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中新財經5月19日電 據銀保監會(hui) 網站19日消息,為(wei) 加強銀行業(ye) 保險業(ye) 監管統計管理,規範監管統計行為(wei) ,提升監管統計質效,結合當前銀行保險監管統計工作實際,中國銀保監會(hui) 研究起草了《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包括總則、監管統計管理機構、監管統計調查管理、銀行保險機構監管統計管理、監管統計監督管理和附則等六章,共三十三條,重點就以下內(nei) 容予以規範:
一是明確歸口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監管統計工作歸口管理要求,對監管統計管理機構歸口管理部門職責作出界定,對銀行保險機構歸口管理部門職責予以明確,同時列明各相關(guan) 主體(ti) 職責邊界。
二是明確數據質量責任。為(wei) 督促銀行保險機構重視數據質量,《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銀行保險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監管統計數據質量承擔最終責任。
三是強調數據安全保護。根據2021年9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相關(guan) 規定,《征求意見稿》在職責範圍、統計資料管理製度、監督檢查中增加了涉及數據安全保護的監管內(nei) 容,明確提出監管統計工作有關(guan) 保密要求。
四是對接數據治理要求。充分吸收近年來中國銀保監會(hui) 對銀行保險機構數據治理的監管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將本單位監管統計工作納入數據治理範疇。
五是重視數據價(jia) 值實現。為(wei) 引導銀行保險機構不斷提高數據分析能力,充分挖掘發揮監管統計資料價(jia) 值,《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監管統計數據分析應用相關(guan) 要求,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充分運用數據分析手段,開展數據分析和挖掘應用,充分發揮監管統計資料價(jia) 值。
下一步,中國銀保監會(hui) 將根據社會(hui) 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見稿》並適時發布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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