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進一步加大留抵退稅實施力度
財政部網站22日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加大小微企業(ye) 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ye) 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e) (含個(ge) 體(ti) 工商戶,下同),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ye) 存量留抵稅額。
《公告》稱,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e) ,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ye) ,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ye) ,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公告》明確,加大“製造業(ye)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e)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chan) 和供應業(ye)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e) ”、“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ye) ”和“交通運輸、倉(cang) 儲(chu) 和郵政業(ye) ”(以下稱製造業(ye) 等行業(ye) )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ye) 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ye) 等行業(ye) 企業(ye) (含個(ge) 體(ti) 工商戶,下同),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ye) 等行業(ye) 企業(ye) 存量留抵稅額。
《公告》稱,符合條件的製造業(ye) 等行業(ye) 企業(ye) ,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ye) 等行業(ye) 中型企業(ye) ,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ye) 等行業(ye) 大型企業(ye) ,可以自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孫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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