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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領導幹部插手幹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製度

發布時間:2023-02-17 16:13: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報武漢2月1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朱娟娟 雷宇)近日,湖北省委辦公廳印發《湖北省領導幹部插手幹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就禁止領導幹部插手幹預重大事項及有關(guan) 記錄、報告和責任追究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湖北省委持之以恒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推動反腐敗鬥爭(zheng) 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麵鞏固發展。但從(cong) 日常監督和查辦案件特別是查處違規吃喝問題案件情況看,少數領導幹部違規請托辦事、說情打招呼、搞利益勾兌(dui) 等問題屢禁不絕,幹擾公權力秉公行使,損害社會(hui) 公平公正,容易滋生腐敗,敗壞黨(dang) 風政風,影響黨(dang) 的形象,有必要從(cong) 製度層麵立規矩,從(cong) 實踐層麵正風氣,淨化政治生態、優(you) 化發展環境。

  《辦法》聚焦領導幹部,明確了適用對象為(wei)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和國企擔任領導職務人員;對容易引發利益輸送的事項進行全麵梳理,從(cong) 人、財、物、執紀執法司法等方麵明確了5類重要事項:幹部選拔任用、公共財政資金分配、國有集體(ti) 資產(chan) 管理處置、行政許可以及其他涉及公權力行使、需要監督的重要事項。

  《辦法》對領導幹部插手幹預重大事項的範圍進行了界定,明確了記錄要求、報告方式、處置程序、追責情形及保障措施。同時,充分考慮對記錄、報告當事人的保密和保護,實行直報製度。對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重大事項的行為(wei) ,相關(guan) 當事人應當予以拒絕,並及時、全麵、客觀填寫(xie) 《領導幹部插手幹預重大事項記錄表》,在15個(ge) 工作日內(nei) ,將記錄表密封後寄送省紀委監委黨(dang) 風政風監督室或者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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