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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4月14日啟動 7月11日起公示

發布時間:2022-04-12 15:11:00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今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4月14日啟動,7月11日起公示

  4月12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發布消息,本市2022年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將於(yu) 4月14日早8時正式啟動,申報期限為(wei) 30個(ge) 自然日,至5月13日20時截止。7月11日起,年度落戶人員信息將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公示。

  申報工作分五個(ge) 階段

  申報期為(wei) 30個(ge) 自然日

  本年度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分為(wei) 五個(ge) 階段,具體(ti) 時間安排如下。

  一是申報階段,從(cong) 4月14日8時至5月13日20時,共計30個(ge) 自然日。

  二是部門審核結果匯總階段,從(cong) 5月14日至6月2日,共計20個(ge) 自然日。

  三是審核結果查詢階段,從(cong) 6月3日8時至6月10日20時,共計8個(ge) 自然日。

  四是部門複核及積分排名階段,從(cong) 6月11日至7月10日,共計30個(ge) 自然日。

  五是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從(cong) 7月11日起,公示8個(ge) 自然日,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可辦理落戶手續。

  2022年,本市積分落戶規模將繼續保持穩定,為(wei) 6000人,並實行同分同落。

  確保誠信申報

  弄虛作假將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第十七條規定,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應確保所填報指標信息真實準確,並共同對填報指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當年及以後5年內(nei) 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對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注銷,並遷回調京前戶籍所在地。對用人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後5年內(nei) 不受理該單位積分落戶申請事項。在積分落戶過程中,如有相關(guan) 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嚴(yan) 重違反向行政機關(guan) 做出的承諾,相關(guan) 失信記錄將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如有涉嫌犯罪行為(wei) ,將移交司法機關(guan) 依法處理。

  為(wei) 嚴(yan) 肅申報紀律、規範申報秩序、震懾違法犯罪行為(wei) ,維護廣大遵紀守法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本市在前期已通報處理4批共27名弄虛作假人員的基礎上,近日又查明10名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wei) ,涉及不如實填寫(xie) 婚姻關(guan) 係存續時間、使用無效婚姻關(guan) 係憑證、存在刑事犯罪記錄等情況,目前已依法依規予以嚴(yan) 肅處理,相應情況同步在積分落戶服務專(zhuan) 欄進行通報。2022年,本市將進一步嚴(yan) 格審核,擴大數據共享,加強聯動核查,確保積分落戶工作全程在陽光下運行。

  本市積分落戶工作

  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務

  對於(yu) 本市積分落戶工作具體(ti) 安排,提醒申請人及時關(guan) 注權威發布信息,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積分落戶服務專(zhuan) 欄(https://rsj.beijing.gov.cn/jflh/)查詢了解。

  為(wei) 準確規範填報,節省反複修改時間,申請人可在申報前,對房屋租賃合同備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學曆學位備案信息或認證信息等做好查詢工作,核實無誤後再行填報。

  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提醒用人單位和申請人,本市積分落戶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務。2022年積分落戶申報在即,用人單位和申請人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記者 代麗(li) 麗(li)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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