪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雙贏局麵。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
-
山南邊境管理支隊開展義務植樹活動
近日,山南邊境管理支隊組織40餘名民警,分批次、分階段深入到指定植樹點,開始一年一度的義務植樹活動。 [詳細] -
以金融“活水”建美綠水青山 西藏金融機構持續創新綠色金融發展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經濟綠色發展離不開金融支持。近日,記者從人行拉薩中支獲悉,今年以來,人行拉薩中支秉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詳細] -
生態環境部 2025年實現排汙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全覆蓋
生態環境部11日公布《關於加強排汙許可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3年年底,重點行業實施排汙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到2025年年底,排汙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全覆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