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際通婚:出土西夏文文獻證實民族間的深度融合
作者:史金波(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學部委員、寧夏大學特聘教授)
中國是一個(ge) 多民族國家,自古以來各民族間交流頻繁,關(guan) 係密切。各民族之間往往交錯雜居,來往頻繁,相互幫助,親(qin) 密無間,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態勢,自然而然地發生相互通婚的深度交融現象。
對於(yu) 各民族之間的通婚,傳(chuan) 統曆史文獻記載較多的是和親(qin) 和賜婚。這些族際婚姻貫穿於(yu) 中國古代曆史的長期發展過程中,對曆史發展有著一定影響。實際上,各民族間的通婚更大量地發生在民間。民間的族際婚姻更為(wei) 真實、更為(wei) 廣泛地顯示出民族間水乳交融的親(qin) 密關(guan) 係。這種重要曆史現象,傳(chuan) 統曆史文獻缺乏記載。而古代的戶籍賬之類的文書(shu) 檔案等,則能保留不少這方麵的原始資料。但可惜這類重要文獻多難以保存下來,特別是明代以前的檔案資料更是極為(wei) 少見。近代出土的古代文獻中,有一些反映古代民族之間通婚的資料,顯得十分珍貴。出土的西夏文文獻中的戶籍、契約等檔案資料,就包含著具體(ti) 而生動的有關(guan) 事例,值得學界重視。
出土西夏文戶籍賬反映民族間的通婚
20世紀初,俄國的一支探險隊在中國北部的黑水城遺址(今屬內(nei) 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發現了大量西夏文獻、文物,遂席卷而走,至今仍藏於(yu) 聖彼得堡。20世紀90年代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和聖彼得堡東(dong) 方學研究所合作,將藏於(yu) 俄國的黑水城出土文獻陸續在中國整理出版。已出版的《俄藏黑水城文獻》匯聚了8000多編號的西夏文文獻,其中包括大量基層社會(hui) 文書(shu) 。
西夏文社會(hui) 文書(shu) 中的戶籍賬表明,在西夏的基層社會(hui) 確實存在不同民族間的通婚現象。6342-1號西夏文草書(shu) 戶籍賬殘卷,存有一個(ge) 鄉(xiang) 裏中30戶的資料。其中每一戶首先記戶主姓名,然後分男、女記大人和小孩的人數、與(yu) 戶主的關(guan) 係和姓名。其中凡姓氏後帶有“氏”字者皆為(wei) 已婚女性。
西夏出土文獻中有西夏文和漢文《雜字》,其中分別記錄了西夏的“番姓”和“漢姓”。番姓即西夏主體(ti) 民族黨(dang) 項族姓氏,漢姓即漢族姓氏。以戶籍賬中人名的姓氏,檢索《雜字》中的姓氏,便可知其民族屬性。這樣可看到該戶籍賬中,有的家庭夫妻皆為(wei) 黨(dang) 項族,也有的家庭夫妻雙方都是漢族,還有的是黨(dang) 項族與(yu) 漢族結為(wei) 夫妻的家庭。其中族際婚姻家庭如:
第6戶
一戶千叔訛吉二口
男一
大一訛吉
女一
大一妻子焦氏兄導盛
此戶戶主名千叔訛吉,千叔是黨(dang) 項族姓,他是黨(dang) 項人。其妻子姓焦,是漢族。
第9戶
一戶嵬移雨鳥五口
男二
大一雨鳥
小一子正月有
女三
大一妻子羅氏有有
小二女白麵黑金□
此戶戶主名嵬移雨鳥,嵬移是黨(dang) 項族姓,他是黨(dang) 項人。其妻子姓羅,是漢族。
第11戶
一戶卜顯令二口
男一
大一 顯令
女一
大一 妻子律移氏兄令
