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理論與實踐的四個麵向
【光明學術筆談】
作者:金立(浙江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編者按
中國擁有著5000多年璀璨文明,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中外文明互學、互通與(yu) 互鑒是不可逆轉的潮流。在與(yu) 世界文明交流互鑒中增強文化自信、提升國際影響力,也是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hui) 科學的題中應有之義(yi) 。與(yu) 邏輯體(ti) 係完備的西方哲學相比,中國論證理論在中國哲學發展中的作用亟須被重視起來,構建中國特色論證理論體(ti) 係意義(yi) 重大。為(wei) 此,本刊特約請兩(liang) 位專(zhuan) 家,從(cong) 論證理論與(yu) 實踐問題、中西論證理論的流變與(yu) 互鑒維度進行深入闡述,以期引發學界共鳴。
論證就是有關(guan) 說理的學問,是通達理性的橋梁。人類的論證實踐源遠流長,關(guan) 於(yu) 論證的理論研究同樣曆久彌新。20世紀70年代,語言學、心理學、社會(hui) 學、教育學、傳(chuan) 播學、法學、政治學、計算機科學等學科均從(cong) 自身出發對論證進行了不同維度的探討。至今,論證理論不僅(jin) 確立了自己的研究目標、對象及方法,而且構建了自身的理論體(ti) 係並逐步形成了不同的學術流派,呈現出繁榮的局麵和強勁的發展趨勢。
如同西方哲學有其緊密相關(guan) 的邏輯體(ti) 係作為(wei) 基礎,於(yu) 中國而言,中國哲學話語體(ti) 係的建構也應該充分認識中國論證理論在哲學發展過程中的根基作用。因此,我們(men) 要摒棄長久以來“以西釋中”的做法,在充分吸收國外論證研究的普遍性價(jia) 值的基礎上,推動具有中國特色的論證理論的創新發展。較之邏輯學,論證理論具有更廣的研究領域。時至今日,國內(nei) 已經形成了一支以邏輯學為(wei) 核心的優(you) 秀的跨學科研究隊伍,先後承擔了一批國家重大重點項目,取得了一係列豐(feng) 碩成果,逐步在國際上發出了自己的聲音,形成了以論證為(wei) 核心向“思維、語言、社會(hui) 文化以及人工智能”輻射的研究態勢。
1.思維的麵向
古語說:“井蛙不可語海,夏蟲不可語冰。”由於(yu) 具有相似的文化背景、知識體(ti) 係、語言使用習(xi) 慣等,群體(ti) 內(nei) 的人們(men) 逐漸形成了相對固定的思維模式。因此,不同的思維模式會(hui) 表現為(wei) 對論證目的、過程以及評價(jia) 的不同理解。同時,論證理論的發展也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人們(men) 看待世界的方式,改變著人們(men) 的思維模式。美國漢學家安樂(le) 哲和郝大維提出,因果性思維是西方思維模式的顯著特征,而關(guan) 聯性思維是中國思維模式的典型特征。
因果性思維是一種線性的思維方式。以柏拉圖的“洞穴假說”為(wei) 例,困在洞穴裏的囚徒隻能看到映在牆上的影子,他隻有走出洞穴才能夠看到真實的世界。這類論證中所呈現的因果鏈條讓西方人確信,現象背後總有真理,並由此逐漸形成了基於(yu) 理性分析的因果性思維模式。這種思維模式傾(qing) 向於(yu) 通過將知識劃分為(wei) 確定性的與(yu) 不確定的兩(liang) 部分,進而分析複雜現象間的因果關(guan) 係,追求宇宙秩序的清晰性。古希臘哲學家試圖將自然現象之謎歸結為(wei) 思維通過論證能夠把握的秩序與(yu) 結構,進而開理性探究自然之先河;中世紀神學家通過邏輯論證為(wei) 神學命題進行辯護,從(cong) 而用理性為(wei) 神性奠定基石;近代西方數學家通過將數學這種精確的演繹工具廣泛運用於(yu) 科學探索,建立了西方理論科學的大廈;近代西方自然科學家通過提出對複雜因果關(guan) 係進行理性分析與(yu) 論證的新思路、規則,嚐試構建發現新知識的正確方法。正如笛卡爾所主張的,“邏輯乃教人如何正確運用理性,以發現尚屬未知的真理”,在“求真”與(yu) “求知”的理性導向下,推理和論證對形式有效性的追求遠重於(yu) 對真實性、相關(guan) 性以及接受性的要求,“抽象化、形式化方法發展為(wei) 論證研究的主流進路”。
