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西藏自治區反饋督察情況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西藏自治區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dang) 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於(yu) 2022年6月1日向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進行反饋。
督察組組長李家祥通報督察報告,自治區黨(dang) 委書(shu) 記王君正作表態發言,自治區黨(dang) 委副書(shu) 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hui) 主任洛桑江村主持會(hui) 議,自治區黨(dang) 委副書(shu) 記、自治區主席嚴(yan) 金海,自治區黨(dang) 委常務副書(shu) 記、自治區政協黨(dang) 組書(shu) 記莊嚴(yan) 出席會(hui) 議。督察組有關(guan) 人員,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有關(guan) 領導,有關(guan) 部門和各市地黨(dang) 政主要負責同誌等參加會(hui) 議。
督察認為(wei) ,西藏自治區認真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西藏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jue) 貫徹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努力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堅決(jue) 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
西藏自治區奮力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努力保護好地球第三極生態。著力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製定實施《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等法規政策。成功創建2個(ge) 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11個(ge) 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
實施《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yu) 建設規劃》,投入83億(yi) 元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係統治理和重點流域水生態保護。深入推進珠峰垃圾治理、冰川生態保護。實施“兩(liang) 江四河”造林綠化等工程,森林覆蓋率提高到12.3%,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47.1%。推進國家公園為(wei) 主體(ti) 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建設,三江源國家公園(唐北區域)獲批準設立。強化高黎貢山西藏段(伯舒拉嶺)等地區生物安全。落實獎補資金,麵向農(nong) 牧民設置生態保護崗位。
全力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製修訂《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打好5大標誌性戰役。持續推進煨桑汙染治理,完成黃標車淘汰和油氣回收治理任務。整治202個(ge) 入河湖排汙口,劃定139個(ge) 縣級、201個(ge) 農(nong) 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汙水處理廠95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290座。2021年全區環境空氣質量優(you) 良天數比率達到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質優(you) 良,土壤環境質量總體(ti) 穩定。
西藏自治區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解決(jue) 了一批群眾(zhong) 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組交辦的1115件群眾(zhong) 舉(ju) 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840件,責令整改235家,立案處罰70家,約談92人,問責9人。
督察指出,近年來,西藏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較大成效,但與(yu)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的殷切希望和明確要求相比,與(yu) 西藏擔負的重大使命和人民群眾(zhong) 期盼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就是對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最大貢獻”理解不到位,對青藏高原冰川等生態係統脆弱敏感、自然生態一旦遭到破壞難以恢複的嚴(yan) 峻現實認識不充分、不清醒。自治區落實《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yu) 建設規劃》不到位,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yu) 建設規劃領導小組成立以來從(cong) 未召開會(hui) 議研究部署、協調推進相關(guan) 工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作為(wei) 牽頭單位,未按要求製定年度實施方案,部分項目督促不力,規劃明確的10大類項目中3大類項目實施未達序時進度。自治區水利廳負責的水土流失治理項目最快進度不足40%,最慢低至6%。
發展與(yu) 保護協同推進不力。日喀則市紮布耶鋰業(ye) 高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準,在紮布耶鹽湖管理範圍內(nei) 違規建設1200公頃鹽田和結晶池,阻隔湖泊水體(ti) 自然交換。該公司還違反礦產(chan) 資源法,在鹽湖周邊違規取土178.4萬(wan) 立方米。當地有關(guan) 部門不管不顧,放任企業(ye) 違法違規開采、破壞生態問題長期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寬鬆軟”,落實國家產(chan) 業(ye) 政策不到位,違法違規建設禁而不絕。自治區2018年以來共對56個(ge) 未批先建項目進行查處,但由於(yu) 後期監管未跟上,仍有部分項目違規生產(chan) 建設。自治區“十三五”期間新上的6條水泥熟料生產(chan) 線均批小建大,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監管不到位,放任其點火投產(chan) 。昌都市問題尤為(wei) 突出,4個(ge) 水泥熟料項目實際建成產(chan) 能超過批準產(chan) 能的41.2%,部分水泥企業(ye) 礦山開采對生態造成嚴(yan) 重破壞。
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西藏空港新區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嚴(yan) 重滯後,應於(yu) 2020年前建設的汙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至督察時仍未開工,大量生活汙水直排吉雄幹渠。2021年12月,自治區有關(guan) 部門下達督辦通知要求整改,但空港新區管委會(hui) 隻是通過定期開閘放水解決(jue) 幹渠水體(ti) 黑臭問題,治標不治本。自治區交通運輸部門對建設單位監管不嚴(yan) ,交通建設領域生態破壞和環境違法問題十分嚴(yan) 重,僅(jin) 2022年3月就發現81起破壞行為(wei) 。
西藏交通建設集團2017年以來因生態環境問題19次受到處罰,在實施工程期間,擅自新增、擴大取土取料點64處,違規占地6200餘(yu) 畝(mu) ,其中部分位於(yu) 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林芝市生態環境保護考核不嚴(yan) ,沒有發揮應有的警示作用。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部分整改任務未完成。自然保護區內(nei) 應於(yu) 2020年底前退出的243宗礦業(ye) 權,還有44宗未按時退出。日喀則市汙水直排問題未解決(jue) ,每天仍有約2萬(wan) 噸生活汙水直排年楚河;日喀則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直未建成汙水處理設施,生活汙水長期直排,形成約7000立方米的汙水坑。應於(yu) 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的35個(ge) 曆史遺留礦山有5個(ge) 未完成治理。自治區排查出需要治理的露天采場共415個(ge) ,有126個(ge) 沒有完成恢複治理。阿裏地區砂金礦生態恢複尚未全麵完成,盜探、盜采風險依然存在。
