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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推進數字經濟向縱深發展

發布時間:2022-08-10 17:13: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肖君擁(北京市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海峰(北京理工大學科技與(yu) 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ti) 學習(xi) 時指出,近年來,互聯網、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加速創新,日益融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各領域全過程,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範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為(wei) 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zheng) 格局的關(guan) 鍵力量。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國務院相繼出台一係列政策措施助力數字經濟發展,特別是全麵實施網絡強國戰略和國家大數據戰略,支持基於(yu) 互聯網的各類創新,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建設數字中國、智慧社會(hui) ,打造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數字產(chan) 業(ye) 集群,把我國人口紅利轉化為(wei) 數字紅利,探索出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數字經濟新模式,即“要構建以數據為(wei) 關(guan) 鍵要素的數字經濟,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指引下,推進數字產(chan) 業(ye) 化、產(chan) 業(ye) 數字化,引導數字經濟和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hui) 議通過《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其中第五篇專(zhuan) 題部署“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倡導“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明確提出“加強數字中國建設整體(ti) 布局”。

  與(yu) 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相比,數字經濟在基礎設施、生產(chan) 要素、生產(chan) 和服務方式等方麵擁有全新特征,既表現出獨特的技術屬性,又包含新經濟的形態。把握數字經濟發展趨勢和規律,需要深刻理解其內(nei) 在邏輯。數字經濟的內(nei) 在邏輯是連接、共享與(yu) 開放。在數字時代,互聯網、傳(chuan) 感器、嵌入式終端、智能控製係統、通信設施等,把人、機器、服務連接在一起,形成高度共享的生態網絡,通過這個(ge) 網絡,人與(yu) 人、人與(yu) 機器、機器與(yu) 機器、服務與(yu) 服務之間達成共生關(guan) 係,進而催生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算法經濟、零工經濟、按需經濟、互聯網醫療、遠程辦公、網絡教育等新經濟業(ye) 態。與(yu) 此同時,通過對數據要素的采集、傳(chuan) 輸、存儲(chu) 、計算、分析和應用,實現線上線下全鏈條打通,推動人機高效協同、服務場景無限延伸。

  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數字經濟相關(guan) 企業(ye) 超1600萬(wan) 家,全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45.5萬(wan) 億(yi) 元,GDP占比近40%。2011年至2020年的10年間,中國數字經濟規模總量增長4.12倍,年複合增長率高達17.06%。廣東(dong) 、江蘇、山東(dong) 等13個(ge) 省市數字經濟規模超過1萬(wan) 億(yi) 元;北京、上海數字經濟占GDP比例超過50%。數字經濟已成為(wei) 中國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呈現蓬勃發展態勢。但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依然存在短板,比如,在數字產(chan) 業(ye) 化方麵,數字經濟與(yu) 服務業(ye) 和流通領域融合程度較高,對工業(ye) 、農(nong) 業(ye) 的滲透率較低;在技術創新方麵,與(yu) 西方發達國家之間存在技術差距,自主研發能力有待加強;在營商環境方麵,麵臨(lin) 壟斷和無序擴張等風險;在數據治理方麵,數據確權和交易尚未形成有效規模,數據開放共享程度有待提高。

  加快建設數字中國,必須在確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以信息化培育新動能,用新動能推動新發展,以新發展創造新輝煌,全方位推進數字經濟向縱深發展。

  建立健全數字經濟相關(guan) 法律法規,提升數字經濟治理水平。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兩(liang) 條主線,以發展促安全、以安全保發展,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ge) 人信息保護,完善網絡空間治理體(ti) 係,築牢數字產(chan) 業(ye) 發展根基,為(wei) 推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加強市場秩序綜合治理,在市場準入負麵清單、公平競爭(zheng) 審查、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麵對各類市場主體(ti) 嚴(yan) 格要求,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嚴(yan) 肅處理,保障市場公平競爭(zheng) ,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杜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要研究數據確權和分類分級管理,暢通數據交易流動,實現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數據確權、交易、共享、保護的透明化、規範化、合法化。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通過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風險預警機製,提高監管精準度和有效性,推動社會(hui) 信用立法,把“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舉(ju) 措納入數字經濟監管領域。

