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重慶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9月1日調整優(you) 化房地產(chan) 交易政策,中心城區取消新購住房限售,居民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近日印發調整優(you) 化房地產(chan) 交易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慶市中心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網簽備案時間為(wei) 準),取得不動產(chan) 權證書(shu) 後即可上市交易。同時優(you) 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在重慶市申請商業(ye) 性個(ge) 人住房貸款購買(mai) 商品住房時,僅(jin) 核查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的住房情況,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無住房的,認定為(wei) 首套房。居民將重慶市內(nei) 自有存量住房盤活用作租賃住房,且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在重慶市購買(mai) 住房時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此外,重慶支持住房“以舊換新”。該通知還規定,對2023年9月1日以來出售重慶市內(nei) 自有住房,並於(yu)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區購買(mai) 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備案時間為(wei) 準)且完成契稅繳納的,由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hui) )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給予每套新購住房不低於(yu) 總房款0.5%的補貼。(記者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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