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科普帶貨引爭議 建議回歸職業本身發揮應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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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不少醫務人員在社交平台成為(wei) 網絡紅人,通過直播帶貨。但帶貨產(chan) 品質量良莠不齊以及隱藏的法律風險,讓醫生帶貨這一現象引來爭(zheng) 議。近日,國家衛健委等九部委印發通知,其中提到:嚴(yan) 肅查處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身份之便直播帶貨。
“家人們(men) ,‘618’都買(mai) 了啥?有以下商品的趕緊退貨,全是智商稅。”
“618”購物節當天,一位實名認證為(wei) 北京某三甲醫院主治醫生的博主發布這樣一條短視頻,列出幾種“消費者容易輕信但沒有實際效果”的產(chan) 品。該博主的主頁顯示共有56件商品在售,帶貨數量超過10萬(wan) 件,種類包括玻尿酸精華液、維生素C咀嚼片等。
隨著直播帶貨的興(xing) 起,一些短視頻平台出現了不少實名認證為(wei) 某醫院某科室的醫生博主。他們(men) 一邊講解醫學知識,一邊帶貨營銷產(chan) 品,贏得不少消費者的信任。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有部分醫生推薦的商品質量良莠不齊,甚至存在隱瞞欺騙消費者的行為(wei) 。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等九部委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嚴(yan) 肅查處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身份之便直播帶貨。這為(wei) 醫生直播帶貨敲響警鍾。
以專(zhuan) 業(ye) 形象為(wei) 產(chan) 品“背書(shu) ”
“相同條件下我傾(qing) 向於(yu) 醫生帶貨,醫生有專(zhuan) 業(ye) 背景,所以他們(men) 推薦的產(chan) 品更值得信賴。”山東(dong) 的消費者張博告訴記者。今年2月份,他通過一家短視頻平台刷到一名粉絲(si) 超千萬(wan) 的醫生博主,其身份認證信息為(wei) 北京某醫院的急診科醫生。
“這位醫生主要科普一些醫學常識,對於(yu) 像我這樣的外行很受用。”張博說。根據短視頻平台個(ge) 性化推薦算法規則,他刷到該醫生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在一條視頻中,該醫生先是科普護發常識,接著開始推薦一款洗發水,並且明確表示這款洗發水有護發防脫功效。因受脫發困擾,張博花費149元買(mai) 了兩(liang) 瓶。
收到貨使用後,張博大失所望。“這款洗發水就像用水勾兌(dui) 過一樣,兩(liang) 瓶都快用完了,也並沒有醫生所說的效果,價(jia) 格也偏高。當初如果不是醫生力薦,我不會(hui) 購買(mai) 。”他吐槽說。
無獨有偶,記者在另一名醫生博主的短視頻賬號中看到,多名消費者在該博主的短視頻評論區留言表示,其帶貨推薦的洗發水效果不明顯,甚至出現發癢、起頭屑等情況。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lun) 理與(yu) 法律係教授王嶽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醫務工作者在公眾(zhong) 麵前易形成專(zhuan) 家權威的形象,醫生帶貨的情況下,其專(zhuan) 家形象容易影響到普通消費者的自主性選擇。而這種專(zhuan) 業(ye) 權威一旦與(yu) 經濟利益相關(guan) ,就有可能因產(chan) 品質量問題損害醫生的公信力。
記者在某短視頻平台以“醫生”為(wei) 關(guan) 鍵詞搜索,出現多個(ge) 以某公立醫院實名認證的賬號,進入賬號主頁出現“找我官方合作”的鏈接。據了解,有合作意向的商家可以點擊鏈接了解博主賬號的基本信息,包括任務報價(jia) 、星圖指數、粉絲(si) 畫像等,從(cong) 而選擇有影響力的博主洽談合作,實現該博主為(wei) 品牌方產(chan) 品“背書(shu) ”。
醫生帶貨尚無明確法律規定
