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3%受訪者曾被算法推薦服務困擾
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沉迷……針對這些算法不合理應用導致的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並於(yu) 3月1日起施行。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社會(hui) 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wenjuan.com),對1144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5.3%的受訪者曾被算法推薦服務困擾過。56.1%的受訪者關(guan) 注《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受訪者中,00後占27.2%,90後占51.7%,80後占21.2%。
75.3%受訪者曾被算法推薦服務困擾
東(dong) 南大學大三學生王琦認為(wei) ,智能算法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生活更便捷,但由於(yu) 算法的用途未必是符合消費者利益的,如果不加以管製,一定會(hui) 產(chan) 生許多問題。“當商家隻想著牟利而忽視了消費者權益時,就會(hui) 造成侵權。更不用說那些不告知消費者、直接盜取消費者信息的行為(wei) 了”。
調查中,75.3%的受訪者曾被算法推薦服務困擾。
北京某機構新媒體(ti) 編輯孫彥說,在未經用戶許可的情況下,後台自動獲取用戶數據的情況很普遍,這是很明顯的過度收集信息的行為(wei) 。“我之前在某購物平台瀏覽過家用乒乓球台的商品信息,緊接著在使用某社區網站時,就被廣告推薦乒乓球台,很明顯是自己的瀏覽記錄被獲取了”。
調查中,62.2%的受訪者覺得生活中“大數據殺熟”普遍,32.4%的受訪者覺得一般,僅(jin) 5.3%的受訪者覺得不太多。
孫彥表示,經常會(hui) 碰到被算法“殺熟”的情況,“我習(xi) 慣用某款地圖軟件叫車,打車的車型分為(wei) 經濟型、豪華型等不同類別,我一般都打經濟型,去年暑假有幾次受極端天氣影響不好打車,就打了幾次豪華型的車。之後明顯感覺基礎打車費抬高了”。
北京某公司電氣工程師張騰認為(wei) ,要在用戶隱私和產(chan) 品使用上做平衡。“基於(yu) 用戶主動行為(wei) 進行的數據獲取是比較合理的。但許多軟件跳過用戶決(jue) 策,暗中搜集用戶信息,這就不合理了,比如App在後台運轉時,甚至手機黑屏時,都在暗地裏獲取用戶信息,甚至是獲取用戶使用其他軟件的情況,這就是對用戶隱私的侵犯”。
56.1%受訪者關(guan) 注《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中國傳(chuan) 媒大學網絡法與(yu) 知識產(chan) 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說,不管是出於(yu) 提升服務的目的,還是想實現精準營銷,甚至去預判商業(ye) 發展,都離不開基於(yu) 算法產(chan) 生的數據收集與(yu) 判斷,所以企業(ye) 動力十足、能力強大。政策和法律的限製就顯得尤為(wei) 重要。
調查中,56.1%的受訪者關(guan) 注《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其中15.7%的受訪者非常關(guan) 注。
中國政法大學傳(chuan) 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wei) ,對於(yu) 四部委新出台的管理規定,不能單獨去看,要結合個(ge) 人信息保護法、電子商務法一起理解,這是一個(ge) 體(ti) 係。電子商務法主要側(ce) 重給消費者選擇的權利,個(ge) 人信息保護法側(ce) 重於(yu) 從(cong) 算法基礎、數據分析上來保護個(ge) 人隱私。而目前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則著重聚焦於(yu) 算法技術的相關(guan) 規製,這是我國第一部專(zhuan) 門針對算法出台的規章,這部新的法規,進一步明確了法律責任。這樣一部專(zhuan) 門性法規,再結合其他法律中關(guan) 於(yu) 算法的一些規製,實際上就能對算法引起的問題起到很好的治理效果。
朱巍介紹,新規針對兩(liang) 類特殊人群有特殊保護,一個(ge) 是未成年人,一個(ge) 是老年人。同時要求算法不能把用戶的不良嗜好作為(wei) 推薦的標簽標記,比如涉黃、涉暴,要求算法要遵守公序良俗,趨利避害,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這些規定其實在其他的法律裏也有體(ti) 現,比如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還有網信辦出台落實的《網絡信息內(nei) 容生態治理規定》,都對禁止算法傳(chuan) 播的內(nei) 容進行了規定。所以四部委此次出台的新規,是在一個(ge) 已有的法律網絡基礎之上,進一步總結凝練來製定的,是在算法規製方麵的一次進步”。
王四新說,規定從(cong) 外圍要求企業(ye) 不利用算法作惡,很容易做到,但是想讓算法公開透明,這對企業(ye) 而言是一種挑戰。綜合來講,政府作為(wei) 公共服務的機構,應該以監管者的身份,來對企業(ye) 進行實時監管,避免算法成為(wei) 監管黑洞。
“算法歧視,不光是大數據殺熟產(chan) 生的價(jia) 格歧視,還有些標簽化的歧視。比如電商平台會(hui) 判定你的價(jia) 值,覺得你價(jia) 值高就推薦好的白酒,認為(wei) 你價(jia) 值低就總推薦九塊九包郵,這對消費者的人格也是一種侵犯,先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再推薦商品。”朱巍說,這可能是我們(men) 國家之後要完善的立法方向。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品芝 實習(xi) 生 潘澤強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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