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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實施為期10年的封湖育魚

發布時間:2021-01-25 09:53:00來源: 工人日報

  為(wei) 切實保護好青海湖漁業(ye) 資源,維護好青海湖複合生態共生體(ti) 係,打造好青海湖這張金名片,青海省政府日前下發關(guan) 於(yu) 實施第6次青海湖封湖育魚的通告,決(jue) 定從(cong) 今年起,實施第6次為(wei) 期10年的青海湖封湖育魚。

  地處青藏高原東(dong) 北部的青海湖是國際重要濕地、中國最大的內(nei) 陸鹹水湖,是高原內(nei) 陸湖泊濕地類型的典型代表,是水鳥的重要繁殖地和遷徙通道的中轉站,是中國西部重要的水源涵養(yang) 地和水汽循環通道,是維係青藏高原生態安全的重要水體(ti) ,也是阻止西部荒漠化向東(dong) 蔓延的天然屏障。目前,青海湖裸鯉資源蘊藏量達到10.04萬(wan) 噸,較上年增加0.74萬(wan) 噸,增長7.9%,較保護初期增長了38倍。

  此次青海湖封湖育魚實施範圍包括:青海湖湖區及倒淌河、黑馬河、布哈河、泉吉河、沙柳河、哈爾蓋河、甘子河、吉爾孟河等入湖河流。

  封湖期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ge) 人在青海湖及其入湖河流捕撈青海湖裸鯉(俗稱湟魚)或者以任何方式收購、拉運、儲(chu) 存、販賣湟魚。禁止湟魚及其製品上市銷售。禁止賓館、飯店等餐飲單位及個(ge) 人加工銷售湟魚食品。違反上述規定的,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公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yan) 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 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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