此戶戶主名卜顯令,卜是漢族姓,他是漢族。其妻子姓律移,律移是黨(dang) 項族姓,她是黨(dang) 項人。
第27戶
一戶千玉吉祥有四口
男一
大一吉功[祥]有
女三
大三妻子瞿氏五月金
妻子梁氏福事
女鐵樂(le)
此戶戶主名千玉吉祥有,千玉是黨(dang) 項族姓,他是黨(dang) 項人。其妻子姓瞿,是漢族。
以上4戶信息顯示,各戶中夫妻二人是不同民族間結婚的。有3戶丈夫是黨(dang) 項族、妻子是漢族,1戶丈夫是漢族、妻子是黨(dang) 項族。從(cong) 上述戶籍賬中已經能確定的不同民族的夫妻關(guan) 係看,這30戶中至少有4戶是黨(dang) 項族和漢族相互通婚,共同組成家庭,反映出當地普通民眾(zhong) 中族際婚姻已不是個(ge) 別現象,顯示出民族間在密切交往中實現自然深度交融。
出土西夏文契約反映民族間的通婚
黑水城遺址出土的文獻中還發現了一批契約。這些契約在正文中及最後的契尾有當事人的署名。通過署名的姓氏可以查檢他們(men) 的族屬。
在一些借貸契約中為(wei) 了確保借貸者還貸,除借貸者本人要署名畫押外,還要有同立契者也即同借者簽名畫押。同立契者多為(wei) 借貸者的家人、親(qin) 屬或至近的朋友。若借貸者不能按時還貸,同立契者有還貸的責任。一些同立契者的姓名前明確記載與(yu) 借貸者是夫妻關(guan) 係,其中有的夫妻顯然是不同的民族。
如4696-3(8)號西夏光定申年(1212年)曹肅州貸糧典物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wei) :
立契者曹肅州(畫押)
同立妻子訛七氏酉寶(指押)
同立契□羊金(畫押)
證人梁老房寶(畫押)
證人老房有(畫押)
立契者曹肅州是漢族,同立契者妻子姓訛七,是黨(dang) 項族,兩(liang) 人為(wei) 不同民族通婚。
又如7741(15)號西夏天慶寅年(1194年)積力善寶貸糧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wei) :
立契者善寶(畫押)
同立契者妻子肅氏爾嘎金(畫押)
立契者積力善寶是黨(dang) 項族,同立契者妻子肅氏爾嘎金,是漢族,兩(liang) 人也是不同民族通婚。
有的契尾中的同立契者未明確記錄妻子的身份,但從(cong) 其性別和在契尾的位置可判定為(wei) 立契者的妻子。
如7741(1)號西夏天慶寅年(1194年)石狗狗子貸糧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wei) :
立契者石狗狗子(畫押)
同立契鋪力氏弟引(畫押)
立契者石狗狗子是漢族,同立契者為(wei) 鋪力氏弟引,鋪力為(wei) 黨(dang) 項族姓,她是第一位同立契者,是與(yu) 立契者關(guan) 係最密切的異性,應是立契者的妻子。
又如5949-21(1)號西夏光定申年(1212年)嵬移吉祥盛貸糧抵押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wei) :
立契者嵬移吉祥盛(畫押)
同借渾氏樂(le) 引(指押)
立契者嵬移吉祥盛是黨(dang) 項族,同立契者渾氏樂(le) 引,渾為(wei) 漢族姓,她是與(yu) 立契者關(guan) 係最密切的異性,應是立契者的妻子。
以上例證證實,在民間借貸的契約中,也顯示出西夏時期不同民族間相互結親(qin) 、組成族際婚姻家庭的真實情景。
其實在黨(dang) 項族未立國前,在西北地區就與(yu) 其他民族雜相聚處,《宋史·太宗紀》記載,宋至道元年(995年)八月“禁西北緣邊諸州民與(yu) 內(nei) 屬戎人昏娶”。這裏所謂“戎人”即指黨(dang) 項人。宋朝禁止黨(dang) 項族和沿邊的宋朝百姓結為(wei) 婚姻,反映出當時宋朝沿邊百姓和黨(dang) 項族通婚已不是個(ge) 別現象。西夏時期政府並不限製不同民族之間的通婚,各民族之間的通婚更加順暢普遍。
