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做好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國家級核查發現疑問圖斑整改
央視網消息:自然資源部網站3月9日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國家級核查發現疑問圖斑整改的通知。具體(ti) 內(nei) 容如下:
一、疑問圖斑整改要求
對部反饋的疑問圖斑,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縣級調查單元,按照“應舉(ju) 盡舉(ju) ”的原則,根據實地現狀逐圖斑核實整改。除國家級核查反饋的疑問圖斑,以及省級核查已發現但在初報成果時未整改到位的疑問圖斑外,整改階段新發現的2023年變化地塊圖斑應納入2023年度變更。
(一)對於(yu) 地類或屬性調查錯誤,以及城鎮村範圍調繪有誤的,須對錯誤進行修改。
(二)對於(yu) 前期調查結果經核實無誤的,須說明實際情況或重新舉(ju) 證,必要時應提交相關(guan) 佐證材料。
(三)對於(yu) 補充耕地項目範圍內(nei) ,未按照耕地變更但遙感影像判讀明顯為(wei) 耕地的圖斑,應如實變更並補充舉(ju) 證。
(四)對於(yu) 按原地類調查的跟蹤圖斑應按《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有關(guan) 要求確定原地類。各地可參照《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guan) 於(yu) 優(you) 化特殊地區舉(ju) 證方式的通知》(國土調查辦發〔2019〕22號)有關(guan) 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實地拍照舉(ju) 證、承諾舉(ju) 證、連續圖斑分段舉(ju) 證、類似圖斑典型舉(ju) 證、局部航飛影像舉(ju) 證等舉(ju) 證方式,在保證補充舉(ju) 證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舉(ju) 證效率。
二、時間要求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反饋意見後的15個(ge) 工作日內(nei) ,組織縣級調查單元完成核實整改工作,經省級檢查合格後,報部複核。
涉及“承諾舉(ju) 證”耕地的縣級調查單元,分兩(liang) 批報送核實整改成果,按15個(ge) 工作日的要求完成其他類型疑問圖斑的核實整改後,提交第一批核實整改成果;在5月底前完成對“承諾舉(ju) 證”耕地圖斑的補充舉(ju) 證後,報送第二批核實整改成果。5月底前未能落實承諾的,應按現狀據實舉(ju) 證變更。
部組織對疑問圖斑的整改情況開展檢查,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包括按“承諾舉(ju) 證”耕地,實地為(wei) 荒草、推土、翻耕起壟等未耕種狀態的),部將直接組織修改數據庫,對相關(guan) 情況予以通報,並移交督察機構。
三、其他事項
(一)關(guan) 於(yu) 數據提交。整改成果以縣級調查單元為(wei) 單位上報,包括數據庫成果、表格數據和舉(ju) 證數據包。數據庫成果為(wei) 質檢通過的省級UPD(包含變更調查統計匯總表格),按照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庫建設技術要求組織;表格數據為(wei) 問題圖斑核實記錄表,標識碼必須與(yu) 下發表中標識碼一致,在表格最後一列後增加情況說明列,並填寫(xie) 需要說明的情況;舉(ju) 證數據包中,舉(ju) 證DB包括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所有舉(ju) 證圖斑。
(二)關(guan) 於(yu) 舉(ju) 證。因天氣或其他原因實際無法開展的,可暫不舉(ju) 證,並在舉(ju) 證信息表的類舉(ju) 標注字段,填寫(xie) “天氣原因”或“無法到達”等。承諾舉(ju) 證僅(jin) 限於(yu) 對難以到達等原因無法進入區域,作地類正確性承諾。國家“互聯網+”在線核查和外業(ye) 核查將對上述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如發現實地可通達、可舉(ju) 證的情況,將視為(wei) 主觀故意作假。
(三)關(guan) 於(yu) 數據庫質量。整改上報的數據庫增量包,必須以國家最終下發的2021年度數據庫和城鎮村範圍為(wei) 基礎,同時,應根據城鄉(xiang) 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案信息,將已驗收的拆舊區圖斑與(yu) 村莊(203)中的非建設用地疊加,對重疊部分,相應扣除村莊範圍。數據庫成果應通過國家統一下發的2022年度變更調查數據庫質檢軟件檢查,確保各類圖斑的城鎮村範圍及關(guan) 聯變化的屬性、麵積與(yu) 空間關(guan) 係等關(guan) 鍵信息銜接正確,保證變化圖斑的完整性與(yu) 邏輯規範性。未通過國家數據庫質量檢查的,必須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進度緩慢的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來京集中整改,確保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庫按時更新。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實增強做好調查安全工作的責任感。要根據自然條件、氣候特點和野外環境狀況,有針對性地製定各項安全製度,把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ge) 作業(ye) 單元和每一個(ge) 調查環節、每一個(ge) 作業(ye) 崗位,確保各項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對變更調查作業(ye) 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防止鬆懈麻痹情緒,警惕潛在風險;要建立風險防範機製,提前做好極端天氣、地質災害等安全防範工作;要著重強化外業(ye) 調查安全保障,切實保證作業(ye) 人員生產(chan) 安全。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快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進度,出現對工作進度影響較大的不利因素時,及時與(yu) 部調查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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