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
作者:羅峰(共上海市委黨(dang) 校副校長、教授,上海市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shu) 長)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jia) 值,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人不懈的價(jia) 值追求。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製度體(ti) 係”。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jin) 是一種理念,而且是有著係統製度支撐的現實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及其在中國製度體(ti) 係下的展開,不僅(jin) 承繼馬克思主義(yi) 民主觀價(jia) 值內(nei) 核,也為(wei) 民主效能的發揮、民主精義(yi) 的彰顯提供了多重保障。
承繼馬克思主義(yi) 民主觀價(jia) 值內(nei) 核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尊重人民主體(ti) 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我們(men) 黨(dang) 的一貫主張。”在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概念中,“人民民主”意味著人民的主體(ti) 性,標示著人民至上的價(jia) 值取向;“全過程”則揭示了民主的實踐樣態,標示著其全方位、全鏈條和全覆蓋的現實特質。
就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jia) 值意蘊來看,這一理念接通了關(guan) 於(yu) 民主概念的共識性特征,即意味著作為(wei) 複數形態的人民是公共權力的終極所有者,而不是由少數特權階層掌握公共權力的運作與(yu) 公共資源的配置;同時,在馬克思主義(yi) 經典作家那裏,把具體(ti) 的國家製度放在民主製中去考察,其“本身隻表現為(wei) 一種規定,即人民的自我規定”,是“人民的特定內(nei) 容”,把國家製度視為(wei) 人民的“規定”與(yu) “特定內(nei) 容”,其實質上就是人民的統治,這與(yu) 民主的價(jia) 值內(nei) 核並無二致。馬克思主義(yi) 經典作家認為(wei) ,“人民的自我規定”要真正得以實現,不僅(jin) 需要民主參與(yu) 的主體(ti) 與(yu) 覆蓋的範圍具有廣泛性,也需要程序上的全鏈條,即將民主的價(jia) 值貫穿公共權力運作的全過程,否則人民的主體(ti) 性就無以實現。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wei) 人民民主創造性展開的具體(ti) 樣態,其本身就承繼了馬克思主義(yi) 對民主的經典表述;同時,按照馬克思主義(yi) 民主觀,全過程人民民主隻有置於(yu) 國家製度框架下,其具體(ti) 展開與(yu) 運作才有堅實製度支撐和廣泛民眾(zhong) 參與(yu) ,民主的本源價(jia) 值——人民主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彰顯。
保障參與(yu) 主體(ti) 的廣泛性
作為(wei) 人民民主的具體(ti) 展開形態,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人民”體(ti) 現了民主的本質屬性,有效的民主製度必須創設製度通道讓人民廣泛參與(yu) ,使公共決(jue) 策、公共管理和公共事務的治理體(ti) 現社會(hui) 最大多數人的意誌,是“社會(hui) 最大公約數”而不是少數人的意願在其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
西式代議製民主與(yu) 人民民主有著本質區別,“多元政治”隻是其表麵現象,它在實質上是少數特權階層控製的政治遊戲,社會(hui) 大多數人的政治參與(yu) 被限定在狹小範圍,其利益被排除在公共議程之外,人民的權力被空置。
全過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能避免人民權力被空置,關(guan) 鍵在於(yu) 我們(men) 有保證最廣大人民參與(yu) 的製度化體(ti) 係,如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新型政黨(dang) 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以及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等。特別是在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的製度集成中,不僅(jin) 強調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製度建設、健全協商民主機製、健全基層民主製度,還提出要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這些製度容納了最廣泛的政治參與(yu) 主體(ti) 性力量,既包括組織化的主體(ti) ,如政黨(dang) 、政府、市場組織和社會(hui) 組織等,也包括非組織化主體(ti) ,如基層廣大群眾(zhong) 、公民個(ge) 體(ti) 。參與(yu) 主體(ti) 的廣泛性,有力詮釋和支撐了人民概念的包容性和聚合性,人民主體(ti) 性地位有了明確的組織支撐和製度保障。
保障過程環節的完整性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人民隻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yu) 的權利,人民隻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yi) 的。”西方民主的一個(ge) 經典理論,就是熊彼特把民主的核心問題從(cong) “由誰統治”置換成了“選舉(ju) 誰來統治”,將民主異化為(wei) “選主”,這樣推行的民主就簡化為(wei) 挑選統治者的程序性、技術性問題。實質上,人民利益要得到有效表達、維護與(yu) 實現,絕對不能僅(jin) 僅(jin) 靠“選舉(ju) ”,選舉(ju) 也並不能涵蓋人們(men) 全部的政治生活。