關(guan) 聯性思維根源於(yu) 中國人“天人合一”的宇宙觀。自《易》始,“天生萬(wan) 物,地養(yang) 萬(wan) 物”的萬(wan) 事萬(wan) 物同源、同構、互感的宇宙觀,就為(wei) 中國人在關(guan) 聯性思維的主導下思考自然、社會(hui) 、政治等要素如何有機交融確立起理論出發點。基於(yu) “一草一木,皆涵至理”的宇宙觀之影響,中國傳(chuan) 統主張從(cong) 觀察宇宙、自然、社會(hui) 所獲取的感性經驗材料中取“象”而“推”,即按照特征、規律等進行分類,並進行類比歸納式的說理、推論。這種論證方式就是推類。自先秦諸子以來,四書(shu) 五經中的辯言證辭,均以推類的形式進行,即所謂“摹略萬(wan) 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相比於(yu) 形式論證追求前提與(yu) 結論之間形式關(guan) 聯的正確性,推類論證更關(guan) 注論證方法的可行性與(yu) 結論的說服力度。相較於(yu) 基於(yu) 相似性的類比論證,推類呈現出更大的靈活性、主觀性和倫(lun) 理性,可以視其為(wei) 一種弱類比。因此,按照形式邏輯的標準,基於(yu) 關(guan) 聯性思維的推類論證有超越形式邏輯的一麵,即起到“求治”“求善”的人文教化作用。
隨著現當代中西方交流日益密切,雙方原本相對穩定的思維模式也在逐漸融合與(yu) 發展。當中國反思關(guan) 聯性思維下的推類論證不適用於(yu) 科學論證的同時,西方也在反思因果性思維下的形式論證不適用於(yu) 生活實踐。可見,分析理性與(yu) 價(jia) 值理性在保持著一定張力的同時正逐漸走向融合。當今中西論證理論研究也有了共同的新方向,即論證應當在中西方融合的視域下重新考察“情”與(yu) “理”的權衡關(guan) 係,將“求真”“求知”“求善”“求治”的目標融合在一起,從(cong) 而使論證實現“證成結論”與(yu) “達成說服”的雙重目標。
2.語言的麵向
論證是“一種理性的社會(hui) 言語活動”,語言是論證最主要的載體(ti) 。論證過程中的論點和論據、支撐和反駁都依賴於(yu) 語言表達,可以是外顯,也可以是內(nei) 隱。蘇格拉底認為(wei) 思維是在內(nei) 心說話,亞(ya) 裏士多德認為(wei) 語言是思想的表達。論證是有關(guan) 思維的,自然與(yu) 語言有撇不開的關(guan) 聯。著名的“薩丕爾—沃爾夫假說”認為(wei) ,人們(men) 對世界的認識受製於(yu) 所在民族的語言,由此,不同民族的語言差異也會(hui) 反映在其論證方式上。基於(yu) 中西方語言在語形、語音、語法、文字等方麵的差異,其論證也呈現出了明顯不同:中國論證善於(yu) 大量引經據典,並使用隱喻、推類、寓言、鋪排等具有很強的文學性的間接論證方法;西方論證更側(ce) 重使用演繹論證、歸納論證、類比論證、實證論證等方法。
語言學研究可以區分為(wei) 語形、語義(yi) 、語用層麵,這一區分也投射在論證研究中。傳(chuan) 統的論證定義(yi) 中,論證被視為(wei) 一個(ge) 序列和結構。英國學者蘇珊·哈克以形式論證的方式定義(yi) 了非形式論證,將論證統一地定義(yi) 為(wei) 用一串合規的語句展示一個(ge) 陳述到另一個(ge) 陳述的過渡,認為(wei) 非形式論證可以看作是自然語言的語句(或陳述,或命題)組成的一個(ge) 序列。這種以論證結構為(wei) 分析對象的研究可以視為(wei) 一種語形研究。而認為(wei) 論證是由一係列為(wei) 真的命題以某種方式推出另一個(ge) 為(wei) 真的命題的觀點,是一種語義(yi) 的視角。引入論證主體(ti) 並將論證納入具體(ti) 語言文化環境中加以動態考察的研究,則是語用的視角。自20世紀中葉開始,伴隨著對實踐推理的關(guan) 注,形式論辯學、非形式邏輯、語用論辯學、新修辭學、語義(yi) 學方法、話語分析法、自然邏輯、語義(yi) —語用法、隱喻的邏輯分析等一係列論證理論應運而生並呈現出異常活躍的狀態,這可視為(wei) 論證以語用為(wei) 主體(ti) 對語法和語義(yi) 的綜合。此研究視角更貼合論證作為(wei) 一種言語行為(wei) 而具有的動態性、複雜性特征。這一論證方法正在向認知科學、社會(hui) 學、傳(chuan) 播學等領域延伸,並產(chan) 生了豐(feng) 富的研究成果。
