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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發布“文明聚餐適量自願飲酒”倡議書 勸酒出事須擔責

發布時間:2022-01-11 17:39:00來源: 法治日報

  勸酒出事須擔責,感情深不用“一口悶”

  多地發布“文明聚餐適量自願飲酒”倡議書(shu)

  □ 本報見習(xi) 記者 張守坤

  □ 本報記者   陳 磊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醉酒駕駛身亡案作出一審判決(jue) :同桌喝酒者無勸酒行為(wei) ,對馬某銀的死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chang) 責任,判決(jue) 駁回死者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

  時針撥回至2019年12月,攀枝花市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26歲男子馬某銀醉酒駕車,撞上路邊燈杆及行道樹,不幸身亡。事發當晚,馬某銀先是在朋友家飲酒,之後又到哥哥家喝酒,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92.4mg/100mL,屬於(yu) 醉酒駕駛。事後,馬某銀家屬將包括其哥哥在內(nei) 的4名“酒友”起訴至法院,索賠74.8萬(wan) 餘(yu) 元。

  此案也警示人們(men) ,與(yu) 朋友喝酒,切勿不當勸酒、灌酒。

  不當勸酒行為(wei) 在全國各地都存在,尤以節假日、婚喪(sang) 嫁娶等時間點和場景為(wei) 甚,因為(wei) 共同飲酒導致傷(shang) 亡而引發的糾紛案件屢見不鮮。臨(lin) 近春節,多地多部門發布倡議書(shu) ,倡導“文明聚餐、適量自願飲酒”。

  多位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指出,根據相關(guan) 法律規定,勸酒、灌酒等行為(wei) 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還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逢年過節招待親(qin) 朋時,要做到敬酒熱情、勸酒適度,切不可強行勸酒;作為(wei) 同桌的共飲者,在與(yu) 其他人飲酒時,同樣要做到勸酒適度,同時對共飲者在飲酒過程中負有提醒、勸阻義(yi) 務,在飲酒結束後對共飲者亦負有照顧、護送義(yi) 務。

  時時事事皆可勸酒

  規矩煩瑣飽受詬病

  7年前,安徽宿州的李剛為(wei) 孫子擺婚宴,同村的趙磊開了一輛小麵包車去給李剛送煙酒,並隨了份子錢。趙磊剛要走,就被李剛留住:“大喜的日子,吃了飯再走吧。”隨後,趙磊和李剛找了張桌子坐下。

  隨著婚宴進行,大家開始喝起喜酒,趙磊這桌也不例外。因為(wei) 還要開車回去進貨,趙磊沒敢喝酒。同桌的其他人便勸他:“少喝點酒開車沒事的,回鎮裏不經過大路,也不會(hui) 有人查酒駕。”見趙磊還在猶豫,李剛便說:“憑咱倆(lia) 的關(guan) 係,今天這個(ge) 日子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趙磊一聽臉色便繃不住了,於(yu) 是喝了一杯白酒。

  沒想到,在離開李家的路上,因為(wei) 醉酒,趙磊連人帶車掉進了溝裏,被路人發現時已經死亡。最後,李剛賠了趙家人8萬(wan) 元錢,同桌的其他人也每人賠了1萬(wan) 元。如今,每每憶及此事,李剛還是懊悔不迭。

  安徽滁州的張明平常應酬較多,飽受勸酒之苦——喝,損害自身健康,影響家庭和睦;不喝,好不容易談來的生意可能成為(wei) 泡影,甚至對方根本不給機會(hui) 談生意。

  “不喝不行!不喝,對方會(hui) 想方設法勸酒,直到你喝吐了、喝得趴在桌子上了,他們(men) 才覺得你這人夠爽快、能交朋友。”張明說,因為(wei) 喝醉酒回家,他已經跌傷(shang) 過好幾次,也沒少因此和家人吵架。

  “我是兄你是弟,我說咋地就咋地!來,走一個(ge) ”“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一條大河波浪寬,端起這杯咱就幹”“感情深一口悶”……這樣的“豪言壯語”充斥在大部分酒桌上。

  勸酒不僅(jin) 發生在同事之間,同學老師、親(qin) 戚朋友,甚至是互不相識的陌生人,隻要有飯局就可能發生勸酒行為(wei) 。

  有媒體(ti) 曾對2005名受訪者做過調查,92.3%表示有過被勸酒的經曆,74%稱被勸酒時推脫不過就接受。

  北京市京師(泉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艾泓強前兩(liang) 年經常遇到勸酒場景。“一般來說,勸酒的人上來什麽(me) 都不說,要先來3杯,再給領導或長輩敬酒,然後再自己轉著喝一圈,一圈下來之後另一個(ge) 人再上。”艾泓強說,勸酒的人不喝酒,一般被勸的人也不會(hui) 喝,大家總覺得這樣勸酒就能把氣氛炒熱,還能在酒桌上談成事情,實際上不少人對此都比較反感,有的勸酒者自己也覺得規矩實在太多。

  看似人情實為(wei) 綁架

  可能承擔法律後果

  勸酒這種不文明餐桌行為(wei) 為(wei) 何頻繁發生?