雙姓氏名字反映民族間的通婚
在西夏文文獻中,有的人名的姓氏是兩(liang) 個(ge) 姓氏疊加在一起,形成雙姓氏名字。這種特殊的姓氏往往是兩(liang) 個(ge) 不同民族的姓氏的相加,也顯示出不同民族通婚的事實。
在所見人名中有漢姓和番姓兩(liang) 個(ge) 姓氏時,多是漢姓在前,番姓在後。如,西夏《涼州重修護國寺感通塔碑銘》中,記載書(shu) 寫(xie) 西夏文碑銘的為(wei) 西夏切韻博士渾嵬名遇;莫高窟61窟眾(zhong) 僧人供養(yang) 人旁皆有西夏文、漢文合璧題記,其中一名僧人旁記“住緣僧翟嵬名九像”;榆林窟12~13窟之間的題記有“張訛三茂”等。以上姓氏第1個(ge) 字分別為(wei) 渾、翟、張,皆為(wei) 漢姓,第2、3兩(liang) 字分別是嵬名、訛三,為(wei) 黨(dang) 項族姓。這種雙姓氏現象是不同民族的父姓與(yu) 母姓共用,表明不同民族間的通婚關(guan) 係。在西夏,黨(dang) 項族作為(wei) 主體(ti) 民族,地位較高。有的漢人與(yu) 黨(dang) 項人結為(wei) 婚姻後,便在自己的漢姓之後加上妻族的姓氏,或在所生兒(er) 子的名字內(nei) 於(yu) 父姓之後再加上黨(dang) 項族的母姓,以顯示有黨(dang) 項族血統,有較高的地位。這種特殊的姓名透露出黨(dang) 項族和漢族互通婚姻、民族之間自然同化的明顯痕跡。
以上出土文書(shu) 、文物中的兩(liang) 個(ge) 不同民族姓氏疊加在一起的現象,從(cong) 一個(ge) 新的側(ce) 麵反映出民族間密切交流、自然通婚、深度交融的史實。
民族名稱變成姓氏反映民族融合
在西夏還有一種特殊現象,即有的民族在融合進程中被納入黨(dang) 項族中,以民族名稱作為(wei) 姓氏,更突出地反映出民族間的融合現象。在西夏文《雜字》“番姓”中就包括“鮮卑”一姓。在中國曆史上有重要影響的鮮卑族,其中一部分在西夏時期由於(yu) 和黨(dang) 項族長期共同生活,已經相互融合。這些鮮卑人不用原來的拓跋、獨孤等姓,也不用北魏時期改的元姓等,而是直接以鮮卑為(wei) 姓。在榆林窟第29窟中有西夏供養(yang) 人像,其中首位即真義(yi) 國師鮮卑智海。在《聖勝慧到彼岸功德寶集偈》的題款中記載法師鮮卑寶源擔任漢譯。
更令人驚歎的是在西夏滅亡270多年後,於(yu) 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遷徙到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的西夏後裔,在寺廟所立西夏文和漢文合璧的經幢銘文中,記錄了立幢和隨喜的眾(zhong) 多人名,其中不僅(jin) 有包括西夏皇族嵬名氏在內(nei) 的很多黨(dang) 項族,也有很多漢族,其中也有以鮮卑為(wei) 姓者多人,如鮮卑豐(feng) 多仁、鮮卑三鳩、鮮卑由保、鮮卑富成,此外還有鮮卑氏文束等女性。由此可見,鮮卑氏的一些人與(yu) 其他黨(dang) 項族後裔一起,自西北輾轉到華北,雖仍保留著原民族的一些痕跡,但隨著歲月的流逝,後來他們(men) 都融入到當地的漢族之中了。