論證與(yu) 語言密不可分,論證研究和語言研究互為(wei) 補充。正如非形式邏輯的創始人加拿大學者約翰遜和布萊爾呼籲的那樣,論證研究應該麵向生活世界,針對真實語言和具體(ti) 文本給出合理的分析模型。如此,才能為(wei) 論證實踐提供有針對性的語言策略,進而為(wei) 構建自身話語體(ti) 係提供有效的理論指導。
3.社會(hui) 文化的麵向
隨著智慧化時代的到來,理性突破了時空的限製,正以多元化的形式進入社會(hui) 文化維度。智能科技的革新拓展了信息通路,並引起人們(men) 認知理性、交往理性及價(jia) 值理性的變化,將人們(men) 的視野拓寬到了社會(hui) 文化中一些“失真”“失語”“失效”的跨領域問題。
論證作為(wei) 消解分歧、解決(jue) 問題的一種理性社會(hui) 互動方式,理應響應社會(hui) 文化發展的需要,摒棄隻為(wei) 科學實證服務的偏見,更積極地深化和拓展論證研究的論域,展現論證研究的人文色彩,為(wei) 社會(hui) 的價(jia) 值規範建設提供力量。基於(yu) 論證的發生與(yu) 其社會(hui) 文化背景的深度關(guan) 聯,論證研究展現出多領域、多文化群體(ti) 間的理性差異。在社會(hui) 文化維度的研究主要體(ti) 現為(wei) 以下方麵:
第一,中國傳(chuan) 統論證。在經濟全球化與(yu) 中國走向世界的雙向驅動下,論證研究有必要關(guan) 注中國傳(chuan) 統論證,以滿足“用社會(hui) 文化解釋論證,以論證實踐注釋自身曆史發展”的目標要求。眼下,學界既有學術流派圍繞如《墨經》《公孫龍子》《論衡》《莊子》等中國古代文獻中有關(guan) 論證之語篇的分析研究;也有結合時代文化背景圍繞如對墨子、孟子、王充、朱熹等中國古代曆史人物之論證理論的探究;還有在中西論證理論比較視野下對譬、侔、援、推等中國傳(chuan) 統論證方法的研究;更有在中西文化比較視野下的中國傳(chuan) 統論證理論外譯和西方論證理論的中譯工作。此路徑力求整合中外不同研究方法,以點線結合的方式,還原中國古代論證的部分麵貌,進而係統呈現中國傳(chuan) 統論證之真實全貌,並與(yu) 西方論證及文化形成鮮明對比。此路徑亦是對堅定文化自信和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之時代需求的回應。
第二,法律論證。對於(yu) 一個(ge) 健康的民主法治社會(hui) 來說,任何社會(hui) 決(jue) 策與(yu) 法律製定都需要理性的參與(yu) 和促成。因此,當下的論證理論聚焦法律領域。一方麵,從(cong) 法律論證建模的角度出發,或探討人工智能與(yu) 法的發展,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對已有的各種法律論證模型進行修改和批判,給出具體(ti) 的完善方法。另一方麵,從(cong) 科學立法的視角進行論證研究,麵向法律解釋,探討法律法條的清晰性與(yu) 恰當性,以及論證法律體(ti) 係如何保證一致性、完備性與(yu) 可判定性,為(wei) 推動法治理性建設提供理論支持。
第三,政治論證。當今世界正處於(yu) 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進入關(guan) 鍵時期,我國發展麵臨(lin) 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和平與(yu) 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政治交際過程既有合作共贏,也難以避免衝(chong) 突與(yu) 矛盾。因此,分析如何圍繞一個(ge) 主題進行政治博弈,把握政治論證的動機、規則、結構與(yu) 語言,了解如演講、辯論、答辯、談判和對話等多種形式的政治論證方式,有助於(yu) 我們(men) 掌握參與(yu) 政治的主動權。
第四,廣義(yi) 論證。論證是一定語境下某社會(hui) 文化群體(ti) 成員依據社會(hui) 規範使用語篇進行的社會(hui) 互動或話語序列,論證的過程具有語境敏感性、文化相對性與(yu) 群眾(zhong) 依賴性,因而,研究社會(hui) 文化維度下的論證,需要相應的文化解釋方法與(yu) 論證研究程序。不同文化的論證結構的對比研究是一個(ge) 重大課題,廣義(yi) 論證理論能覆蓋不同社會(hui) 文化群體(ti) 的論證規則和結構,並作出相應的文化解釋和提出有效的論證程序。鞠實兒(er) 教授指出:“這一方法力求:具體(ti) 問題具體(ti) 分析、在生活中解決(jue) 生活問題,這無疑是邏輯學研究視角的轉換。”
