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文化

西藏不可移動文物總數增至5587處

發布時間:2024-03-05 11:0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拉薩3月4日電 (記者 趙朗)西藏自治區文化遺產(chan) 保護傳(chuan) 承座談會(hui) 暨自治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hui) 議4日在拉薩舉(ju) 行,記者從(cong) 會(hui) 上了解到,西藏全區不可移動文物總數上升至5587處。

  西藏自治區文物局局長曲珍介紹,2月底,西藏7市地和74個(ge) 縣的普查機構的組建已全部完成。經梳理,通過近年來考古調查發掘、文物資源專(zhuan) 項調查等工作的開展,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簡稱三次普查)認定的西藏不可移動文物4277處的基礎上,西藏新發現了不可移動文物1310處,全區不可移動文物總數上升至5587處。本次普查,西藏將對三次普查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點進行全覆蓋複查,並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

  本次普查將於(yu) 4月1日進行普查試點,5月1日在全區全域全麵啟動普查。

  普查範圍包括西藏自治區境內(nei) 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共6個(ge) 類別63個(ge) 細分類別。

  本次普查主要內(nei) 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文物本體(ti) 的保存情況和損毀原因;文物周邊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現狀等信息、資料;低級別文物保護狀況;調查中應同時測繪文物線圖、攝製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標本以及其他相關(guan) 資料,一並進行登錄。

  據悉,本次普查從(cong) 2023年11月開始,至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ge) 階段進行。(完)

(責編:常邦麗)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