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dang) 組成員、副院長索娜吉介紹自治區第十次黨(dang) 代會(hui) 召開以來,全區法院以全方位的司法審判工作,服務保障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的工作開展情況。
自治區第十次黨(dang) 代會(hui) 以來,全區法院堅持新發展理念和“兩(liang) 山”理念,聚焦美麗(li) 西藏建設戰略任務,認真落實《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關(guan) 於(yu) 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加快建設美麗(li) 西藏的決(jue) 定》及實施意見,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為(wei) 保護青藏高原生態環境,推進美麗(li) 西藏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先後製定出台《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加強和創新全區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助推西藏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的實施意見》《全區法院進一步錨定“四件大事”服務保障“四個(ge) 創建”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整體(ti) 性製度化推進司法護航美麗(li) 西藏建設。
自治區第十次黨(dang) 代會(hui) 以來,全區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245件。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案件42件,94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責任;貫徹寬嚴(yan) 相濟的刑事政策和恢複性司法理念,對認罪認罰和自願繳納生態修複費用、補種複綠、義(yi) 務勞動的15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人依法判處緩刑;高效審理涉礦產(chan) 資源開發利用、涉耕地、林地承包等合同糾紛案件及涉生態、清潔能源等工程建設民事糾紛案件共141件;審理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46件;審結公益訴訟案件16件,有效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
全區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決(jue) 做到黨(dang) 委、政府工作部署到哪裏,法院工作就跟進到哪裏。今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yu)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簽署《服務保障川藏鐵路建設司法協作協議》,林芝中院與(yu) 四川雅安中院、昌都中院與(yu) 四川甘孜州法院先後簽署服務保障川藏鐵路建設司法協作協議,共推綠色鐵路建設。(下轉第二版)(緊接第一版)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yu) 青海等10家高級人民法院簽署《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和三江源國家公園(唐北區域)所在地那曲中院、安多、聶榮、巴青三個(ge) 基層法院加入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聯盟,積極與(yu) 青海法院協作聯動,推進三江源國家公園司法保護與(yu) 修複。成立司法服務保障拉薩南北山綠化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涉南北山綠化工程糾紛案件調處化解工作組織領導。截至今年10月31日,拉薩兩(liang) 級法院共受理涉南北山綠化工程審判執行案件190件,審執結182件。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運用一站式多元解紛機製化解環境資源糾紛案件。全區各級法院與(yu) 檢察、環保、自然資源、林業(ye) 、水利等部門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製10餘(yu) 個(ge) ,加強各部門職責有機銜接,工作協調聯動。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動下,全區法院因地製宜落實環境資源審判專(zhuan) 業(ye) 化改革,共設立相對固定的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團隊和合議庭82個(ge) ,執行小組7個(ge) ,符合西藏實際、具有西藏特點的環境資源審判專(zhuan) 門機構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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