4.人工智能的麵向
21世紀是“人機物”高度融合的多元化時代,人工智能的迅速發展不僅(jin) 改變了當今社會(hui) 的生產(chan) 、生活方式,也給論證理論的發展提出了新挑戰、帶來了新機遇。如何要求基於(yu) 邏輯的係統能夠處理來自開放、動態、真實環境中的不完備、不確定和不一致的信息,同時在可計算性、動態性和可解釋性方麵具有良好性能?這些無疑是新一代人工智能需要克服的瓶頸問題,也是人工智能中的論證研究試圖去努力的方向。
人工智能與(yu) 論證研究在過去20多年中,既獨立發展又始終保持著互動:一方麵,論證理論為(wei) 理論推理、實踐推理、論證互動的計算機程序實現提供了豐(feng) 富的思想源泉;另一方麵,人工智能則對這些思想提供了測試工具。從(cong) 理論係統角度來講,人工智能關(guan) 注論證的重點是論證的理論模型和形式模式,繼承並通過非單調邏輯發展了哲學邏輯和形式邏輯的悠久傳(chuan) 統。從(cong) 人工係統角度來講,人工智能的目標是建立用來建模論證性任務的計算機程序。
形式論辯有助於(yu) 解決(jue) 新一代人工智能所存在的可解釋性差、倫(lun) 理對齊困難、認知推理能力弱等瓶頸問題。有機結合形式論辯與(yu) 現有大數據和機器學習(xi) 技術,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突破現有技術瓶頸,促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健康發展。利用機器學習(xi) 所獲得的因果關(guan) 係,結合其他相關(guan) 領域知識進行推理,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解釋模型、把量化論辯理論與(yu) 機器學習(xi) 相結合、利用人工智能技術促進法律論證發展,這些都是值得期待的重要研究方向。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向縱深發展,智慧化論證也已經進入了我們(men) 的生活世界。一類是在數字化移動終端的新媒體(ti) 上即時發生的“人—人”之間的論證現象,如政治對話、生活對話、熱點爭(zheng) 議等;另一類是“人—機”甚至是“機—機”的全新論證,如阿爾法狗和人工智能辯論係統。人們(men) 在借助人工智能為(wei) 自身論證尋求多樣化的論據促成有效論證的同時,也在被機器論證悄悄地綁架著。如何更好地謀求明辨是非、化解矛盾,從(cong) 而達到既百花齊放又統一和諧的理想社會(hui) ,這是人工智能的論證研究始終需要密切關(guan) 注的。
在檢驗相關(guan) 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和適用性的同時,進一步對論證和人工智能的發展提出新的要求,並促使我們(men) 對人工智能的未來、人類的特質以及邏輯學的走向等重大問題萌發更深層的哲學思考。可以看到,邏輯論證與(yu) 人工智能的良性互動,不僅(jin) 使這兩(liang) 門重要學科自身得到極大發展,而且必將合力為(wei) 人類表征思維與(yu) 理解思維開辟一條新的道路。
總之,當下中外文明互學、互通與(yu) 互鑒已成為(wei) 不可逆轉的潮流與(yu) 事實。無論是文明交流互鑒,還是發出中國聲音、抑或構建自身話語體(ti) 係,都是相互影響、彼此推動的整體(ti) 。作為(wei) 一種實踐,也作為(wei) 一種研究,論證與(yu) 思維、語言、社會(hui) 文化、人工智能皆深度關(guan) 聯並深層互動,無疑將對推動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鑒發揮著不可或缺的基礎性作用。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智慧化時代背景下的論辯理論及其應用研究”〔19AZX018〕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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