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新生兒錄像業務,這門“獨家”生意做不得
承包新生兒(er) 錄像業(ye) 務,這門“獨家”生意做不得
時本
雲(yun) 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份再審判決(jue) ,該判決(jue) 涉及一門特殊的生意:給新生兒(er) 錄像並製作成光盤後賣給需要的家屬。涉案當事人李某華與(yu) 昆明市婦幼保健院及昆明醫科大學附屬延安醫院兩(liang) 家醫院開辦的經營主體(ti) 合作,將在婦產(chan) 科產(chan) 房、手術室、洗澡間、遊泳室、撫觸室等拍攝的視頻,製作成光盤並以240元、200元的價(jia) 格轉賣給需要的家屬。
該案件的一個(ge) 爭(zheng) 議焦點是,這門“獨家”生意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zheng) ,以及承包生意的李某華與(yu) 兩(liang) 家醫院之間是否存在商業(ye) 賄賂等。僅(jin) 從(cong) 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些疑問的確有待厘清,但從(cong) 醫學的角度來看,產(chan) 科不僅(jin) 不應該成為(wei) 生意人競爭(zheng) 的場所,而且還應明確“閑人免進”,就連家屬探視也要加以嚴(yan) 格限製。一個(ge) 不應存在商業(ye) 行為(wei) 的場所,不管競爭(zheng) 是否正當,都沒有存在的合理性。
針對這起案件及類似具體(ti) 案例,從(cong) 司法的角度可以論是非,但從(cong) 醫學的角度看,給新生兒(er) 錄像製作光盤賣給需要的家屬,這類商業(ye) 合作本就不應該出現。
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容易受到致病微生物的侵害,並且由於(yu) 身體(ti) 較弱,一旦染病,治療比較麻煩。因此,不僅(jin) 產(chan) 房、手術室等區域要保持相對無菌的環境,就連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病房、洗澡間、遊泳室等,在預防外來感染方麵也有很高的要求。醫院通常會(hui) 就此出台管理規範,並將之張貼在醒目之處。拍攝視頻的人員既非醫務人員,也非產(chan) 婦和嬰兒(er) 的家屬,當然不應自由進出這些區域。
從(cong) 保護個(ge) 人隱私的角度看,這門生意更是做不得。拍攝內(nei) 容包括斷臍、稱重、洗澡、遊泳等過程,對於(yu) 產(chan) 婦和嬰兒(er) ,這些都屬於(yu) 極為(wei) 珍貴的影像資料,具有收藏價(jia) 值。但也要看到,這些內(nei) 容涉及個(ge) 人隱私,比如臍帶一邊連著母體(ti) ,一邊連著嬰兒(er) ,斷臍的過程被拍下,實質上是敏感的隱私被拍下。
盡管拍攝者可以承諾“在保護產(chan) 婦個(ge) 人隱私等前提下”進行操作,但在網絡如此發達的當下,誰又能確保這些影像資料沒有外流的風險?即便影像資料不流出,隨處可見的產(chan) 婦和嬰兒(er) 的個(ge) 人信息,又如何保證不被有心之人利用?
此外,這種生意還存在強人所難現象。該產(chan) 科向產(chan) 婦及家屬介紹完嬰兒(er) 攝像服務後,按照每個(ge) 產(chan) 婦260元的標準收取“攝像費”等做法,會(hui) 讓產(chan) 婦和家屬感到很為(wei) 難。畢竟生孩子充滿了風險,母嬰的健康甚至生命掌握在別人手裏,拒絕這類服務,難免擔心會(hui) 得罪人,很多人出於(yu) 無奈也隻能選擇購買(mai) 。
由於(yu) 產(chan) 科與(yu) 外界存在隔離,與(yu) 產(chan) 婦和嬰兒(er) 有關(guan) 的一些生意,就會(hui) 變成科室的獨有財富。無論是嬰兒(er) 被迫喝“第一口奶”,還是拍攝“第一個(ge) 視頻”,無不警示我們(men) ,並非所有的產(chan) 科都能抵禦住利益誘惑,由此產(chan) 生的危害,隻能由產(chan) 婦和嬰兒(er) 承擔。對於(yu) 公眾(zhong) 而言,比起該商業(ye) 行為(wei) 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zheng) 、對當事人的處罰是否正確等問題更顯緊迫的,是如何避免商業(ye) 之手伸進產(chan) 科等敏感區域。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