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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發出警示 “校園貸”又出現新騙局

張楠 發布時間:2020-10-27 10:25:00來源: 北京晚報

  “校園貸”再現新騙局,改頭換麵挖陷阱專(zhuan) 坑大學生。調查顯示,“校園貸”相關(guan) 詐騙在今年上半年又出現了高發情況。今天上午,中消協發出消費警示,提醒學生“擦亮”雙眼,警惕各類不良“校園貸”陷阱。

  “校園貸”是主要麵向大學生群體(ti) 的一項借貸業(ye) 務,其初衷主要是為(wei) 家境貧寒的學生提供貸款完成學業(ye) ,或是為(wei) 在校生創新創業(ye) 解決(jue) 資金短缺問題。但是,由於(yu) 當前“校園貸”市場存在辦理貸款業(ye) 務門檻低、經營者資質參差不齊、身份審核形同虛設、合同信息不透明、風險提示不充分等一係列問題,導致一些不法借貸機構將“校園貸”變成了“校園害”,造成了不良的社會(hui) 影響。

  有調查發現,“校園貸”有關(guan) 詐騙在今年上半年又出現了高發情況。比如近期,全國多個(ge) 地方都出現了“注銷校園貸”新騙局,不少在校以及剛畢業(ye) 不久的大學生紛紛“中招”,被騙金額少則幾千,多則幾十萬(wan) 。

  為(wei) 保護學生財產(chan) 安全,避免陷入形形色色的“校園貸”陷阱,中消協發出消費警示。警惕“注銷校園貸”騙局,不向陌生賬戶轉賬。實際上,相關(guan) 部門、業(ye) 內(nei) 並沒有推出所謂的“注銷校園貸”操作,個(ge) 人征信信息也無法人為(wei) 修改,隻要大學生借款後能夠按時還清貸款,就不會(hui) 影響到個(ge) 人征信。在接到自稱貸款平台工作人員要求“注銷校園貸”或類似的電話時,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保護好自身財產(chan) 安全,不輕易向陌生賬戶轉賬。

  大學生應該根據自身經濟條件製定消費計劃,避免過度消費和超前消費,不盲目消費,不跟風攀比。如果確需申請貸款的,一定先和父母溝通,認真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並向正規的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業(ye) 務。

  同時,還應提高個(ge) 人信息保護意識,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手機號以及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不掃描不明來源的二維碼,也不輕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宿舍地址、父母聯係電話等信息,以免被騙子所利用。

  學生們(men) 如不慎踏入不良“校園貸”陷阱或者遇到疑似不良“校園貸”詐騙的情形,應積極收集並留存有關(guan) 證據,可通過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發的“中國學生資助”微信公眾(zhong) 號裏麵的“舉(ju) 報通道”欄目如實進行登記舉(ju) 報、提供線索,或直接撥打110報警求助。

  “校園貸”三大陷阱

  ●一是“注銷校園貸”借注銷之名向大學生行騙。

  10月8日,小陳突然接到一個(ge) 自稱是某貸款公司客服的電話,稱其大學期間借的一筆9000元“校園貸”未還,可能會(hui) 影響到個(ge) 人征信。在對方的指導下,小陳向多個(ge) APP申請到3筆總計65000元的貸款。當察覺事情不對勁時,才發現一下午已損失了6萬(wan) 多元。

  ●二是“套路貸”潛入校園,學生貸款容易還貸難。

  因想購買(mai) 新款手機,大學生小李在某公司線上貸款平台貸款5000元。因無法按期歸還,導致利息越來越高,短短6個(ge) 月貸款從(cong) 5000元增長到十幾萬(wan) 元。經公安機關(guan) 調查發現,該公司在一年內(nei) ,“套路”了700多名在校大學生。原來,“套路貸”一般會(hui) 通過微信、QQ、微博等學生經常使用的社交媒體(ti) 或是在校園學生集中區域發布小廣告,並宣稱“無門檻、零利息、免擔保”,一旦學生“上鉤”,這些不法借貸公司會(hui) 迅速為(wei) 學生辦理貸款,並通過設置合同陷阱、開具遠高於(yu) 貸款金額的借條、故意讓學生逾期等方式“步步設套”。如果借款的學生無法償(chang) 還貸款,借貸公司會(hui) 主動為(wei) 其介紹另一家借貸公司,通過“拆東(dong) 牆補西牆”的方式償(chang) 還,使學生們(men) 的債(zhai) 務越滾越大。

  ●三是巧立名目逃避監管,“培訓貸”“創業(ye) 貸”等馬甲層出不窮。

  一些不法機構為(wei) 了逃避監管部門的查處,改頭換麵,有的打著“培訓貸”“創業(ye) 貸”“求職貸”“畢業(ye) 貸”等旗號,采取更為(wei) 隱蔽的營銷手段,繼續向在校大學生違規放貸;有的則披上了分期購物商城或者貸款超市等“馬甲”來打掩護,但本質仍是不良“校園貸”。一些不法培訓機構以就業(ye) 講座、代理招聘等名義(yi) 進駐校園開展宣傳(chuan) 活動,在麵試或職業(ye) 測評中以“工作能力不足”為(wei) 由,要求應聘學生先“貸款培訓”,並以“培訓完後可以在公司或者分公司甚至合作單位工作”“100%安排就業(ye) ”“貸款免手續費、免利息、0首付”等說辭誘騙學生與(yu) 其指定的第三方借貸平台簽訂“培訓貸款”合同。期間,這些不法機構故意模糊本身經營範圍,進行誇大、虛假宣傳(chuan) ,隱瞞貸款風險,甚至與(yu) 第三方借貸平台合作,違規向沒有償(chang) 還能力的學生放款,最終造成學生不僅(jin) 工作沒有著落,還背負上了高額的債(zhai) 務。

(責編: 常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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