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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共有水庫工程203座 製定水利工程相關管護地方標準

發布時間:2022-12-05 16:5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青海:共有水庫工程203座製定水利工程相關(guan) 管護地方標準

  圖為(wei) 青海引大濟湟黑泉水庫。(資料圖) 青海省水利廳 供圖

  青海省目前共有水庫工程203座、堤防工程469段1599餘(yu) 公裏、灌區工程1161處,其中萬(wan) 畝(mu) 以上的灌區工程90處。

  青海省水利廳2日發布消息,由青海省水利工程運行服務中心起草申報的《水利工程(水庫、堤防、灌區)管護定額》地方標準,將於(yu) 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將為(wei) 青海省水庫、堤防、灌區維修管護等填補相關(guan) 領域的空白。

  青海省水利工程運行服務中心相關(guan) 部門負責人表示,此前,青海省水庫、堤防和灌區工程維修養(yang) 護經費測算一般參照水利部2004年製定的《水利工程維修養(yang) 護定額標準》,但由於(yu) 水利工程維修養(yang) 護項目構成、單價(jia) 等內(nei) 容對照青海省國民經濟水平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編製《水利工程(水庫、堤防、灌區)管護定額》十分必要。

  據悉,《水利工程(水庫、堤防、灌區)管護定額》地方標準的發布,填補了青海省水利工程管護等相關(guan) 工作無規可依的空白,進一步明確了青海省水庫、堤防、灌區維修管護工程量,規範了水庫、堤防、灌區維修養(yang) 護資金預算編製,提高了資金使用效果,為(wei) 推動“十四五”期間青海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和水利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青海省水利工程運行服務中心黨(dang) 委書(shu) 記、主任丁瑩說:“《水利工程(水庫、堤防、灌區)管護定額》地方標準的實施,將為(wei) 規範水利工程管護經費、指導地方開展水利工程維修養(yang) 護提供依據和標準,確保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有人養(yang) ’,達到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1.0’向‘效益充分發揮2.0’轉變。”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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