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妥推進中小銀行合並重組
近日,又一家資產(chan) 規模逾萬(wan) 億(yi) 元的銀行誕生。5月25日,中國銀保監會(hui) 官網披露了《中國銀保監會(hui) 關(guan) 於(yu) 中原銀行吸收合並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的批複》。批複提到,“同意中原銀行吸收合並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並承接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全部資產(chan) 、負債(zhai) 、業(ye) 務、機構和員工”。
據悉,改革重組後的中原銀行總資產(chan) 規模突破1.2萬(wan) 億(yi) 元,下轄18家分行,有700餘(yu) 家營業(ye) 網點、2萬(wan) 餘(yu) 名員工以及17家附屬機構。僅(jin) 從(cong) 資產(chan) 規模來看,中原銀行將從(cong) 原來的位列城商行第11位躍升至第7位。
筆者注意到,近年來中小銀行間的吸收合並步伐明顯加快。2020年以來,已有四川銀行、山西銀行、遼沈銀行等實現新設或合並重組。這得益於(yu) 監管的推動,銀保監會(hui) 有關(guan) 部門負責人曾多次公開表示,鼓勵優(you) 質銀行、保險公司以及合格合規的其他機構參與(yu) 並購重組中小銀行。在最近的一次通氣會(hui) 上,有部門負責人更進一步表示,將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落實鼓勵中小銀行兼並重組支持政策,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農(nong) 村中小銀行兼並重組和區域整合。
一般情況下,合並重組有利於(yu) 銀行做大做強,提高抵禦風險的能力。從(cong) 理論上來講,衡量銀行實力的一個(ge) 重要標誌就是資產(chan) 規模,銀行的資產(chan) 規模越大,抵抗風險的能力就越強。在近年來中小銀行資產(chan) 承壓的大背景下,積極推動兼並重組,無疑有助於(yu) 防範和化解中小銀行的相關(guan) 風險。
除了防範化解風險之外,中小銀行之間加快合並重組也有自身拓寬業(ye) 務覆蓋麵,做強主業(ye) 的需要。一些盈利能力強,所在地區發展較好的城商行、農(nong) 商行往往會(hui) 尋求控股或參股同省資質稍弱的區域銀行的機會(hui) ,從(cong) 而達到延伸業(ye) 務觸角的目的。以此次吸收合並3家銀行的中原銀行為(wei) 例,該行2021年年報顯示,全年實現營業(ye) 收入192.83億(yi) 元,同比增長0.8%;歸母淨利潤35.65億(yi) 元,同比增長8%。資產(chan) 質量方麵,該行不良貸款率為(wei) 2.18%,較2021年年初下降0.03個(ge) 百分點,新發放貸款不良率保持在1%以內(nei) 的良好水平。
從(cong) 年報業(ye) 績來看,中原銀行無疑屬於(yu) 優(you) 質銀行,其合並吸收其他中小銀行在大概率上會(hui) 實現“1+1>2”的效果。對於(yu) 業(ye) 內(nei) 來說,值得注意的是,看一家銀行是否優(you) 質,是否具備抵禦風險的能力,不僅(jin) 要看其資產(chan) 規模,銀行的盈利能力和資產(chan) 質量也同樣重要。另外,由於(yu) 當前中小銀行合並重組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導,因此建議一些地方要量力而行,千萬(wan) 不能搞“拉郎配”,更不能因為(wei) 防範風險而引發其他風險。優(you) 質銀行在實施合並重組時,要弄清中小銀行內(nei) 部的股權關(guan) 係。地方相關(guan) 部門要在股權結構、人員安排、機構重組等方麵做好細致的安排,切實保障各方合法合規的權益,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穩妥推進中小銀行合並重組。(陸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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