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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主要有“四個明確”

發布時間:2023-12-12 10:31:00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12月11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ju) 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介紹《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有關(guan) 情況,並答記者問。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介紹,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藍天保衛戰是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要以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為(wei) 主戰場,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多汙染物協同減排,持續降低細顆粒物濃度。要采取綜合措施,加快消除重汙染天氣,守護好美麗(li) 藍天。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生態環境部會(hui) 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26個(ge) 部門聯合製定了《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並於(yu) 11月30日由國務院印發實施。這是國家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之後發布的第三個(ge) “大氣十條”,主要內(nei) 容可以概括為(wei) “四個(ge) 明確”。

  一是明確了總體(ti) 思路。《行動計劃》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hui) 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以改善空氣質量為(wei) 核心,以減少重汙染天氣和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wei) 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wei) 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汙,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汙染防治路徑,紮實推進產(chan) 業(ye) 、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多贏。

  二是明確了改善目標。《行動計劃》對標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率控製在1%以內(nei) ;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0%以上。同時,對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進行了優(you) 化調整,並分別提出了改善目標,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ti) 達標,北京市控製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nei) 。

  三是明確了重點任務。《行動計劃》提出了九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優(you) 化產(chan) 業(ye) 結構,促進產(chan) 業(ye) 產(chan) 品綠色升級。二是優(you) 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三是優(you) 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ti) 係。四是強化麵源汙染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五是強化多汙染物減排,切實降低排放強度。六是加強機製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ti) 係。七是加強能力建設,嚴(yan) 格執法監督。八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ti) 係,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九是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全民行動。

  四是明確了責任落實。《行動計劃》強調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全麵領導,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nei) 空氣質量負總責。嚴(yan) 格監督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wei) 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nei) 容。實施全民行動,動員社會(hui) 各界廣泛參與(yu) 大氣環境保護,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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