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文化

人民藝起評:嚴懲文物犯罪 護佑文化傳承

發布時間:2022-09-13 16:41:00來源: 光明網

  文物是中華民族燦爛文明的重要載體(ti) ,傳(chuan) 承著五千多年的曆史文化,是人類不可再生的珍貴遺產(chan) 。為(wei) 不斷織密法網,向文物犯罪“亮劍”,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文物局聯合發布了《關(guan) 於(yu) 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辦案實踐中迫切需要解決(jue) 的各種法律適用問題,築牢保護文物安全的防線。

  保護文物、護佑文化傳(chuan) 承,就是保護我們(men) 的曆史。近年來,文物犯罪呈現出新形勢新特點,犯罪團夥(huo) 專(zhuan) 業(ye) 化、智能化趨勢明顯,犯罪活動向網絡發展蔓延。同時,對相關(guan) 犯罪的對象、未遂、入罪標準等問題,還存在不同認識,對於(yu) 文物保護帶來一定的困難。《意見》對妨害文物管理行為(wei) 的認定、涉案文物認定和鑒定評估程序、犯罪案件的管轄等問題進一步明確而且加大相關(guan) 犯罪的懲處力度。比如,對於(yu) 盜掘古墓葬未遂、用破壞性手段對不可移動文物的局部進行盜竊等行為(wei) ,過去因無法進行等級或價(jia) 值認定等原因,使得行為(wei) 人沒有得到相應懲罰,在《意見》中都給出了明確規定:“對於(yu) 以被確定為(wei)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為(wei) 盜掘目標的盜掘未遂案件,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用破壞性手段盜竊不可移動文物未遂的犯罪情形,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可以看出,《意見》的發布,將更好地指導辦案實踐,既提高了辦案效率,也有利查清事實,進一步發揮了法律對於(yu) 文物保護的作用,加大對於(yu) 犯罪分子的震懾力。

  保護文物,是法律賦予每個(ge) 人的責任。《意見》提出要準確認定掩飾、隱瞞與(yu) 倒賣行為(wei) 。保護文物必須嚴(yan) 厲打擊文物倒賣等行為(wei) ,避免地下市場和銷贓渠道助紂為(wei) 虐。沒有買(mai) 賣,方能減少傷(shang) 害,斬斷文物倒賣的利益鏈條更能事半功倍。每個(ge) 人都應該形成愛護文物,依法收藏文物的意識,堅決(jue) 同非法倒賣文物說不,做好中華文化的保護人、傳(chuan) 承人。

  《意見》的出台,是我國進一步加強法製觀念和文物保護意識的信號。保護好曆史文物,是增強文化自信必然,保護和傳(chuan) 承文化遺產(chan) 需要久久為(wei) 功、善作善成。要讓法律保障更嚴(yan) 密,持續加大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力度,堅決(jue) 守住文物安全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通過依法打擊涉文物犯罪,進一步為(wei) 發揚傳(chuan) 統文化保駕護航。要讓全社會(hui) 形成保護文物的合力,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守護我們(men) 中華民族的根脈。

  暖山

(責編:常邦麗)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