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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建立適合科研院所特色的管理製度

發布時間:2022-09-05 15:08:00來源: 科技日報

  作者:張文霞(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薛姝(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

  中央高度重視科研院所的改革與(yu) 發展問題,2021年11月,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hui) 審議通過的《科技體(ti) 製改革三年攻堅方案(2021—2023年)》再次提出推進科研院所改革的任務。在中國科學院第二十次院士大會(hui) 、中國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會(hui) 、中國科協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hui) 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推進科技體(ti) 製改革,形成支持全麵創新的基礎製度。政府屬科研院所是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ti) 和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探索建立適合其特點的管理製度,應成為(wei) 下一步科研院所改革的重點。

  科研院所具有不同於(yu) 其他創新主體(ti) 的特征

  政府屬科研院所一般因公共目的而設立,主要由政府資助,其研發活動和科研任務具有很強的公共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在服務國家戰略目標和支撐政府履行職能方麵發揮主體(ti) 和骨幹作用。

  從(cong) 我國的國家創新體(ti) 係格局來看,政府屬科研院所應在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實現科技自立自強中發揮更大作用。

  政府屬科研院所具有與(yu) 一般事業(ye) 單位、高校、企業(ye) 等其他創新主體(ti) 不同的特征。一是普遍以科技創新為(wei) 主業(ye) ,高層次科技人才和創造性活動密集,成果產(chan) 出周期長、不確定性大;二是多以完成科技任務為(wei) 導向,學科發展常融於(yu) 研發活動,具有以任務帶學科、帶人才培養(yang) 的鮮明特色;三是擅長團隊作戰和任務攻關(guan) ,在應用基礎研究和共性技術攻關(guan) 方麵具有組織優(you) 勢;四是既緊貼行業(ye) 又緊靠科技前沿,具有行業(ye) 共性技術創新平台的特征和優(you) 勢,有利於(yu) 有效連接行業(ye) 需求與(yu) 創新資源,實現研發活動與(yu) 產(chan) 業(ye) 應用、公共服務等的融合及互相促動。

  基於(yu) 上述特點,其管理體(ti) 製既要符合一般公共機構的特點和定位,由政府提供相對穩定、可持續的經費和條件保障,以履行職責、完成使命;又要遵循創新規律,建立具有充分自主性、靈活性、能夠有效激發創新動力和活力的運行機製和管理方式,以及適應團隊作戰和科研任務攻關(guan) 特點的科研經費支持方式。

  借鑒先進經驗使我國科研院所發展邁上新台階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一些發達國家紛紛改革和重組科研機構以提高創新活力,它們(men) 對科研機構的管理有不少共性。

  一是力求按照科研機構的特點和定位,建立特有的管理製度並以法律法規形式予以保證,甚至實行“一所一法”“一所一策”,如美國的“國立衛生研究院法”“國家標準技術研究院法”等。

  二是政府會(hui) 為(wei) 科研機構提供較為(wei) 充足、穩定的經費支持。例如,英、美、德、日等國家的國立研究機構基本都以國家財政投入為(wei) 主,並且對於(yu) 重點領域機構集中投入。

  三是麵對不斷加劇的全球經濟與(yu) 科技競爭(zheng) ,一些國家在某些重要領域新建或強化了對卓越科研機構的支持。例如,日本在1999年開始推行獨立行政法人化改革之後,2015年再次改革,又將31個(ge) 獨立行政法人科研機構改為(wei) “國立研究開發法人”,單獨製定適合研究開發規律的管理製度。2016年,日本出台《關(guan) 於(yu) 促進特定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研究開發等的特別措施法》,又將一些特定領域的卓越科研機構改為(wei) “特定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給予特殊支持,以強化研究機構在前沿技術研究和應用中的地位和作用,最大程度釋放創新活力,促進產(chan) 出世界最高水平的成果。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屬科研院所不斷改革創新,獲得長足發展,創新能力、公共服務意識和水平、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等都得到顯著提升。麵對國內(nei) 外新的形勢與(yu) 挑戰,我國應充分借鑒國內(nei) 外先進經驗,繼續深化改革、探索創新,走出一條具有自己特色和優(you) 勢的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設之路。特別是有實力、高水平的科研院所,更應站在國家戰略高度,圍繞國家重大需求和戰略科技力量建設,進一步凝練使命定位,釋放創新活力,與(yu) 高校、企業(ye) 等形成分工合作、協同互補的戰略合力,為(wei) 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強有力支撐。

  多方發力讓管理製度更適合科研院所發展

  科學確定政府屬科研院所的職能定位、探索建立新的適合其特點和使命定位的基本管理框架,應成為(wei) 下一步科研院所改革的一項基礎性、核心性工作。

  一是重新研究梳理各科研院所的職責定位,並以法律法規或機構章程形式明確下來。按照“四個(ge) 麵向”,圍繞國家戰略和社會(hui) 重大需求導向,結合當前科研院所章程管理和績效評估改革試點工作,以機構章程製定為(wei) 抓手,推進“一所一策”的製度設計,提高機構章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使院所的職能定位和製度化保障有據可依。在科研院所章程製定中,首先應理順科研院所與(yu) 政府的關(guan) 係,在章程中明確規定政府部門與(yu) 科研院所的權力邊界及監管方式,充分保障院所的管理自主權。其次,發揮科技和行業(ye) 主管部門在研究確定科研院所職能定位和業(ye) 務屬性方麵的主導作用,明確章程製定的程序和關(guan) 鍵內(nei) 容,如機構的定位與(yu) 職責、設立與(yu) 變更、業(ye) 務範圍、法人治理體(ti) 係和基本運行框架、決(jue) 策機製等。值得注意的是,機構章程隻是機構的內(nei) 部治理文件,從(cong) 長遠看,需要推進科研院所立法,逐步實現“一所一法”,並建立“一所一策”的財政資源配置保障方式。

  二是探索建立科研機構基本製度框架,實行更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jia) 、分類支持和分類管理。借鑒國際上特別是日本科研機構的改革經驗,按照科研機構運行的一般規律,建立科研院所管理的特有製度框架,以區別於(yu) 一般事業(ye) 單位進行管理。其核心是按照各科研機構的職責使命、主要業(ye) 務活動類型和屬性等給予不同的支持和考核評價(jia) 方式,突出機構的戰略定位和分類管理,並保障其在內(nei) 部管理、薪酬激勵上擁有充分自主權。在改革過程中,應強化科技主管部門在科研機構設置、評估和資源配置方麵的統籌管理作用,建立相應的審核、預算統籌機製,減少重複建設和同質化競爭(zheng) 。

  三是改革完善科技資源配置機製,支持科研院所加快建設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和超前部署重大項目。在保持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競爭(zheng) 性資助格局基本穩定的基礎上,探索更多政府穩定支持方式和渠道,以支持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和科技自立自強。建議在科研院所中探索開展戰略性科技力量建設試點工作,選取部分高水平院所作為(wei) 試點,開展全麵的管理體(ti) 製機製改革和科研組織模式創新;設立專(zhuan) 項經費,支持其麵向未來、立足科技發展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超前布局前瞻性的高科技研發項目,為(wei) 實現換道超車、突破國外技術封鎖積蓄有生力量、打下技術基礎。集中優(you) 勢資源,支持重點領域的科研院所進一步打造各種高水平國家科技創新平台,圍繞關(guan) 鍵核心技術和戰略性科技任務,匯聚資源,牽頭組織企業(ye) 、高校等創新力量開展協作攻關(guan) ,探索新型舉(ju) 國體(ti) 製的有效組織方式。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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