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對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ti) 製機製作出專(zhuan) 門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如何認識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ti) 製機製的重要意義(yi) ?怎樣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製約監督下運行?新華社記者采訪了最高人民法院黨(dang) 組成員、副院長賀小榮。
構建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重要保障
問:如何看待《決(jue) 定》對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ti) 製機製作出專(zhuan) 門部署?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建設深入推進,公正執法司法的體(ti) 製機製更加成熟定型。進一步深化公正執法司法體(ti) 製機製改革,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提高國家治理水平、服務和保障中國式現代化有重大意義(yi) 。
一是構建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重要保障。要恪守民法典確立的物權法定原則,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產(chan) 權,將“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落實到具體(ti) 實踐中,營造有利於(yu) 公平競爭(zheng) 的執法司法環境。要進一步健全企業(ye) 破產(chan) 機製,探索建立個(ge) 人破產(chan) 製度,推動民事強製執行與(yu) 破產(chan) 製度的有機銜接,完善經營主體(ti) 退出製度。要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等公權力手段介入民商事平等主體(ti) 之間的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的執法司法體(ti) 製機製。
二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要深化行政執法體(ti) 製機製改革,明確執法範圍、完善執法程序、健全裁量基準。要深化司法體(ti) 製綜合配套改革,建設以公正高效權威為(wei) 特征、以人民群眾(zhong) 感受到公平正義(yi) 為(wei) 目標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司法製度。要健全執法司法相互銜接和配合製約機製,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
三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內(nei) 在要求。要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加大對人身、財產(chan) 權益保護力度,提高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健全行政複議與(yu) 行政訴訟製度,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急難愁盼問題。要完善公益訴訟製度,推進汙染防治和綠色轉型,促進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
四是妥善應對紛繁複雜國際國內(nei) 形勢變化的迫切需要。要著力破解影響公正執法司法和實現公平正義(yi) 的體(ti) 製機製障礙,彰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司法製度優(you) 勢,更好將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
進一步完善執法司法製約監督體(ti) 係
問:怎樣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製約監督下運行?
答:《決(jue) 定》提出“監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審判機關(guan) 、司法行政機關(guan) 各司其職”“監察權、偵(zhen) 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製約”,這是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ti) 製機製、規範執法司法權力運行,確保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的重要舉(ju) 措。
進一步完善執法司法製約監督體(ti) 係,要完善監察調查程序與(yu) 刑事訴訟程序的有序銜接,加大權力之間的相互製約力度,全麵落實以審判為(wei) 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切實把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
要強化係統思維,堅持頂層設計和法治實踐相結合,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在更高水平實現法治領域改革的係統集成,保證各執法司法機關(guan) 既各司其職、又協調有序。
要同步加強黨(dang) 內(nei) 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社會(hui) 監督、輿論監督等各方麵監督,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切實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
為(wei) 徹底解決(jue) 執行難提供體(ti) 製機製保障
問:執行工作關(guan) 係公平正義(yi) “最後一公裏”,如何推動徹底解決(jue) 執行難?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取得長足進步,但執行難、執行亂(luan) 問題仍然存在,必須綜合施策、係統治理。《決(jue) 定》對此作出重要部署,為(wei) 徹底解決(jue) 執行難提供體(ti) 製機製保障,切實維護司法的公正、公信。
一是繼續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形成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製約的工作機製。二是健全國家執行體(ti) 製,堅持以國家強製力為(wei) 後盾,在遵循執行權兼具司法權與(yu) 行政權雙重屬性的基礎上,探索建立上下聯動、高效運行的執行體(ti) 製機製。三是強化當事人、檢察機關(guan) 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加大執行行為(wei) 和執行環節的公開力度,確保公正及時實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確保司法權力規範高效運行
問:《決(jue) 定》明確要求“深化和規範司法公開,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製”,這方麵將有哪些舉(ju) 措?
答:深化和規範司法公開,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製,是從(cong) 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加強內(nei) 部監督製約兩(liang) 個(ge) 角度,確保司法權力規範高效運行,從(cong) 體(ti) 製機製上確保司法公正。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充分發揮司法公開對司法權力運行的監督製約作用,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製。同時,要充分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和各類社會(hui) 組織依法享有的正當權益,辦好、優(you) 化中國裁判文書(shu) 網,建設好人民法院案例庫,加強法律文書(shu) 釋法說理,統一裁判尺度,發揮司法裁判的評價(jia) 、引領、教育功能,回應人民群眾(zhong) 更深層次的司法公開需求。
在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製方麵,既要堅持司法責任製改革的既有原則和方向,同時要加大對司法權力的內(nei) 部監督製約。
完善合議庭、法官會(hui) 議、審判委員會(hui) 責任機製——以嚴(yan) 格的審判責任製為(wei) 核心,以科學的審判權力運行機製為(wei) 前提,以明晰的審判組織權限和審判人員職責為(wei) 基礎,以有效的審判管理和監督製度為(wei) 保障,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實現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有序、製約有效,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明確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的權責邊界——要強化院庭長的監督管理責任,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同時要尊重審判權力的運行規律,院庭長不得直接改變審判組織的合議結果,不得替代獨任法官、合議庭作出裁判。院庭長的監督管理要依法行使、全程留痕、有據可查,對來自內(nei) 外部的不當幹預過問形成有效的製約監督機製。
健全司法責任甄別、追究和懲戒製度——發揮法官懲戒委員會(hui) 的作用,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
監督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使職權
問:如何深化行政案件管轄製度改革,加大對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使職權的監督力度?
答:行政訴訟又稱“民告官”,其職能之一就是監督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使職權。《決(jue) 定》明確提出“深化行政案件級別管轄、集中管轄、異地管轄改革”,解決(jue) 訴訟“主客場”問題,保障法院公正審判,監督政府依法行政。
我們(men) 將統籌監督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政與(yu) 行政爭(zheng) 議實質化解,統籌排除地方不當幹預與(yu) 司法便民,建立向上提級管轄與(yu) 向下移送管轄相結合的管轄機製,調整優(you) 化集中管轄法院設置,賦予當事人在本地法院與(yu) 異地法院起訴的選擇權,加大對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使職權的監督力度。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