二是自然生態保護領域問題較多。部分高原湖泊保護不到位。色林錯環湖還有320.5公裏網圍欄沒有徹底拆除,影響自然生態係統完整性,幹擾藏羚羊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正常遷徙和生存繁衍。《西藏羊卓雍錯生態環境保護實施方案(2013—2016年)》提出建設3個(ge) 汙水收集處理工程,山南市落實不力,有2個(ge) 至督察時仍未實施,1個(ge) 未正式投運。八宿縣對然烏(wu) 湖景區環境保護重視不夠,未同步建設汙水收集處理設施,旅遊旺季時景區部分汙水直排然烏(wu) 湖。
草原保護問題突出。國家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本草原劃定工作,自治區直到2022年3月才著手編製劃定方案。西藏草原麵積占青藏高寒草原區麵積的六成以上,但僅(jin) 完成國家規劃提出的人工種草保留麵積、草原改良麵積任務的3.5%和0.9%。一些地方的草原遭到嚴(yan) 重破壞。2018年以來,那曲市、色尼區多次以地方文件變相批準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多個(ge) 砂石料場,未要求辦理采礦許可證和草原征占用手續等,放任其長期非法開采,大量剝離廢石隨意堆棄壓占破壞草地,部分剝離的草皮層基本喪(sang) 失移植恢複價(jia) 值。那曲市羅瑪鎮五村砂石礦2018年7月就已關(guan) 閉,破壞的草原至今未完成生態修複。
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不規範。自治區自然保護地有關(guan) 主管部門推進規劃修編工作不力,無規可依問題較為(wei) 突出。全區19個(ge) 自治區級及以上風景名勝區中,18個(ge) 總體(ti) 規劃未獲批準;23個(ge) 自治區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中,18個(ge) 總體(ti) 規劃已經到期。芒康滇金絲(si) 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ti) 規劃早在2010年就已到期,規劃修編仍未完成。自治區自然保護地領導小組辦公室多次越權批準日喀則市拉孜縣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chong) 區內(nei) 開展工程建設。日喀則市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nei) 規劃了城市建設區域,桑珠孜區據此在保護區內(nei) 違規建設房地產(chan) 等項目。日喀則市吉甫峽穀景區、林芝市崗雲(yun) 杉林景區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nei) 建設旅遊設施。個(ge) 別位於(yu) 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chong) 區的小水電退出不徹底。
三是環境基礎設施缺口較大。自治區7個(ge) 市地所在城市生活汙水集中收集率均低於(yu) 40%,其中日喀則、昌都、林芝市分別僅(jin) 為(wei) 11.4%、16%、16.3%。拉薩市2020年城市生活汙水集中收集率為(wei) 22.8%,較2019年下降了3.2個(ge) 百分點,每天大量生活汙水直排。林芝市巴宜區汙水處理廠和河西汙水處理廠因管網配套不完善,不能穩定運行。全區有18個(ge) 縣城沒有建成汙水處理設施,阿裏地區日土縣等部分建成的汙水處理廠不能正常穩定運行。
生活垃圾處理能力不足。全區有24個(ge) 區縣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處於(yu) 滿庫容或基本滿庫容狀態,普遍沒有安排新建處理項目,生活垃圾麵臨(lin) “無處可去”的隱患。那曲市比如縣生活垃圾處理項目雖列入了“十三五”建設規劃,但尚未開工建設。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寬鬆,運行不規範,存在滲濾液處理不到位、垃圾超出壩體(ti) 高度填埋問題。
醫療廢物和廢水處理短板明顯。日喀則、林芝、山南等市一些特定類別的醫療廢物需集中轉運至拉薩市處置,導致部分醫療廢物處置不及時,存在環境風險。一些地方對醫療廢水汙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監管不力,存在超標排放、運行不穩定等問題。
督察要求,西藏自治區要堅決(jue) 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麵貫徹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切實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保護好冰川、高原湖泊等自然生態係統,推進自然保護地體(ti) 係建設。強化建設項目和礦產(chan) 、旅遊資源開發管理,嚴(yan) 控“兩(liang) 高”項目盲目上馬。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高度重視群眾(zhong) 環境信訪問題辦理,切實解決(jue) 好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guan) 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yan) 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guan) 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西藏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製定整改方案,在45個(ge) 工作日內(nei) 報送黨(dang) 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guan) 規定向社會(hui) 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guan) 規定移交西藏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處理。
王君正在表態中指出,感謝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西藏工作的關(guan) 心支持,督察組反饋的意見,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充分肯定了西藏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加快推進西藏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同時嚴(yan) 肅指出了西藏在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自然生態領域、環境基礎設施等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工作短板,提出了明確整改要求。我們(men) 完全讚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
王君正強調,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堅決(jue) 扛起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政治責任、為(wei) 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作貢獻的神聖使命、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的時代重任,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上來,統一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要求上來,切實保護好雪域高原的生靈草木、萬(wan) 水千山,以實際行動擁護“兩(liang) 個(ge) 確立”、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要堅決(jue) 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堅持政治導向、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民生導向,全麵梳理分析,深入剖析問題根源、逐條研究整改措施,認真製定整改方案,堅決(jue) 、全麵、係統完成整改任務,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堅定堅決(jue) 落到實處。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定不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健全生態文明製度體(ti) 係,走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之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努力建設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著力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奮力譜寫(xie) 新時代美麗(li) 西藏建設新篇章,以優(you) 異成績迎接黨(dang) 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會(hui) 議以視頻形式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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