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製的指導意見》,提出要進一步放開放寬參保的戶籍限製,建立居民參保的激勵機製。
根據《指導意見》,我國將建立居民醫保的參保激勵機製,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群眾(zhong) ,從(cong) 第5年起每多參保1年就會(hui) 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少一千元;對於(yu) 當年沒有使用醫保基金的參保群眾(zhong) ,第二年就會(hui) 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少一千元;對在非集中征繳期繳費參保和斷繳人員再參保,設置待遇等待期,公平維護全體(ti) 參保人利益;同時,進一步放開放寬在常住地、就業(ye) 地參加基本醫保的戶籍限製,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er) 童在常住地參保工作;在完善籌資和待遇政策方麵,將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共濟範圍擴展到近親(qin) 屬,如果近親(qin) 屬是參保人,還可在報銷醫療費用時,使用關(guan) 聯的職工醫保參保人的個(ge) 人賬戶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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