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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實施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 2022-05-18 09:44:00 來源: 西藏商報

  為(wei) 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西藏於(yu) 5月1日起實施《西藏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本《辦法》適用於(yu) 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nei) 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包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賬戶設立、匯繳、轉移、封存、結算等。

  個(ge) 人賬戶設立

  據了解,區直和各市(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會(hui) 依職工身份證設立個(ge) 人賬戶,個(ge) 人賬戶設立時,單位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ge) 人信息,每名職工在西藏隻能設立一個(ge) 狀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個(ge) 人賬戶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月繳存額、婚姻狀況、手機號碼等。

  同時,自主擇業(ye) 軍(jun) 隊轉業(ye) 幹部根據本人意願,出具原所在部隊開具的《軍(jun) 隊個(ge) 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證明轉移接續到安置地管理中心建立公積金賬戶,並將部隊全部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新設立的公積金賬戶,以此作為(wei) 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依據。

  當單位繳存登記信息或職工個(ge) 人繳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自變更發生之日起30日內(nei) 持相關(guan) 材料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辦理變更登記。

  如果遇到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chan) 的,應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 30日內(nei) ,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則注銷登記手續,原單位、清算組織已滅失的,管理中心經查證核實後,可直接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繳存住房公積金

  自治區住建廳相關(guan) 負責人告訴記者,職工個(ge) 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cong) 其工資中代扣代繳。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個(ge) 工作日內(nei) ,單位應將為(wei) 職工繳存的和為(wei) 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zhuan) 戶內(nei) ,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個(ge) 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從(cong) 計入職工個(ge) 人賬戶之日起按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單位應逐月、足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不應提前和推遲。

  此外,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為(wei)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應根據國家統計局關(guan) 於(yu) 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核定。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cong) 參加工作的第二個(ge) 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應從(cong) 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確定。

  該負責人還說,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單位每年應及時計算本單位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並報管理中心審核,核定後的繳存基數,從(cong) 當年7月1日起執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一經核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應高於(yu) 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應低於(yu) 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公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轉移與(yu) 封存

  據悉,麵對職工工作調動或者終止勞動關(guan) 係的,單位應自職工工作調動或者終止勞動關(guan) 係之日起30日內(nei) 到管理中心為(wei) 職工辦理個(ge) 人賬戶封存手續。職工因工作原因在區內(nei) 變動單位的,應先由原單位將其賬戶封存,並由新單位重新設立個(ge) 人賬戶,原單位應在30日內(nei) 將其個(ge) 人賬戶資金轉移至新單位個(ge) 人賬戶。職工跨省調動工作的,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將原公積金賬戶餘(yu) 額轉至新設立的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有尚未結清貸款或提供擔保的,不得辦理該業(ye) 務;待結清貸款或解除擔保後再予辦理。

  如遇職工與(yu) 單位臨(lin) 時中止工資關(guan) 係,但仍保留勞動關(guan) 係的情況,單位應在停發工資30日內(nei) 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為(wei) 職工辦理個(ge) 人賬戶封存手續。中止工資關(guan) 係期間,職工不得辦理提取、貸款、擔保等業(ye) 務。待到職工工資關(guan) 係恢複後,單位應在當月為(wei) 職工辦理個(ge) 人賬戶啟封手續。啟封時職工繳存基數按職工當月工資確定。

  單位因滅失、破產(chan) 等原因,不能為(wei) 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ge) 人賬戶信息變更和賬戶封存、轉移手續的,職工可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信息變更、賬戶封存、轉移、銷戶提取等手續,經管理中心核實後予以辦理。

(責編: 李雅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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