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食品安全標準越來越受到人們(men) 關(guan) 注,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也是製定西藏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環節之一。近年來,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堅持以需求為(wei) 導向,每年公開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意見建議,規範開展立項建議工作,贏得了社會(hui) 各界的廣泛關(guan) 注與(yu) 積極參與(yu) ,保障了西藏各族群眾(zhong) 的飲食安全。
記者從(cong) 西藏自治區衛健委獲悉,西藏自治區衛健委堅持以需求為(wei) 導向,充分考慮西藏食品特點和飲食習(xi) 慣,每年公開征集立項意見建議,對於(yu) 保障公眾(zhong) 身體(ti) 健康所急需的立項建議,優(you) 先立項並及時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征集於(yu) 2020年10月開始,共征集到立項建議14條,西藏自治區衛健委根據相關(guan) 規定組織專(zhuan) 家審查,對蕪菁、釀造用藏曲、傳(chuan) 統青稞酒用小曲、青稞米等4條予以立項,委托具有相應技術能力的機構承擔標準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蕪菁地方標準製定並申報請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
據介紹,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具有嚴(yan) 格規定,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西藏地方特色食品方可製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這裏所說的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在西藏有30年以上傳(chuan) 統食用習(xi) 慣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傳(chuan) 統工藝生產(chan) 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標或要求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類別、檢驗方法和規程不得製定地方標準;嬰幼兒(er) 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等(列入按照傳(chuan) 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除外)不得製定地方標準。
而西藏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具體(ti) 要求包含,必須是西藏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產(chan) 品;地方特色食品產(chan) 品具備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和規程;地方特色產(chan) 品必須具有標準配套的生產(chan) 經營過程衛生要求等;在以上基礎上,各有關(guan) 部門、法人單位、行業(ye) 協會(hui) 或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均可提出立項建議。
由此可見,每年堅持製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對於(yu) 保證各族群眾(zhong) 的飲食安全,切實提升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公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yi) ,對助力西藏地方特色食品產(chan) 業(ye) 發展、優(you) 化營商環境具有積極作用。
西藏自治區衛健委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西藏自治區衛健委將以需求為(wei) 導向,繼續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今年11月已公開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推動新立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製定工作,保障全區各族群眾(zhong) 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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