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愛淩”商標被注冊 律師:惡意搶注不受保護
“穀愛淩”商標被注冊(ce) 律師:惡意搶注不受保護
知識產(chan) 權局:搶注公眾(zhong) 人物姓名屬於(yu) 惡意注冊(ce)
2月8日,中國選手穀愛淩在北京冬奧會(hui) 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決(jue) 賽中奪得冠軍(jun) ,受到極大關(guan) 注。隨後有網友發現,與(yu) 全紅嬋的名字被搶注如出一轍,“穀愛淩”三個(ge) 字早在2019年6月10日就被注冊(ce) 成商標。有知識產(chan) 權方麵的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針對“傍名牌”“蹭熱點”等商標惡意搶注行為(wei) ,如果認定為(wei) 惡意注冊(ce) ,則會(hui) 通過法律方式進行處理,目前不會(hui) 懲罰申請人,但可能會(hui) 懲罰代理機構。
發現
“穀愛淩”商標
申請信息達29條
企查查App顯示,“穀愛淩”商標申請信息達29條。其中,自然人張某於(yu) 2019年6月10日申請的11個(ge) “穀愛淩”商標已完成注冊(ce) ,國際分類涉及教育教育娛樂(le) 、廣告銷售、燈具空調等。其餘(yu) 多個(ge) 公司及自然人申請的“穀愛淩”商標,顯示為(wei) “注冊(ce) 申請中”或“商標無效”。
有網友發文稱,2019年6月6日穀愛淩宣布將出征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hui) ,4天後其姓名就被陸續搶注多項商標,商標申請人的主觀惡性與(yu) 投機心理較為(wei) 明顯。同時“穀愛淩”三個(ge) 字在漢語裏並沒有特定的含義(yi) ,申請人與(yu) 被注冊(ce) 商標不具有關(guan) 聯性,有理由懷疑是傍名牌和搶注商標。
規定
搶注公眾(zhong) 人物姓名
屬於(yu) 惡意注冊(ce)
據知識產(chan) 權局官網發布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重點問題解答的內(nei) 容,我國《商標法》法律條文中,沒有關(guan) 於(yu) “惡意”的定義(yi) ,打擊商標惡意注冊(ce) 相關(guan) 規定散見在《商標法》第四條、第七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等多個(ge) 條款中。但一般認為(wei) ,商標惡意注冊(ce) 行為(wei) 按照所侵犯利益劃分,大致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種類型:一類是商標惡意搶注行為(wei) ,即“傍名牌”“蹭熱點”以及搶注公眾(zhong) 人物姓名等以損害或者攀附他人商譽、民事權利與(yu) 合法權益為(wei) 核心特征的商標注冊(ce) 申請行為(wei) ;另一類是“不以使用為(wei) 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行為(wei) ,即“批量申請”“圈占資源”等以擾亂(luan) 或衝(chong) 擊商標注冊(ce) 與(yu) 管理秩序為(wei) 核心特征的商標注冊(ce) 申請行為(wei) 。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ce) 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ce) 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審查審理指南》進一步規定了在先權利包括姓名權、肖像權、著作權等其他應予以保護的在先權利。
北京潤捷智誠知識產(chan) 權代理事務所合夥(huo) 人宋林清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注冊(ce) 商標,並借用司法資源以商標權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wei) ,依法不予保護。按照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不以使用為(wei) 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由於(yu) 2019年時,穀愛淩還隻在滑雪運動領域比較知名,可能存在商標審查員並不了解這一情況,因此獲得申請注冊(ce) 成功。但現在,有人想再注冊(ce) “穀愛淩”商標一定會(hui) 被駁回。宋林清解釋說,對於(yu) “穀愛淩”早在2019年6月就被注冊(ce) 了商標,會(hui) 根據提起無效的程序,根據無效的方式進行宣告無效。
針對申請人是否會(hui) 被處罰的問題,宋林清解釋說,目前的商標法對於(yu) 個(ge) 人注冊(ce) 沒有涉及處罰的措施,但是對代理機構會(hui) 進行處罰。根據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可以處罰相關(guan) 的代理機構。
行動
去年打擊48.2萬(wan) 件
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
我國一直致力於(yu) 嚴(yan) 厲打擊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行為(wei) 。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自2021年3月起,集中開展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wei) 專(zhuan) 項行動,嚴(yan) 厲打擊7類圖謀不當利益、擾亂(luan) 商標注冊(ce) 管理秩序、造成較大不良社會(hui) 影響的惡意搶注情形,其中一類即為(wei) “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zhong) 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稱”。
2021年8月19日,針對“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er) 姓名被多方提交商標注冊(ce) 申請事件,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發布了《關(guan) 於(yu) 依法駁回“楊倩”“陳夢”“全紅嬋”等109件商標注冊(ce) 申請的通告》,“楊倩”“陳夢”“全紅嬋”等109件相關(guan) 商標注冊(ce) 申請被依法駁回。
2022年1月1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ju) 行的2021年知識產(chan) 權相關(guan) 工作統計數據發布會(hui) 上,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知識產(chan) 權保護司司長張誌成表示,全年累計打擊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48.2萬(wan) 件,同時去年還快速駁回搶注“長津湖”“全紅嬋”等商標注冊(ce) 申請1111件,依職權主動宣告注冊(ce) 商標無效1635件,向地方轉交涉嫌重大不良影響及惡意商標注冊(ce) 案件線索1062條。在全社會(hui) 營造了嚴(yan) 厲打擊商標惡意注冊(ce) 的高壓態勢。
張誌成表示,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還加大對商標代理機構代理惡意搶注行為(wei) 的打擊力度。組織地方知識產(chan) 權管理部門立案查處了24起涉及搶注奧林匹克運動會(hui) 熱詞商標的商標代理案件,作出行政處罰13件。針對2家代理重大惡意搶注案件違法情節嚴(yan) 重的商標代理機構,直接作出行政處罰,停止其商標代理業(ye) 務。約談治理13家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引導其建立完善商標惡意搶注的篩查機製,防範代理商標惡意搶注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
文/本報記者 藺麗(li) 爽 統籌/餘(yu) 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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