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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時代,安全擔憂何時休

發布時間:2022-08-11 11:28: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經濟界麵】

  光明日報記者 劉 坤

  移動支付、刷臉進小區……如今,人們(men) 在日常生活中留下了大量的“數字足跡”。這些“數字足跡”是否會(hui) 被“追蹤”、收集,甚至濫用?

  日前,2022全球數字經濟大會(hui) 在京舉(ju) 辦。會(hui) 上,一大批5G等創新成果集中亮相,展現了數字技術在通信、購物、娛樂(le) 等場景中給人們(men) 帶來的便利;同時,汽車仿真平台漏洞攻防演示等也讓人們(men) 意識到了數字安全的重要性。

  發展和安全,如一體(ti) 之兩(liang) 翼。當前,我國數字經濟在安全領域存在哪些短板?今後應如何更好保障數字安全?

  1、數字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8月7日,立秋這天,家住北京市海澱區的李響一大早就收到了在網上購買(mai) 的自行車。他花了2個(ge) 小時把車子組裝起來,對外觀和性能都很滿意。

  “現在網購非常方便,我平時經常在網上‘買(mai) 買(mai) 買(mai) ’,但也有煩惱。比如,平台的算法就讓人很無奈,簡直‘防不勝防’。這幾天,自從(cong) 我搜索、瀏覽過自行車後,好幾個(ge) App(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都在頻繁地給我推薦相關(guan) 商品、短視頻,讓人有種‘被泄密’‘被偷窺’的感覺。”李響說。

  如今,網上購物、在線教育等新業(ye) 態快速發展,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防疫健康碼等廣泛應用,數字技術已融入各種生活場景,在不經意間改變著人們(men) 的生活方式。同時,智能巡檢、數字工廠等新場景、新模式快速興(xing) 起,一大批傳(chuan) 統企業(ye) 紛紛“上雲(yun) ”,加快數字化轉型步伐。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範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為(wei) 經濟社會(hui) 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

  數據顯示,2017年到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從(cong) 27.2萬(wan) 億(yi) 元增至45.5萬(wan) 億(yi) 元,總量穩居世界第二,年均複合增長率達13.6%,占GDP的比重從(cong) 32.9%提升到39.8%,成為(wei) 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之一。

  然而,在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同時,廣受詬病的“大數據殺熟”,以及“信息繭房”、App“偷聽”等問題也隨之而來,數據隱私保護、數字平台可信度、產(chan) 品安全問題等引發了人們(men) 的擔憂。

  正如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樊友山所說,數字經濟在突破傳(chuan) 統生產(chan) 要素流動限製,提升市場效率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容忽視的信息安全問題。

  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認為(wei) ,疫情讓居家辦公、遠程學習(xi) 、網上生活成為(wei) 人們(men) 的長期習(xi) 慣。隨著網絡環境開放、用戶角色增加,防護邊界擴張帶來個(ge) 人新型安全風險。同時,5G商用推進工業(ye) 互聯網發展,企業(ye) 內(nei) 外網關(guan) 聯增加了工業(ye) 網絡安全風險。萬(wan) 物互聯時代,城市安全越來越受到重視。

  “當今世界正經曆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數字經濟成為(wei) 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的重要引擎,數字安全的基礎性作用日益突出,數字安全新一輪轉型升級已經迫在眉睫。”鄔賀銓說。

  2、數字安全法治基礎不斷夯實

  日前,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群眾(zhong) 關(guan) 注的生活服務類、日常工具類等App進行檢查,對發現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wei) 的368款App提出整改要求,並通報了每日優(you) 鮮、多點等超範圍收集個(ge) 人信息的App。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王鵬介紹,今年上半年,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累計完成630萬(wan) 次App檢測,實現對我國主流應用商店在架App的全覆蓋,App治理能力顯著增強。今後將加強電信和互聯網用戶權益保護,進一步規範基礎電信企業(ye) 和互聯網企業(ye) 經營行為(wei) ,營造良好信息消費環境。

  業(ye) 界人士稱,數據運營商作為(wei) 數據活動的處理者,必須嚴(yan) 格遵守相關(guan) 法律,承擔保護數據安全的責任。

  近年來,我國出台了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ge) 人信息保護法、《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印發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雲(yun) 計算服務安全評估辦法》《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幹規定(試行)》等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數字安全法治基礎不斷夯實。

