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數字貿易“彎道超車”新機遇
作者:張銳(中國市場學會(hui) 理事、廣東(dong) 外語外貿大學經濟學教授)
作為(wei) “外貿鞏固提升年”的有力政策之舉(ju)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2月10日對外表示,今年商務部將持續推進服務貿易改革、開放、創新,尤其是重點做好大力促進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打造數字貿易示範區,促進科技、製度雙創新等方麵的工作。對於(yu) 中國來說,借助組合性優(you) 勢,完全可以在全球數字貿易賽道上從(cong) 目前的“並跑主力”晉級為(wei) “引跑旗手”。
數字貿易是依托信息網絡和數字技術,在跨境、研發、生產(chan) 、交易、消費活動中產(chan) 生的,能夠以數字訂購或數字交互方式實現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跨境數據流動貿易的總和,其不僅(jin) 體(ti) 現為(wei) 貨物貿易中的數字營銷、數字訂購、數字對接以及數字結算等價(jia) 值形態,更直接構成了服務貿易的重要內(nei) 容,如由出版、影視、演藝、藝術展覽、動漫遊戲以及創意設計等折疊成數據的數字產(chan) 品貿易,由軟件、社交媒體(ti) 、搜索引擎、雲(yun) 計算以及衛星定位等信息技術服務組成的數字技術貿易,還有由工業(ye) 互聯網、智能製造、物聯網等平台生成的數據流動貿易。在數字貿易中,數據成為(wei) 最關(guan) 鍵也是最重要的生產(chan) 要素與(yu) 交易對象。
據世界貿易組織預計,到2030年,數字技術將促進服務貿易每年增長1.8至2個(ge) 百分點,至2040年全球服務貿易份額將提高50%,占全球貿易總額的1/3以上。順應全球貿易日益數字化的趨勢,數字貿易已經寫(xie) 進我國《“十四五”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之中。據國家工業(ye) 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測算,2020年,我國數字貿易規模達到1.46萬(wan) 億(yi) 元,數字貿易占整體(ti) 服務貿易的比重從(cong) 2019年的22.3%增長至2020年的25.6%,數字貿易對服務貿易的貢獻率持續攀升,而商務部在《中國數字貿易發展報告2020》預計,到2025年,可數字化的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將超過4000億(yi) 美元,占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達到50%左右。橫向上看,美國、歐盟目前處在數字貿易的最前列,緊跟其後的是印度與(yu) 日本,中國雖然也基本在全球前十,但完全可以運用多力矩陣優(you) 勢實現彎道超車。
一是產(chan) 業(ye) 基礎矩陣。我國是全世界唯一擁有聯合國產(chan) 業(ye) 分類中所列全部工業(ye) 門類的國家,而且500種主要工業(ye) 產(chan) 品中有40%以上產(chan) 品的產(chan) 量世界第一,同時我國製造業(ye) 已連續 12 年位居世界第一,製造業(ye) 增加值已占到全球比重的近30%。不僅(jin) 如此,我國製造業(ye) 中的光伏、新能源汽車、家電、智能手機、消費級無人機等重點產(chan) 業(ye) 躋身世界前列,通信設備、工程機械、高鐵等一大批高端品牌走向世界,此外還形成了部門齊全、功能完整的現代化金融體(ti) 係以及文旅與(yu) 社會(hui) 服務類產(chan) 業(ye) 門類。這種健全的產(chan) 業(ye) 網絡為(wei) 數字服務貿易創造了寬闊應用場景,也由此可誕生出大規模數據流,進而衍生出更豐(feng) 富的數字服務貿易新業(ye) 態與(yu) 新模式,並壯大產(chan) 業(ye) 數字化的市場陣容。
二是技術疊加矩陣。我國互聯網、無線寬帶、移動終端規模居世界前列,5G、超算、量子通信等新技術世界領先,建成了麵向全球重點國家的信息高速通道以及全球最大規模的光纖和移動通信網絡;另外,中國人工智能專(zhuan) 利申請量和區塊鏈相關(guan) 專(zhuan) 利申請量位居世界第一,大數據、雲(yun) 計算等相關(guan) 專(zhuan) 利申請數量也在不斷增多,2020年,我國雲(yun) 計算整體(ti) 市場規模達到1781.8億(yi) 元,增速為(wei) 33.6%,其中,公有雲(yun) 市場規模達到 990.6億(yi) 元,同比增長43.7%,預計2023年公有雲(yun) 市場規模將突破兩(liang) 千億(yi) 元,社交媒體(ti) 與(yu) 搜索引擎在海外存在著不小的需求,北鬥係統衛星導航全球服務能力明顯增長。豐(feng) 沛技術能量既為(wei) 數字產(chan) 業(ye) 化提供了充足資源,同時為(wei) 數字服務平台構建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是政策導航矩陣。基於(yu) 發展服務貿易的目標驅動,我國在國家和區域層麵創造性地推出了多維度激勵與(yu) 扶持政策,構成了相對完善的數字服務貿易發展體(ti) 製和機製。除了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麵清單管理製度安排外,我國創建了12家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同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拓展至28個(ge) ,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增加到31個(ge) 。更為(wei) 重要的是,在打造數字貿易示範區的同時,未來我國還將進一步縮減外資進入倉(cang) 儲(chu) 、郵政、信息傳(chuan) 輸和軟件以及租賃商務等服務業(ye) 的準入負麵清單,存量與(yu) 增量政策疊加出更強大的數字貿易服務發展動能,並拉動服務貿易出口與(yu) 改寫(xie) 服務貿易逆差。
四是法律保障矩陣。“十四五”規劃綱要單列篇章,對“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提出了明確目標要求,包括《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與(yu) 《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等支持和推動數字貿易發展的法律體(ti) 係框架基本形成,且我國正加緊建立數據資源的確權、開放、流通以及交易的相關(guan) 製度,同時去年年底我國正式申請加入《數字經濟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DEPA),意味著在國際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製定上中國的積極與(yu) 主動。法律體(ti) 係的嚴(yan) 整與(yu) 完整以及相關(guan) 規則的全球兼容化與(yu) 標準化,將為(wei) 中國逐步邁向全球數字貿易發展高地提供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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