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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團區委簽訂合作協議 借助社會力量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發布時間:2020-05-18 09:32:00來源: 西藏商報

  為(wei) 深入拓展西藏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聯合舉(ju) 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建設合作協議會(hui) 簽儀(yi) 式。協議簽訂後,西藏檢察機關(guan) 和共青團組織將借助社會(hui) 力量,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體(ti) 係。記者 婁夢琳

  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近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舉(ju) 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建設合作協議會(hui) 簽儀(yi) 式。這既是深入拓展西藏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具體(ti) 舉(ju) 措,也是西藏共青團組織與(yu) 檢察機關(guan) 之間深化工作合作、服務西藏青少年健康成長發展的重要標誌。

  2019年4月3日,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和團中央權益部共同下發《關(guan) 於(yu) 確定首批委托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建設工作單位的通知》,確定了40個(ge) 首批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建設試點,其中拉薩市城關(guan) 區人民檢察院和共青團拉薩市城關(guan) 區委員會(hui) 位列其中。在一年的試點工作中,拉薩市城關(guan) 區人民檢察院和共青團拉薩市城關(guan) 區委員會(hui) 密切合作,建立聯動機製、引入專(zhuan) 業(ye) 社工,在被害未成年人和罪錯未成年人社會(hui) 觀護、心理疏導、親(qin) 職教育、社會(hui) 調查、合適成年人到場等方麵開展了切實有效的工作,為(wei) 加強西藏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探索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的路徑和機製積累了寶貴經驗。

  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結合全區實際情況,就西藏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建設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作協議。合作協議分為(wei) 目標任務、合作方式、合作內(nei) 容、配套保障四大部分,主要目標任務是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落實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訴訟程序,實現專(zhuan) 業(ye) 化辦案與(yu) 社會(hui) 化保護配合銜接。

  解決(jue) 未成年人維權困難問題

  此次合作協議主要強調了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chuan) 和犯罪預防、強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推動完善相關(guan) 法律和政策幾方麵的工作內(nei) 容。協議約定,西藏共青團組織培育扶持青少年司法類社會(hui) 工作服務機構,推動構建在未成年人司法活動中能夠提供專(zhuan) 業(ye) 服務和幫助的社會(hui) 工作者隊伍,協助開展附條件不起訴考察幫教、社會(hui) 調查、合適成年人到場、心理疏導、法庭教育、社會(hui) 觀護、被害人救助等工作;檢察機關(guan)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製,建立檢察官在法律監督過程中麵向青少年開展法治教育的製度規範;共青團組織發展壯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隊伍和誌願者隊伍;檢察機關(guan) 、共青團加強資源整合、項目合作,深化“法治進校園”“青少年學法用法網上知識競賽”“青春與(yu) 法同行”“藏漢雙語模擬法庭”等活動。協議簽訂後,檢察機關(guan) 和共青團組織將借助社會(hui) 力量,解決(jue) 涉罪未成年人、有嚴(yan) 重不良行為(wei) 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人當事人幫教維權方麵的實際困難,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體(ti) 係。

  為(wei) 青少年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黨(dang) 組書(shu) 記、書(shu) 記巴塔表示,共青團作為(wei) 黨(dang) 聯係青年的橋梁和紐帶,在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發展方麵負有重要職責。今後,共青團組織將以此次合作協議的簽訂為(wei) 契機,進一步深化與(yu) 檢察機關(guan) 等方麵的合作,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和成效,與(yu) 檢察機關(guan) 一道推進西藏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專(zhuan) 業(ye) 化、規範化、社會(hui) 化建設。我們(men) 有信心在既有的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yu) 檢察機關(guan) 的優(you) 勢互補、信息互通、工作互助、資源共享,共同為(wei) 西藏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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