  數字時代,機遇與(yu) 風險並存。

  專(zhuan) 家表示,我國正在加快布局“新基建”,如果不建立牢固的安全防線,數字經濟就隻能是“沙灘建樓”。

  日前,在第十屆互聯網安全大會(hui) 上,360集團創始人周鴻禕透露,某國網軍(jun) 對我國政府、金融、科研院所、軍(jun) 工、航空航天、醫療行業(ye) 等重要基礎設施攻擊持續近10年,來無影,去無蹤,直到被捕獲。周鴻禕認為(wei) ,在內(nei) 外部雙重安全挑戰之下,風險遍布數字化的所有場景。

  “伴隨數字化技術更廣泛和深入服務於(yu) 社會(hui) 經濟,其安全問題帶來的後果將更為(wei) 嚴(yan) 峻。”鄔賀銓說,麵對不斷加劇的網絡風險,單兵作戰已經無法應對,保障數字安全需要打破各自為(wei) 戰局麵,實現協同聯防。

  鄔賀銓表示,數字安全不再是一個(ge) 單純的技術問題,是涉及業(ye) 務、管理、流程、團隊等各方麵的係統工程。數字安全需要國際合作,但基礎是建立我國自主可控的數字安全技術、產(chan) 品和服務體(ti) 係。

  3、建立健全數字安全保障體(ti) 係

  有報告顯示,僅(jin) 在2020年至2021年,就有新加坡、日本、韓國、新西蘭(lan) 、中國等升級或通過了數據和隱私保護相關(guan) 的法律法規,而文萊、印度、印度尼西亞(ya) 、越南等國正在深化其數據保護框架。

  對我國而言,未來如何築牢數字安全屏障?

  “我們(men) 應積極推動數字安全技術新發展,發揮市場主體(ti) 新作用,完善新規則,助力構築數字經濟安全新長城。”樊友山說,網絡安全龍頭企業(ye) 要發揮自身技術、人才優(you) 勢和技術創新主體(ti) 作用,開展數字安全基礎理論創新、重大問題研究和核心技術攻關(guan) ,助力數字安全技術創新發展。各網絡安全企業(ye) 要積極參與(yu) 網絡空間國際標準規則製定,助力形成良性的數據安全治理體(ti) 係。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王一鳴表示,當前,全球網絡空間博弈加劇,既給我國網絡安全帶來日趨嚴(yan) 峻的挑戰,也為(wei) 網絡安全產(chan) 業(ye) 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障體(ti) 係。加強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網絡安全動態感知、威脅發現、應急指揮、協同處置和攻擊溯源能力。完善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規範數據采集、傳(chuan) 輸、存儲(chu) 、處理、共享、銷毀全生命周期管理。

  “隨著國家日益重視網絡空間安全和全社會(hui) 對網絡安全產(chan) 業(ye) 需求進一步釋放,我國網絡安全產(chan) 業(ye) 將進入快速發展期,迎來高質量發展的新機遇。”王一鳴說。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局長隋靜表示,要夯實安全底座,增強關(guan) 鍵基礎設施安全韌性,構建共建、共享、共用、共維的網絡安全協同防護體(ti) 係。推動關(guan) 鍵技術突破,全麵增強網絡安全風險感知、監測預警、實時阻斷、追蹤溯源等核心能力。加速資源聚集,加快構建完善產(chan) 學研用協同發展良性生態。

  “數字安全是數字中國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中央網信辦信息化發展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張望說,產(chan) 學研用各界要加強技術協作,推動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相關(guan) 理論和技術研究向縱深發展。及時製定針對各類問題的應急預案,並適時開展實戰演練,提升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各國保障數字安全相關(guan) 舉(ju) 措

  ●歐洲數據保護監管局發布的《歐洲數據保護監管局戰略計劃(2020-2024):塑造更安全的數字未來》提出,將技術維度的數據保護整合到業(ye) 務實踐中,仔細研究技術進步帶來的風險和機遇,探索新技術的可能。

  ●英國發布《國家數據戰略》,提出“確立一個(ge) 促增長、可信賴的數據體(ti) 製”“確保數據基礎設施的安全性和彈性”“倡導數據的跨境流動”等優(you) 先任務。

  ●美國《國家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對生物識別信息的收集、保留、披露和銷毀,並將生物識別信息用於(yu) 其他目的提出規範。

  ●日本新修訂的《個(ge) 人信息保護法》對個(ge) 人信息的正當處理、保護個(ge) 人信息的措施等基本事項作出規定。

  ●巴西實施《通用數據保護法》,對個(ge) 人數據的處理、數據主體(ti) 的權利、數據跨境傳(chuan) 輸、數據安全等內(nei) 容作了詳細規定。

  (姚亞(ya) 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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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常邦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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