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章數及其經典化
作者:李若暉(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
古書(shu) 在最初的寫(xie) 作或編輯成篇時,自然就會(hui) “意窮而成體(ti) ”(《文心雕龍·章句》),形成分章。李零稱之為(wei) “自然章句”:“古書(shu) 在未經編次成篇之前,本來就存在著許多意義(yi) 相對獨立的片段,也就是自然的章句。古書(shu) 的編次成篇就是對這種自然章句加以歸並和整理的結果。”(李零:《〈孫子〉十三篇綜合研究》,中華書(shu) 局2006年,第364頁)至遲在戰國中期,已經形成了明確的章句觀念,其明證即是大量分章書(shu) 寫(xie) 的簡帛文獻。如清華簡《係年》,“全篇138支簡,每支簡背有編號,共3875字。全篇原分23章,每章相對獨立,章尾有標誌,簡尾留白。”(李守奎:《〈清華簡係年與(yu) 古史新探研究叢(cong) 書(shu) 〉前言》第4頁,載馬楠:《清華簡〈係年〉輯證》,中西書(shu) 局2015年)這已經與(yu) 後世提行分段的方式十分相似了。雖然《係年》撰作之時未必即以鈔本所見的方式分章,但是分章出自原作者,當無疑義(yi) 。流風所及,分章也成為(wei) 整理舊籍的重要方式。原僅(jin) 為(wei) “自然章句”的舊籍,也在此潮流中被係統整理分章。
《論衡·正說》:“說事者好神道恢義(yi) ,不肖以遭禍,是故經傳(chuan) 篇數,皆有所法……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據事意作,安得法象之義(yi) 乎?”漢代將舊籍經典化的方式之一,就是使其篇章數目具有特殊的意味。如“或說《尚書(shu) 》二十九篇者,法曰鬥七宿也。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鬥矣,故二十九。”(《論衡·正說》)進而以特殊數字來重新編纂舊籍甚至部勒新著(如《史記》《太玄》等)。目前所知全篇分章的早期《老子》三本,北大漢簡本七十七章、嚴(yan) 遵《指歸》本七十二章、河上公《章句》本八十一章,都是這一趨勢的產(chan) 物。
楊希枚將這一現象稱為(wei) “古籍神秘性編撰型式”:“古籍的篇卷或句數也就常采取某些固定的型式,期其與(yu) 神秘數字互相配合。古籍的編撰型式也因此就常是神秘性的,即暗寓天地之道的象征意義(yi) 。”(楊希枚:《先秦文化史論集》,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736—737頁)所謂“神秘數字”是“中國古代社會(hui) ,尤其是古神權社會(hui) 使用的一種神秘語言或鬼神的語言”。楊氏認為(wei) :“人類在超現實社會(hui) 中用於(yu) 與(yu) 鬼神打交道的,即用於(yu) 宗教生活的語言,故可稱之為(wei) 神秘語言。神秘語言常是非自喻性的,也即隱喻性或象征性的語言。”(《先秦文化史論集》第616頁)楊氏出身人類學,他的研究確實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完全以人類學框架來研究一種成熟思想,容易看不出這一思想的精微之處。胡適曾提出中國古代哲學是基於(yu) 理性主義(yi) 思潮(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商務印書(shu) 館2011年,第318—319頁)。從(cong) 理性化的角度考慮,所謂“神秘數字”以至通常所謂漢代“讖緯神學”,都是以數的計算所顯示的絕對必然性作為(wei) 對於(yu) 天道的真切把握。質言之,正是以“神秘數字”為(wei) 基數進行計算,乃是將不可知性的原始巫術信仰與(yu) 理性化的絕對必然性追尋熔鑄為(wei) 一體(ti) 。例如《漢書(shu) ·律曆誌》:“十六兩(liang) 成斤者,四時乘四方之象也。”“十六”是由兩(liang) 個(ge) “神秘數字”“四時”與(yu) “四方”作為(wei) 基數進行絕對性、必然性計算的結果。《後漢書(shu) ·鄭玄列傳(chuan) 》:“會(hui) (馬)融集諸生考論圖緯,聞玄善籌,乃召見於(yu) 樓上。”考論圖緯而以善籌召鄭玄,正可見神秘數字必須計算。在《老子》諸本章數歧異中,我們(men) 應當關(guan) 注的不是每一種章數具有何種神秘性,而是章數之獲取對於(yu) 絕對性必然性的追尋。也就是說,以數的計算來追尋絕對性必然性,並以數的計算的得數作為(wei) 《老子》的章數。