“目前,我國尚沒有法律針對醫生帶貨行為(wei) 做出明確規定。” 北京市中倫(lun) (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沈立表示,但醫生作為(wei) 一般帶貨主體(ti) ,應當遵守《廣告法》《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guan) 規定。其中《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nei) 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同時,由於(yu) 醫生職業(ye) 的特殊性,因此其在帶貨過程中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cong) 業(ye) 九項準則》等規定。“醫生在帶貨過程中,應當恪守底線,不得違反職業(ye) 道德、醫學倫(lun) 理規範等。”沈立說。
中國政法大學醫療保障法律與(yu) 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劉炫麟認為(wei) ,醫生帶貨實質上是一種商業(ye) 化的個(ge) 人行為(wei) ,一旦其推薦的產(chan) 品出現質量問題,由於(yu) 醫生責任財產(chan) 有限,消費者容易陷入維權困境,同時醫生所在醫療機構的名譽會(hui) 因此受損。
“醫生即便可以在選品上把控,但也很難兼顧發貨、物流、售後等環節。”首都醫科大學衛生法學係講師喬(qiao) 寧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如果在帶貨過程中出現問題,醫生職業(ye) 形象不但會(hui) 受損,還有可能與(yu) 生產(chan) 者或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已有視頻平台表示,將收回醫生賬號帶貨權限,包括櫥窗、直播帶貨和短視頻帶貨功能。
然而,記者注意到,一些實名認證賬號在向“小號”引流。一名實名認證的醫生博主曾發布短視頻表示,其開通的小號將發布更多科普知識。記者發現,該博主的小號粉絲(si) 數量達到124萬(wan) 人,發布的多條視頻掛上“小黃車”,即存在帶貨行為(wei) 。
提倡回歸職業(ye) 本身發揮應有價(jia) 值
“網絡帶貨平台應認真落實《通知》相關(guan) 要求,切實履行平台審核責任。”劉炫麟說,“同時,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在職醫務人員的管理,讓醫生將主要精力用於(yu) 本職工作,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優(you) 質的醫療服務。醫生本人也應該有風險意識,麵對商業(ye) 化帶來利益的同時,應當意識到可能對公職人員身份帶來的不良影響。”
“消費者個(ge) 人應當理性消費,並充分認識到醫療行為(wei) 的專(zhuan) 業(ye) 性和複雜性,不輕信網絡或者視頻直播上的帶貨行為(wei) ,如有相關(guan) 需求,應當選擇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同時應加強社會(hui) 輿論監督,曝光違法違規行為(wei) ,增強社會(hui) 警示作用。”劉炫麟表示。
沈立認為(wei) ,無論是醫療機構還是網絡平台,在監督醫生帶貨行為(wei) 時,應以更高的標準來要求。既需要關(guan) 注法律法規針對一般直播帶貨行為(wei) 做出的規定,亦要關(guan) 注對醫生這個(ge) 職業(ye) 所做出的特別規定,密切關(guan) 注相關(guan) 製度的細化和落實情況。
去年3月,抖音短視頻發布的《關(guan) 於(yu) 抖音醫療內(nei) 容管理規則的說明》中提到,認證通過的機構、醫生可以在抖音發布醫療內(nei) 容,但均需經專(zhuan) 業(ye) 團隊審核。同時強調,支持、鼓勵專(zhuan) 業(ye) 醫療健康科普,嚴(yan) 厲打擊違規行為(wei) 。
據了解,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明確,醫師在執業(ye) 活動中應履行宣傳(chuan) 推廣與(yu) 崗位相適應的健康科普知識,對患者及公眾(zhong) 進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導的義(yi) 務。
喬(qiao) 寧認為(wei) ,醫生應回歸其職業(ye) 本身,在網絡平台發揮其應有的價(jia) 值。“麵對優(you) 質醫療資源分布不均的現象,醫生作為(wei) 知識博主,通過網絡平台積極宣講醫學專(zhuan) 業(ye) 知識,符合公共健康發展的需要及其職業(ye) 倫(lun) 理的要求。”喬(qiao) 寧說,“醫生做網絡直播,還是應以健康公益科普為(wei) 主。”(記者 郜亞(ya)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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