  提升數字產(chan) 業(ye) 科技水平,加強關(guan) 鍵領域和關(guan) 鍵技術科研攻關(guan) 。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方向,聚焦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打造創新性、先導性、引領性和基礎性的數字技術產(chan) 業(ye) 集群。孵化一批區域性創新中心、研究中心和創業(ye) 平台,加快培育數字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引導各類創新資源向企業(ye) 集中,發揮企業(ye) 創新主體(ti) 作用,鼓勵產(chan) 業(ye) 鏈核心企業(ye) 帶動上下遊企業(ye) 協調創新,提升數字產(chan) 業(ye) 化水平。加大財政、稅收、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重點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術的重點企業(ye) ,投入高端芯片、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等關(guan) 鍵軟硬件技術攻關(guan) ,構建獨立自主、安全可控的產(chan) 業(ye) 鏈和供應鏈。完善人才機製,加強基礎學科人才培養(yang) ,擴大創新投入,吸引全球高層次創新人才來華發展。支持全球範圍創新主體(ti) 和跨國數字巨頭來華投資興(xing) 業(ye) ,建立研發和運營中心。積極參與(yu) 數字貿易領域的國際規則製定,推動“數字絲(si) 綢之路”深入發展,構建良好國際合作環境,增強我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國際話語權。

  優(you) 化數字產(chan) 業(ye) 發展根基,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chan) 業(ye) 數字化轉型和社會(hui) 數字化轉型。要以“東(dong) 數西算”工程和5G、物聯網、衛星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為(wei) 契機,推進雲(yun) 網協同和算網融合發展,構建全國一體(ti) 化大數據中心體(ti) 係,彌合中西部地區與(yu) 東(dong) 部地區之間的數字鴻溝,引導人才、技術、資金和創新主體(ti) 等要素向中西部地區集聚,促進東(dong) 西部協同聯動,實現資源共享、技術互助、平台共建和產(chan) 業(ye) 共興(xing) ,形成數字產(chan) 業(ye) 發展全國“一張網、一盤棋”。繼續推動產(chan) 業(ye) 數字化轉型向縱深發展,以數字技術為(wei) 支撐,以數據賦能為(wei) 主線,加快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數字化升級和再造,推動數字技術與(yu) 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多措並舉(ju) 推動國內(nei) 製造業(ye) 企業(ye) 實現對訂單管理、產(chan) 品設計、原材料采購、生產(chan) 製造、設備管理、質量監督、物流和售後服務等環節的數字化改造。統籌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和數字鄉(xiang) 村建設,協同優(you) 化城鄉(xiang) 公共服務。既要加快城市數據整合共享和業(ye) 務協同,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服務能力,也要圍繞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推動農(nong) 村生產(chan) 生活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培育農(nong) 村電商、智慧農(nong) 場、鄉(xiang) 村智慧旅遊、創意農(nong) 業(ye) 、認養(yang) 農(nong) 業(ye) 等新業(ye) 態,完善數字鄉(xiang) 村治理體(ti) 係,提高新型職業(ye) 農(nong) 民的數字素養(yang) 與(yu) 技能。

  加快發展工業(ye) 互聯網,完善產(chan) 業(ye) 生態布局,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提高融合應用能力,更好賦能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支持重點地區建設城市級工業(ye) 互聯網綜合服務平台,把工業(ye) 互聯網作為(wei) 串聯區域經濟轉型升級的主脈絡,為(wei) 企業(ye) 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智慧化服務,為(wei) 政府提供覆蓋行業(ye) 和區域的數字產(chan) 業(ye) 地圖和工業(ye) 大腦。鼓勵龍頭企業(ye) 培育垂直領域的工業(ye) 互聯網平台,發揮自身示範引領作用,帶動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企業(ye) 數字化轉型。引導數字平台企業(ye) 向中小企業(ye) 提供安全、經濟的數字化解決(jue) 方案,降低數字化轉型門檻。推動數據開放共享,打通數據孤島,激活數據價(jia) 值,實現用數據說話、數據決(jue) 策、數據管理和數據創新。形成全國統籌建設的數據共享大平台,讓數據成為(wei) 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和關(guan) 鍵生產(chan) 要素。加強數字技術融合創新,擴大應用集成的乘數效應,實現生產(chan) 和服務方式變革,讓全體(ti) 人民共享數字經濟創新成果。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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