  在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看來,我國酒文化源遠流長,很多地方不止勸酒,座位也有講究,這實際上是一種招待客人的禮數,生怕客人拘謹、放不開吃喝,而且以前物質匱乏,酒也格外珍貴,能讓客人盡量多喝點酒,是對其最大的禮遇和尊重。

  “如今,物質已經不那麽(me) 稀缺,再讓別人多喝酒的邏輯方式已經發生變化,有些人還是出於(yu) 熱情勸酒,有些人就是純粹的惡意,不管你能不能喝、願不願喝,就是希望你多喝。甚至還有些人會(hui) 從(cong) 勸酒中尋找征服感。”孟強說。

  據華東(dong) 政法大學教授任超介紹,現代不文明勸酒行為(wei) 多出現在強迫性喝酒的場合,即上下級間喝酒、男女性間的勸酒行為(wei) 等。

  “強迫性主要體(ti) 現在勸酒者采用粗暴的語言和行為(wei) 等直接方式,或借助個(ge) 人身份等隱性間接方式迫使被勸酒者進行‘非自願’飲酒。精心安排的酒席座位和巧妙的勸酒辭令無一不彰顯酒局文化中赴宴者之間的不平等地位。所謂人情實為(wei) 道德綁架,去除權力、職位、性別等詞語的修飾,不文明勸酒行為(wei) 本質就是地位不平等下強者對弱者的征服。”任超說。

  不當勸酒行為(wei) 最常見的法律後果是民事侵權責任。根據民法典有關(guan) 規定,共同飲酒過程中如果有人處於(yu) 醉酒後的危險狀態,其他同飲者應承擔因過度勸酒、敬酒等先行行為(wei) 所產(chan) 生的安全保障義(yi) 務,否則就可能轉化為(wei) 侵權行為(wei) 。

  2020年5月,上海一女子深夜到燒烤店擼串喝酒,幾位男士上前搭訕並頻頻勸酒,淩晨4點該女子因酒精中毒殞命。2021年7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jue) 該女子自身承擔醉酒死亡80%的主要責任,兩(liang) 名勸酒人分別承擔12%及8%的賠償(chang) 責任,燒烤店對兩(liang) 名勸酒人賠償(chang) 總額承擔50%的補充賠償(chang) 責任。

  任超指出,在實踐中比較常見的就是在飲酒過程中過度飲酒造成健康權的損害甚至死亡。此外,酒局參與(yu) 者也負有對醉酒者酒後駕車的勸阻義(yi) 務。同飲者如果放任被勸酒者駕車離開,在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承擔一定的賠償(chang) 責任;如果勸其酒後駕車,可能承擔酒駕的行政處罰責任。

  “不當勸酒行為(wei) 是借助隱性的人情進行道德綁架,將社會(hui) 規則等同於(yu) 人情關(guan) 係文化。這種簡單的等同實際上限縮了社會(hui) 規則的內(nei) 涵,過分強調人情關(guan) 係,忽視法律規則以及契約規則的存在和重要性。這會(hui) 在一定程度上減損法律規則和契約規則的權威性。”任超說。

  除了損害自身健康外,接受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一致認為(wei) ,不當勸酒行為(wei) 還有損社會(hui) 風氣。首先是食品浪費,不符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社會(hui) 風尚;其次是喝酒後劃拳、大喊大叫等行為(wei) 會(hui) 影響周邊的環境。

  加強宣傳(chuan) 明白危害

  文明飲酒從(cong) 己做起

  針對勸酒行為(wei) ,多地多部門近日陸續發布“文明聚餐、適量自願飲酒”倡議。例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文明辦近日向廣大居民發出限製過量飲酒倡議書(shu) ,提出文明飲酒要適量、文明飲用不勸酒、文明酒後講公德;湖北省宜昌市興(xing) 山縣也發布文明倡議書(shu) ,提倡“文明餐飲,不勸酒,不浪費糧食”;山東(dong) 省日照市舉(ju) 行“文明飲酒珍愛健康”講文明樹新風集中宣傳(chuan) 活動……

  在任超看來,司法部門可以進行普法宣傳(chuan) ,通過法治宣傳(chuan) ,讓公眾(zhong) 意識到“勸酒出事要擔責”。交通安全部門可以增加酒駕測試的隨機流動性(地點和時間的流動性)以及頻次。這一方式是從(cong) 醉酒者主體(ti) 出發,增加喝酒者可能違法犯罪的主觀認知,減少僥(jiao) 幸心理。

  孟強則建議,除了加強法治宣傳(chuan) 外,一些機關(guan) 單位要積極倡導和預防,飯店也應適當履行安全保障義(yi) 務,在大堂或者包間張貼告示,提醒大家適量飲酒,服務員也應進行善意提醒,在看到明顯有人處於(yu) 醉酒狀態時詢問是否需要提供幫助、是否需要叫救護車等,這些都能夠減少不文明勸酒行為(wei) 或因其造成的人身財產(chan) 損失。

  於(yu) 個(ge) 人而言,艾泓強提出,要在酒局中做到適量喝酒、量力而行;對同飲者也應拋棄等級服從(cong) 觀念,增強對他人的理解和同理心,不過分勸酒、敬酒、鬥酒等。

  “現代人的餐飲,要兼顧健康和禮儀(yi) ,不能為(wei) 了禮儀(yi) 而不顧健康,更不能夠違背別人的意願強行勸酒,我們(men) 應當創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這也有助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文明建設。”孟強說。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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