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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發揮大作為 西藏自治區人民法庭司法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發布時間: 2022-01-06 08:49:00 來源: 法治日報

  人民法庭作為(wei) 基層法院的派出機構,是法院係統的“神經末梢”,既處在踐行司法為(wei) 民的最前沿,也處在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線,在預防化解矛盾、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優(you) 化法庭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強化職能發揮,全區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司法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西藏自治區人民法庭和車載科技法庭審結案件10154件,開展各類法治宣傳(chuan) 1200餘(yu) 場次,化解矛盾糾紛2500餘(yu) 件,辦理司法確認案件653件,確保最大限度把各類矛盾糾紛防範化解在源頭、消除在萌芽。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對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群眾(zhong) 能力水平,推動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yi) ,要不斷提升全區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基層司法能力,為(wei) 不斷增強各族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dang) 組書(shu) 記、院長索達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對接基層司法需求

  2020年3月27日,拉薩市尼木縣人民法院吞巴人民法庭正式投入使用。法庭工作人員采用“走出去樹形象、帶進來合資源”的工作模式,全麵拓展司法服務輻射範圍,將“吞巴法庭”這張嶄新的名片遞向轄區農(nong) 牧民群眾(zhong) ,提升他們(men) 對人民法庭的知曉度。

  截至目前,吞巴人民法庭共受理各類民事糾紛100餘(yu) 件,結案率、案件調解率、案款自動履行率、案件回訪率均為(wei) 100%,法庭各項工作得到群眾(zhong) 的充分肯定。

  西藏廣大農(nong) 牧區地廣人稀、交通不便、訴訟成本高,“車載法庭”“帳篷法庭”“夜間法庭”等各類巡回法庭因地製宜,深入開展巡回審判,依法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民間借貸、人身損害賠償(chang) 等涉民生案件,把司法服務送到群眾(zhong) 家門口,讓農(nong) 牧區群眾(zhong) 感受人民司法的溫度和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正義(yi) 。

  近年來,西藏各市(地)法院人民法庭精準對接基層各族群眾(zhong) 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審理各類案件,推動健全法治、自治、德治相結合的鄉(xiang) 村法治體(ti) 係,服務保障以“神聖國土守護者、幸福家園建設者”為(wei) 主題的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順利實施,為(wei) 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非訴機製挺在前麵

  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法院魯朗人民法庭地處318國道旁,交通便利,承擔著為(wei) 魯朗國際旅遊小城鎮建設提供旅遊司法服務保障的任務。法庭通過與(yu) 鄉(xiang) 鎮黨(dang) 委、政府、駐村工作隊的密切聯係,主動將服務觸角延伸到鄰近鄉(xiang) 鎮,直接到群眾(zhong) 家中解決(jue) 矛盾糾紛。

  “這種工作方式既減少了群眾(zhong) 路途的勞累,也體(ti) 現了人民法庭司法為(wei) 民的工作理念。”魯朗人民法庭庭長陳越告訴記者,通過上門服務,魯朗法庭已訴前化解糾紛100餘(yu) 起。

  植根基層、麵向廣大農(nong) 牧區的人民法庭,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的聯係最為(wei) 密切。近年來,西藏各市(地)法院人民法庭緊緊依靠當地黨(dang) 委領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非訴訟糾紛解決(jue) 機製挺在前麵,大力推進多元解紛機製建設,積極引入各類調解組織,聘請特邀調解員參與(yu) 調解。

  同時,西藏探索創新人民法庭專(zhuan) 業(ye) 化建設,共設立旅遊專(zhuan) 業(ye) 法庭3個(ge) ,與(yu) 景區有關(guan) 部門聯合開展涉旅遊矛盾糾紛化解,調處涉旅遊糾紛36件,維護旅遊市場良好秩序。

  服務基層社會(hui) 治理

  西藏各市(地)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利用、整合社會(hui) 資源和基層解紛組織的力量,有效了解糾紛、化解矛盾,真正把矛盾解決(jue) 在當地,解決(jue) 在最基層,充分發揮其在規範治理與(yu) 訴源治理方麵的優(you) 勢作用,從(cong) 而緩解基層法院乃至中級人民法院的辦案壓力。

  日喀則市定日縣人民法院依托地域資源,致力於(yu) 將珠峰人民法庭打造成中外遊客遊覽珠峰的路標和普法基地,在法庭明顯處安裝室外LED顯示屏,使用漢語、藏語、英語3種語言播放珠峰人民法庭的職責和基層法院、人民法庭辦理的具體(ti) 案例,法庭幹警不定時前往珠峰大本營以展板講解、發放宣傳(chuan) 冊(ce) 、現場答疑等方式,與(yu) 群眾(zhong) 、遊客、旅遊區商戶進行麵對麵的普法交流。

  同時,在珠峰人民法庭接通法院專(zhuan) 網、移動外網,建立訴訟服務站和科技法庭,電子簽章、電子送達、安全檢查、視頻監控、庭審同步錄音錄像等規範要求得到有效落實,人民法庭信息化服務水平明顯提升,避免了轄區群眾(zhong) 往返奔波,增強了人民群眾(zhong) 的司法獲得感。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瓊巴表示,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必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人民法庭促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獨特優(you) 勢,緊扣市域、縣域治理需求,健全覆蓋城鄉(xiang) 的司法服務網絡,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為(wei) 維護社會(hui) 穩定、人民安居樂(le) 業(ye) 、社會(hui) 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貢獻人民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責編: 李雅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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