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專家:在有人的大廳使用機器人噴灑消毒,既無效又不合規
近期,上海在複工複產(chan) 企業(ye) 和單位開展疫情防控、預防性消毒的過程中,發現一些企業(ye) 和單位在有人的大廳裏使用機器人對空氣噴灑化學消毒劑進行消毒,還有企業(ye) 和單位使用未備案的消毒劑與(yu) 消毒器械開展現場消毒。
5月27日,上海市環境整治消殺工作專(zhuan) 班、市愛衛辦特別強調,必須合規有效使用消毒劑和器械,不應在有人條件下對空氣噴灑化學消毒劑,也不應使用未備案的消毒劑和消毒器械開展現場消毒。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傳(chuan) 染病防治所消毒與(yu) 感染控製科主任朱仁義(yi) 介紹,在有人的大廳裏使用機器人對空氣噴灑化學消毒劑進行消毒,既無效又不合規。
“一方麵,大廳樓層一般較高、麵積較大,使用機器人對空氣噴灑化學消毒劑的量遠遠達不到消毒要求;另一方麵,在有人的大廳對空氣噴灑化學消毒劑進行消毒,也違反國務院聯防聯控綜發機製《關(guan) 於(yu) 全麵精準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中‘不在有人條件下對空氣噴灑化學消毒劑消毒’的要求。”朱仁義(yi) 表示。
朱仁義(yi) 進一步解釋,我國《傳(chuan) 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用於(yu) 傳(chuan) 染病防治的消毒產(chan) 品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根據國家《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chan) 品衛生安全評價(jia) 規定》等法規要求,國產(chan) 消毒劑、消毒器械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企業(ye) 應取得《消毒產(chan) 品生產(chan) 企業(ye) 衛生許可證》,產(chan) 品責任單位應按照《消毒產(chan) 品衛生安全評價(jia) 技術要求》(WS628-2018)的規定,對產(chan) 品進行衛生安全評價(jia) ,合格後,方可上市。上市同時,在全國消毒產(chan) 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台自主備案產(chan) 品衛生安全評價(jia) 信息。因此,使用未備案的消毒劑和消毒器械開展現場消毒不合法,消毒效果得不到保證,不能明確是否會(hui) 對人、物品或環境造成傷(shang) 害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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