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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就製定法律援助法實施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發布時間:2023-01-13 11:27:00來源: 檢察日報

  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記者白陽)法律援助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一項重要法律製度。日前,司法部向社會(hui) 公開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旨在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辦理過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an) 、司法行政機關(guan) 等部門的協作配合。

  征求意見稿厘清了參與(yu)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各部門及機構的職責,明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an) 、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製,做好權利告知、申請轉交、案件辦理等方麵的銜接工作,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正常開展。

  征求意見稿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an) 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nei) 保障當事人依法獲得法律援助,為(wei) 法律援助人員開展工作提供便利。

  在法律援助人員的履職方麵,征求意見稿要求法律援助人員應當遵守有關(guan)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做好會(hui) 見、閱卷、調查情況、收集證據、參加庭審、提交書(shu) 麵辯護意見或者代理等工作,依法為(wei) 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綜合運用庭審旁聽、案卷檢查、征詢司法機關(guan) 意見和回訪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升服務質量。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an) 應當配合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做好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監督工作,回複征詢意見,對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調查投訴、舉(ju) 報予以協助。

  有關(guan) 單位和各界人士可通過登錄司法部官方網站、發送電子郵件或郵寄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征求意見截至2023年1月18日。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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