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宋青:為綠水青山“代言”
【代表委員履職記】
宋青具有豐(feng) 富的複合型學術背景,長期致力於(yu) 生態建設實踐和研究工作。她是蘇州科技大學人文社科處處長,也是首屆國家特邀自然資源監察專(zhuan) 員,江蘇省購買(mai) 碳匯第一人。從(cong) “學以致用”到“用以治學”,讓宋青的履職腳下有“泥土”,心中有“藍天”,她遞交的《關(guan) 於(yu) 建立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中環境修複執行機製的建議》,榮獲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優(you) 秀提案。
環境公益訴訟作為(wei) 保護社會(hui) 公共環境權利的有力司法武器,在新環保法施行以來,發揮著日益重要而積極的作用,隨之而來的環境修複執行問題日益凸顯。宋青建議通過加快推進環境修複執行相關(guan) 立法、加強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評估、協力推進環境修複執行、創新環境修複執行模式、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資金管理、完善公眾(zhong) 參與(yu) 環境公益訴訟製度,建立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中環境修複執行機製。所提建言得到“兩(liang) 高”及相關(guan) 職能部門高度重視,推動九部委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在環境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的意見。
在隨後的履職中,宋青每年都會(hui) 通過深入調研,圍繞環境資源立法、司法議題,聚焦具有現實意義(yi) 的熱點、難點、痛點、堵點問題,提出建言。“認真調研、直麵問題、持續關(guan) 注,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是委員履職的‘必修課’。當相關(guan) 建言被職能部門采納,轉化為(wei) 政策優(you) 化的現實成果時,感到由衷的欣喜。”宋青表示。
繼續擔任全國政協委員,宋青感到既是一種榮譽,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凡提案,必調研”,已經成為(wei) 宋青履職的常態。早在春節前,宋青就已經開啟兩(liang) 會(hui) 前的密集調研,走基層、訪企業(ye) 、聽民意,高質量的提案必然出自深入的調研、係統的思考和專(zhuan) 業(ye) 的研判。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關(guan) 注具有現實意義(yi) 的社會(hui) 問題,通過多級政協聯動,調研問題在基層、提煉聚焦在省市、議政建言在全國,宋青認為(wei) ,這是委員服務高質量發展行之有效的履職路徑。
春寒料峭,宋青來到蘇州市吳中區東(dong) 山鎮太湖村,進行實地走訪調研,同當地漁民、鎮村領導及太湖魚管辦等職能部門麵對麵交流。近年來,江蘇高起點謀劃、高站位推進、高標準落實,積極貫徹落實長江十年禁漁各項工作。太湖全麵禁漁已進入第三個(ge) 年頭,需要進行階段性科學評估,因地製宜推進“一水一策”,為(wei) 實現太湖水環境質量的可持續改善開出科學“良方”。在多次深入調研座談的基礎上,今年,宋青準備遞交一份相關(guan) 提案。
“碳”尋未來,逐“綠”前行。麵對新的征程,宋青表示,自己將一如既往,持續關(guan) 注綠色低碳發展,《打好長江禁捕“組合拳”,持續優(you) 化太湖水域生態保護》《進一步探索實施“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建立“碳交易產(chan) 品標簽”製度完善碳市場體(ti) 係化建設》等一係列準備上會(hui) 的提案,都洋溢著滿滿的綠色“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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