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是“一次性消費”的選舉(ju) 遊戲,更不是間歇性的選舉(ju) 活動,而是體(ti) 現在民主選舉(ju) 、民主協商、民主決(jue) 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全流程的民主實踐環節之中。這些民主實踐環節相互關(guan) 聯、相互支撐、相互配合,具體(ti) 地、現實地體(ti) 現在人民政治生活的方方麵麵,使人民群眾(zhong) 切切實實地感受到當家作主的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本質,生動刻畫了公共權力運作過程中的“人民”特性。在保證全過程人民民主運轉的政治製度設計中,既有完備的各層麵的選舉(ju) 製度,如黨(dang) 代會(hui) 、人代會(hui) 和職代會(hui) 的選舉(ju) ,更有民主協商、民主決(jue) 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方麵的製度安排;再如協商民主製度就支撐了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要“完善協商民主體(ti) 係,豐(feng) 富協商方式”“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製”等,這些製度安排很好體(ti) 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全鏈條”對西方民主的“斷點式”特征的超越。
保障覆蓋範圍的全麵性
在西方民主政治中,由於(yu) 其代議製民主運作的壟斷性與(yu) 狹隘性,加上其運轉的高成本,不僅(jin) 使民主成為(wei) 維護與(yu) 實現少數人利益的製度裝置,更是將民主嚴(yan) 格限定在選舉(ju) 領域,從(cong) 而將大眾(zhong) 排除在豐(feng) 富的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務治理過程之外。
從(cong) 規範層麵上說,人民主體(ti) 地位的樹立不能僅(jin) 體(ti) 現在選舉(ju) 之中,而是應該在更廣泛的政治生活與(yu) 社會(hui) 生活中也有一席之地,因而其作用的領域、覆蓋的範圍應具有全麵性,其具體(ti) 運作應與(yu) 日常的公共生活相接通,從(cong) 而具有在地性與(yu) 可及性的特點。因為(wei) “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jue) 人民需要解決(jue) 的問題的”。如果民主不同人們(men) 日常的公共需求滿足、公共治理難題的解決(jue) 和自身權益的實現關(guan) 聯起來,就會(hui) 背離民主“人民主權”的精髓要義(yi) 。
正是基於(yu) 此,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我們(men) 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ti) 地、現實地體(ti) 現到黨(dang) 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ti) 地、現實地體(ti) 現到黨(dang) 和國家機關(guan) 各個(ge) 方麵各個(ge) 層級工作上來,具體(ti) 地、現實地體(ti) 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所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及其製度化實踐,超越了單純選舉(ju) 的狹小範圍,將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等領域的公共需求和其利益的最大公約數納入其運行軌道,從(cong) 而更為(wei) 全麵地保障人們(men) 的現實利益。
保障製度運轉的有效性
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wei) 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其所蘊含的價(jia) 值要進一步釋放,其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特性要得以彰顯,除了靠廣大民眾(zhong) 自覺自願的參與(yu) 外,更離不開執政黨(dang) 的領導,即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過程中要做到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作為(wei) 馬克思主義(yi) 政黨(dang) ,人民性是其本質屬性,其性質定位與(yu) 初心使命高度契合民主的價(jia) 值精義(y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hui) 主義(yi) ,就沒有社會(hui) 主義(yi) 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正是基於(yu) 此,在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過程中,離不開代表人民利益訴求的執政黨(dang) 的引領和主導。一方麵,通過執政黨(dang) 的價(jia) 值引領、製度設計、政策安排、組織動員以及帶頭示範等,將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jia) 值精義(yi) 和製度效能在更大更廣範圍內(nei) 進一步釋放,可見,黨(dang) 的領導是全過程人民民主運轉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麵,黨(dang) 通過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製度體(ti) 係的有效建構與(yu) 運轉,即通過保障、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民主權益進而不斷擴展、增進影響力和認同度,可見,全過程人民民主製度體(ti) 係是黨(dang) 全麵領導有效性的重要製度保證。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不僅(jin) 提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也指出“黨(dang) 的領導是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特別提出要“走好新時代黨(dang) 的群眾(zhong) 路線”,這實際上指明了黨(dang) 的全麵領導製度體(ti) 係與(yu) 全過程人民民主製度體(ti) 係之間互相支撐、賦能的關(guan)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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