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懲治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典型刑事案例
央視網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消息,虛假訴訟侵害民事主體(ti) 合法權益,嚴(yan) 重擾亂(luan) 訴訟秩序、損害司法權威、破壞社會(hui) 誠信,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jue) 。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提出:“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wei) 的懲治力度”。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弘揚誠信文化,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製”。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法治思想,堅決(jue)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多措並舉(ju) ,重拳整治虛假訴訟。對於(yu) 具有嚴(yan) 重社會(hui) 危害性、依照法律規定構成犯罪的虛假訴訟行為(wei) ,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堅決(jue) 依法予以懲處,貫徹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判處了一大批虛假訴訟犯罪分子,並先後製定出台多個(ge) 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明確虛假訴訟案件裁判標準,完善查處懲治工作機製,取得了顯著成效。
近年來,部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通過虛假訴訟方式惡意逃避履行債(zhai) 務的情況時有發生,引發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此類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zhai) 的行為(wei) 直接侵害債(zhai) 權人利益,嚴(yan) 重背離誠實守信經營的法治文化,需要采取包括刑事手段在內(nei) 的多種法律手段綜合整治。《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法治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對虛假訴訟的甄別、審查和懲治,依法打擊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zhai) 、侵害民營企業(ye) 和企業(ye) 家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為(wei) 進一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規範指引和行為(wei) 導向作用,更好做到以案釋法、以案明德,最高人民法院遴選發布近年來生效的5件依法懲治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zhai) 典型刑事案例,以明確相關(guan) 行為(wei) 的法律後果,有效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
此次發布的5件案例,集中反映了實踐中存在的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zhai) 的典型行為(wei) 方式。其中,案例1“周某瓊等虛假訴訟案”行為(wei) 人通過虛假訴訟方式轉移名下財產(chan) ,惡意逃避履行債(zhai) 務;案例2“劉某春、楊某勇虛假訴訟案”行為(wei) 人通過以捏造的事實提出執行異議的方式,阻礙人民法院強製執行被查封的財產(chan) ;案例3“胡某利、陶某雲(yun) 虛假訴訟案”行為(wei) 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惡意幹擾人民法院強製執行,導致債(zhai) 權人的債(zhai) 權無法及時得到清償(chang) ;案例4“周某雲(yun) 虛假訴訟案”行為(wei) 人以虛構的職工工資申請仲裁並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勞動仲裁調解書(shu) ,以轉移被凍結資金,逃避履行對其他債(zhai) 權人的還款責任;案例5“鄭某等虛假訴訟案”行為(wei) 人通過捏造債(zhai) 權債(zhai) 務民事法律關(guan) 係獲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後,在企業(ye) 破產(chan) 程序中申報虛假的債(zhai) 權,意圖達到轉移公司財產(chan) 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上述5個(ge) 案例均屬於(yu) “雙方串通型”虛假訴訟,實踐中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zhai) 行為(wei) 也主要屬於(yu) 這種類型,雙方當事人“手牽手”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訴訟中不存在實質性對抗,且多以調解方式結案,行為(wei) 模式相對隱蔽,審查發現、調查取證難度較大,案件線索多來源於(yu) 利益受損方的控告和舉(ju) 報。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民事案件過程中,需要高度重視案外第三人的控告舉(ju) 報和檢察機關(guan) 提出的檢察建議,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發現、有效懲治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wei) 。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以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為(wei) 引領,繼續加大對包括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zhai) 在內(nei) 的各類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懲戒力度,進一步統一案件裁判標準,完善工作體(ti) 製機製,加大甄別查處力度,抓實抓好公正與(yu) 效率,提升虛假訴訟案件審判質效,為(wei) 誠信社會(hui) 、法治國家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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