西夏漢文本《雜字》的“番姓”中,有一姓是“絗紇”。“絗紇”即“回紇”或“回鶻”。在此《雜字》中把回鶻作為(wei) 番族的一姓,也表明像“鮮卑”姓那樣,一部分回鶻人已進入番族,表明西夏人有時把回鶻看成是一個(ge) 番族的姓氏。而在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中規定:“任職人番、漢、西番、回鶻等共職時,位高低名事不同者,當依各自所定高低而坐。”表明在西夏政府中有黨(dang) 項人、漢人、吐蕃人和回鶻人,回鶻人還被看作是一個(ge) 民族。但在實際生活中,回鶻往往被歸入被稱為(wei) 番人的黨(dang) 項族內(nei) 。
如西夏光定未年(1211年)李犬盛借駱駝契中的證人回鶻吉祥有,即以回鶻為(wei) 姓氏。此外,在西夏社會(hui) 文書(shu) 中的名字的黨(dang) 項族姓氏後,加上回鶻二字,表明此人家庭有不同民族通婚。如天盛二十二年(1170年)寡婦耶和氏寶引母子賣地房契中北界土地的主人耶和回鶻盛,乾祐戌年(1190年)盛犬貸糧抵押契中的同借者居地回鶻金,天慶寅年(1194年)隻移回鶻後貸糧契的立契者,天慶卯年(1195年)居地吉寶貸糧契中同借者康回鶻子,天慶亥年(1203年)恧恧老房男貸糧抵押契中的同立契者梁回鶻張。以上人名中的回鶻表明他們(men) 的家庭與(yu) 回鶻人有婚姻關(guan) 係,他們(men) 的母親(qin) 有很大可能是回鶻人。
西夏皇族的異族通婚
傳(chuan) 統文獻中記載了西夏皇室異族通婚的事實。如太祖李繼遷、景宗元昊和崇宗乾順曾先後娶契丹皇室女義(yi) 成公主、興(xing) 平公主和成安公主為(wei) 妻。毅宗時曾以宗室女嫁給歸降西夏的吐蕃族首領禹臧花麻。崇宗時又以宗室女嫁給吐蕃首領趙懷德。西夏皇帝娶漢族女為(wei) 妻者更多。如崇宗乾順之妃曹氏為(wei) 漢族,生子仁孝,是為(wei) 仁宗;仁宗妃羅氏也為(wei) 漢族,生子純佑,是為(wei) 桓宗,西夏兩(liang) 代皇帝的母親(qin) 都是漢族,反映西夏皇族中漢族的血統成分越來越多了。
西夏立國前元昊將皇族改為(wei) 嵬名氏,經過長期的繁衍、分化,至西夏後期,其中有不少成為(wei) 生活在基層的普通百姓。在西夏借貸文書(shu) 中不乏姓嵬名的人,有的是借貸者,也有的是放貸者,其中也有的人名有兩(liang) 個(ge) 民族姓氏。這反映出在西夏民間,西夏皇族後代也與(yu) 其他民族結親(qin) 。如天慶寅年(1194年)嵬名趙小狗貸糧契,立契者名字嵬名趙小狗包含了皇族嵬名姓和漢族趙姓。近代發現了一些西夏文首領印,印背皆鐫刻持印者人名,其中也有發現一個(ge) 姓名包括兩(liang) 個(ge) 民族姓氏的,如吳嵬名山。
總之,以上資料是宋遼夏金時期民族大融合的具體(ti) 實例,這些僅(jin) 是當時千千萬(wan) 萬(wan) 族際婚姻中若幹存留於(yu) 世的典型,折射出中國曆史上不斷發生的普遍現象,反映出民族交往中自然融合的大趨勢,因而顯得十分珍貴。不同民族成員生活在同一家庭中,通過共同的經濟、文化生活,在語言、習(xi) 俗、心理等方麵互相影響,互相滲透,逐漸融合成一體(ti) 。這種族際婚姻是民族間密切交往的自然結果,加深了各民族之間的密切關(guan) 係,有利於(yu) 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今天,隨著社會(hui) 的高速發展,各民族會(hui) 有更加廣泛深刻的交流,相互融和會(hui) 更為(wei) 顯著,我們(men) 應該正確理解和加強民族間的自然交融,為(wei) 促進民族團結、增強國家凝聚力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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