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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鑫:敢於亮劍 做司法公正的捍衛者

發布時間:2022-08-18 16:31:00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今天我們(men) 來認識一位基層法院的執行法官,他就是北京市大興(xing) 區人民法院的趙鑫。讓生效判決(jue) 不是司法“白條”,而是當事人手中實實在在的權益,這考驗的不僅(jin) 是執行法官敢於(yu) 亮劍的膽識,更是善用法律的智慧。趙鑫法官堅守執行一線12年,累計執結案件上萬(wan) 件,執行到位金額達20億(yi) 元。

  正在對被執行公司財務人員進行詢問的,就是北京市大興(xing) 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趙鑫。這是一起租賃糾紛案,申請人從(cong) 被執行人手裏租了房之後,因為(wei) 被執行人涉嫌改變房屋及土地使用性質,導致合同無效解除,法院判決(jue) 被執行人應將提前收取的20餘(yu) 萬(wan) 元租金返還給申請人。

  法官查詢發現,被執行公司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chan) 線索。在後續調查中,趙鑫發現,被執行公司負責人不但對執行工作不搭不理,對法院提出的和申請人一起商議履行判決(jue) 事宜拒不見麵,還隱瞞了公司每月都有租金收入這一情況。

  被執行公司的這種行為(wei) 屬於(yu) 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jue) ,最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公司和公司負責人分別開出了20萬(wan) 元和10萬(wan) 元的罰款。

  實際工作中,被執行人像這樣隱匿財產(chan) 、逃避執行的情況並不少見。守護好公平正義(yi) 的“最後一公裏”,對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wei) 敢於(yu) 亮劍,是執行法官趙鑫應有的擔當。

  2021年年底,大興(xing) 法院執行事務大廳來了一名懷孕9個(ge) 多月的孕婦。

  趙鑫接待後,發現她丈夫有一起合同糾紛案正在執行中,但被執行人名下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chan) 。趙鑫將執行情況向這名孕婦進行了解釋,並將後續加大執行力度的計劃也告訴了她,大家還給她湊了3000塊錢路費,但是這名孕婦就是不走,在執行事務大廳滯留了三天三夜。這期間為(wei) 了保證營養(yang) ,食堂專(zhuan) 門給她送飯,還特意給她煮了20個(ge) 雞蛋。但隨著事態發展,趙鑫發現這個(ge) 孕婦並沒那麽(me) 簡單,最終調查發現,她丈夫就住在法院附近的酒店幕後指揮,想利用她孕婦的身份要挾法院出錢把執行款給她。最終,法院依法對這名孕婦和她丈夫分別開出了5萬(wan) 元的罰單。

  北京市大興(xing) 區人民法院法官 趙鑫:合理的訴求、合理的困難,我們(men) 一定想辦法解決(jue) ,無論你是申請人還是被執行人。但是如果你是要來挑戰法律權威,我們(men) 一定要敢於(yu) 亮劍,維護公平正義(yi) ,讓這些挑戰法律權威的人付出代價(jia) 。

  敢於(yu) 亮劍之外,很多案件更考驗法官的司法智慧。在一起執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向法官反映,被執行公司在執行初期就已經將財產(chan) 全部轉移,但公司背後的股東(dong) 卻很有經濟實力,希望法院能執行這些股東(dong) 。但依照法律規定,法律義(yi) 務主體(ti) 是公司,就不能直接去執行相關(guan) 個(ge) 人。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情況,趙鑫對被執行公司的工商登記、財務情況進行了詳細查閱,發現成立這家公司時幾個(ge) 股東(dong) 存在虛假出資的問題。

  北京市大興(xing) 區人民法院法官 趙鑫: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對於(yu) 虛假出資的可以依法通過執行追加程序,將這些虛假出資的股東(dong) 追加成被執行人。

  善用法律,法官在依法將公司的幾名大股東(dong) 追加為(wei) 被執行人後,迫於(yu) 司法壓力,幾名股東(dong) 很快主動將600多萬(wan) 的執行款交還給了申請人。

  堅守執行一線12年,趙鑫法官目前已累計執結案件上萬(wan) 件,執行到位金額達20億(yi) 元。2016年北京法院全麵推行司法體(ti) 製改革後,趙鑫還在北京大興(xing) 法院率先組建了以他為(wei) 中心,由3名法官助理、3名書(shu) 記員、1名法警組成的執行團隊,重點處理拆遷騰退、涉眾(zhong) 及重大標的類疑難複雜案件的執行工作,按照模塊化、流程化思路,有效提升了執行效率,案件執結數量提高近30%,執結周期縮短近60天。2018年,趙鑫團隊獲評為(wei) 北京法院首屆模範審判團隊,趙鑫個(ge) 人也先後榮獲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模範法官等榮譽。

  北京市大興(xing) 區人民法院法官 趙鑫:作為(wei) 一名年青(輕)的執行法官,我覺得就是要辦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能夠懂得換位思考,與(yu) 當事人能夠共情,在遇到一些困難案件的時候,能夠做到不放棄、不退縮,敢於(yu) 亮劍,善用法律,守護好公平正義(yi) 的“最後一公裏”,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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