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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買藥要認一次性“封簽”

發布時間:2022-03-08 11:44:00來源: 北京晚報

  網購藥品在配送過程中將有一次性“封簽”,封簽拆啟後無法恢複原狀、無法重複使用。接收到藥品的消費者一旦發現封簽不完整或已被破壞,將可以拒收。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製定的《藥品網絡零售配送質量管理指南(征求意見稿)》正在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開展藥品配送業(ye) 務的藥品網絡零售企業(ye) 應當直接將藥品配送至消費者,藥品配送過程中不得轉運或轉存。而提供藥品網絡零售配送服務的企業(ye) ,在藥品配送過程中需要暫時儲(chu) 存的,儲(chu) 存場所應當具備與(yu) 藥品配送規模相適應的倉(cang) 儲(chu) 設施,且符合相應的倉(cang) 儲(chu) 條件。征求意見稿中特別提到,藥品與(yu) 非藥品不得拚裝配送。

  “送藥上門”要用藥品配送車輛或者藥品配送箱來進行。其中,藥品配送箱的箱體(ti) 應當采用吸水性低、透氣性小、導熱係數小且具有良好溫度保溫性的保溫材料。配送箱內(nei) 應當配置溫濕度自動監測設備,可實時采集、顯示、記錄、傳(chuan) 送配送過程中的溫濕度數據,具有報警功能。

  為(wei) 了防止藥品在配送過程中被替換,征求意見稿提出,要在藥品的包裝上使用一次性的封口字條,也就是“封簽”。封簽拆啟後應當無法恢複原狀、無法重複使用,寄遞配送單據可作為(wei) 封簽使用。從(cong) 事藥品網絡零售的企業(ye) 應當將銷售憑證與(yu) 所售藥品一並封裝配送,避免個(ge) 人信息泄露。

  征求意見稿提出,從(cong) 事藥品網絡零售的企業(ye) 應當對照訂單進行揀選並複核,一旦發現藥品原包裝出現破損、汙染、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破壞等問題;或是包裝內(nei) 有異常響動或者液體(ti) 滲漏;標簽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識內(nei) 容與(yu) 實物不符;藥品已超過有效期等情況,均不得進行包裝發貨。

  配送人員在交接待配送藥品時,應當查看封簽的完整性、有效性,對封簽不完整或者已被破壞的,應當拒絕配送。而消費者在接收藥品時,應當當場查驗配送藥品封簽,封簽不完整或已被破壞的,也應當拒收。因拒收而被退回的藥品,應當存放於(yu) 標誌明顯的專(zhuan) 用場所,不得再次銷售。(記者張楠)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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