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海出台九條新措施以更好滿足居民多元化居住需求,包括進一步優(you) 化住房限購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優(you) 化住房信貸政策等。
這份名為(wei) 《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本市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明確,在限購政策調整方麵,通知明確差異化、分區域調整優(you) 化住房限購政策,非滬籍居民購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ge) 稅年限“五改三”,即從(cong) “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整為(wei) “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五個(ge) 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購房“三改二”,即從(cong) “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調整為(wei) “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lin) 港新片區的非滬籍人才購房繼續執行“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規定。
五個(ge) 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擴大至所在區全域;非滬籍單身人士購房區域擴大至外環內(nei) 二手住房。
此外,相關(guan) 政策口徑也進行了調整。如取消離異購房合並計算住房套數規定,對夫妻離異後購房的,不再按離異前家庭計算擁有住房套數;已贈與(yu) 住房不再計入贈與(yu) 人擁有住房套數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支持企業(ye) 購房用於(yu) 職工租住,企業(ye) 購買(mai) 2000年前竣工、建築麵積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於(yu) 職工租住的,不再限定購買(mai) 住房套數。
在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麵,通知允許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增購1套住房,即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再購買(mai) 1套住房;並優(you) 化多子女家庭在個(ge) 人住房貸款中首套住房認定標準,減少其購房利息負擔。
在優(you) 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麵,首套住房個(ge) 人商貸利率下限調整為(wei) 不低於(yu) 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jia) 利率(LPR)減45個(ge) 基點,首付款比例下限調整為(wei) 20%;二套住房個(ge) 人商貸利率下限調整為(wei) 不低於(yu) LPR減5個(ge) 基點,首付款比例下限調整為(wei) 35%;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lin) 港新片區,嘉定、青浦、鬆江、奉賢、寶山、金山等6個(ge) 區域繼續實行差異化政策,二套住房個(ge) 人商貸利率下限調整為(wei) LPR減25個(ge) 基點,首付款比例下限調整為(wei) 30%。
購買(mai) 首套住房的職工,個(ge) 人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至80萬(wan) 元,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至160萬(wan) 元。多子女家庭貸款購買(mai) 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在此基礎上上浮20%,即最高可達192萬(wan) 元。購買(mai) 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職工,個(ge) 人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至65萬(wan) 元,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30萬(wan) 元。
在支持居住困難家庭改善居住條件方麵,通知提出對符合條件的“以舊換新”居民家庭,給予住房置換期間過渡租房、裝修搬家等適度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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