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做核酸檢測?嚴查嚴懲
3月14日13時許,公安機關(guan) 接群眾(zhong) 報警稱,有人在微信群中發布“無需到場,可代做核酸檢測”的信息。當日15時,公安津南分局將發布信息的梁某查獲。經審查,梁某(男,33歲)陳述了為(wei) 獲利在微信群中發布相關(guan) 信息,尚未實施即被抓獲的事實。目前,公安機關(guan)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guan) 規定,決(jue) 定給予梁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公安機關(guan) 提示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規定,嚴(yan) 格按照要求到指定醫療機構或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對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檢測工作,擾亂(luan) 秩序,瞞報、謊報、偽(wei) 造、變造或使用偽(wei) 造、變造核酸檢測報告等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wei) ,公安機關(guan) 將堅決(jue) 依法嚴(yan) 厲查處。(記者呂獻峰 通訊員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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