北大漢簡《老子》共七十七章,其中上經四十四章,下經三十三章。丁四新先生將“七十七”“四十四”“三十三”還原為(wei) “七”“四”“三”(丁四新:《漢簡本〈老子〉總章數及上下經章數的組織原理和數理法則——一種可能性的研究》,載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三十輯,中華書(shu) 局2016年,第136—137頁),我們(men) 深表讚同。但是我們(men) 認為(wei) 完整的還原過程應該是“七十七”“四十四”“三十三”除以“一十一”得到“七”“四”“三”,亦即77=11×(3+4)。“一十一”也當來自“天地之數”。《周易·係辭傳(chuan) 》上:“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即以“天數一三五七九”加“地數二四六八十”之和。其具體(ti) 加法,考《漢書(shu) ·律曆誌》:“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而二者為(wei) 合。”則至少在漢代有一種算法是以“天數五”加“地數六”得“一十一”。由是可以類推“天數一”加“地數十”得“一十一”等;五“天數”分別與(yu) 五“地數”相加,各得“一十一”;五個(ge) “一十一”相加得“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一十一”編纂之典籍,如《九歌》雖名曰“九”卻實為(wei) 十一篇。北大漢簡《老子》之“七十七”章的算法為(wei) :77=(6+5)×(3+4)。
由於(yu) 今本《老子指歸》已經殘缺,我們(men) 對於(yu) 其全書(shu) 概貌的了解主要依靠其書(shu) 所附《君平說二經目》:“昔者老子之作也,變化所由,道德為(wei) 母,效經列首,天地為(wei) 象,上經配天,下經配地。陰道八,陽道九,以陰行陽,故七十有二首。以陽行陰,故分為(wei) 上下。以五行八,故上經四十而更始;以四行八,故下經三十有二而終矣。”丁四新解釋道:“嚴(yan) 遵本總章數設定的依據是‘以陰行陽’,即以陰八乘以陽九而得72首;其上下篇章數設定的依據是‘以陽行陰’,即將陽九先分為(wei) 五、四兩(liang) 數,再分別乘以陰八,而得上篇40首、下篇32首。從(cong) 總體(ti) 上看,嚴(yan) 遵本章數的設定涉及天地(上下)、陰陽的概念,而以‘一陰一陽之謂道’為(wei) 原理。”(丁四新:《早期〈老子〉文本的演變、成型與(yu) 定型——以出土簡帛本為(wei) 依據》,載《中州學刊》2014年第10期)八,《漢書(shu) ·律曆誌》:“人者,繼天順地,序氣成物,統八卦,調八風,理八政,正八節,諧八音,舞八佾,監八方,被八荒,以終天地之功。”嚴(yan) 遵本《老子》之“七十二”章的算法為(wei) :72=8×(4+5)。
河上公《章句》本八十一章,上經三十七章,下經四十四章。其章數之義(yi) ,現存最早的解釋見日本慶長間活字本河上公《章句》卷首舊題葛洪《老子經序》,其中雲(yun) :“於(yu) 是論證著上下二篇八十一章五千餘(yu) 言……天以四時生,地以五行成。以四乘九,故三十六,以應禽獸(shou) 萬(wan) 物之剛柔;以五乘九,故四十五,以應九宮五方、四維九州,故法備。因而九之,故九九八十一,數之極也。”關(guan) 於(yu) 此序標題、作者及時代等問題爭(zheng) 議頗多,但至遲不晚於(yu) 六朝。南宋謝守灝《混元聖紀》卷三:“葛洪等不能改此本章,遂滅《道經》‘常無為(wei) ’一章,繼《德經》之末。乃曰:‘天以四時成,故上經四九三十六章;地以五行成,故下經五九四十五章。通上下經,以應九九之數。’”正是指此而言。舊題葛洪《序》認為(wei) 分篇章數不妥,不符“天四地五”合為(wei) “九”之義(yi) ,故而將《道經》減一加至《德經》。《後漢書(shu) 》卷五十九《張衡列傳(chuan) 》衡上疏曰:“且《河洛》《六藝》,篇錄已定,後人皮傅,無所容篡。”李賢注引《張衡集》上事雲(yun) :“《河洛》五九,《六藝》四九,謂八十一篇也。”則東(dong) 漢已有如此算法。由此恰可見早期道教對於(yu) 《老子》八十一之章數的解釋,就是以陽數之極的“九”自乘乃得“八十一”,即81=9×9。西漢前期,書(shu) 以“八十一”編成者,《史記·田儋列傳(chuan) 》:“蒯通者,善為(wei) 長短說,論戰國之權變為(wei) 八十一首。”
實質上,《老子》章數達致的數的演算的必然性,並非必然性自身,而僅(jin) 僅(jin) 停留於(yu) 數的演算對於(yu) 必然性的借用。亦即編纂者並不追問數的演算何以有此結果,而隻是關(guan) 注數的演算得到如此結果。他們(men) 甚至可以不必掌握數學理論知識,隻需要具備一定計算能力即可——數的演算的絕對性的必然性何以是必然的,編纂者懵然無知。於(yu) 是賦予章數本身以神秘性,正是在數的演算的絕對性必然性追尋被遺忘之後,對於(yu) 這一遺忘之遮掩。
《光明日報》( 2022年03月21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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