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數字經濟立法步伐
要盡快出台綜合性與(yu) 激勵性兼顧的法律法規,提升綜合治理效應,使數字經濟領域的法律規範體(ti) 係更加完善。一方麵,要健全相應的司法保障機製;另一方麵,要建立精準、協調、有效的監管治理體(ti) 係。
日前全國政協召開的“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專(zhuan) 題協商會(hui) 指出,要不斷做強做優(you) 做大數字經濟,使之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公布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加快數字經濟領域立法步伐。進一步加快我國數字經濟立法護航步伐,為(wei) 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顯得至關(guan) 重要。
數字經濟是繼農(nong) 業(ye) 經濟、工業(ye) 經濟之後的主要經濟形態。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成效顯著。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39.2萬(wan) 億(yi) 元,占GDP比重為(wei) 38.6%。《“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核心產(chan) 業(ye) 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0%。創新性、強滲透性、廣覆蓋性等特點,決(jue) 定了數字經濟成為(wei) 推動經濟轉型的新引擎,但同時也存在數據安全保護不足、個(ge) 人信息泄露等痛點難點,一定程度上製約了其規範健康發展。對此,諸如《數據安全法》《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等一係列法律法規相繼出台,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依然存在不同領域和層級法律規範之間銜接不暢、一些前沿領域立法滯後等短板。如何進一步統籌協調,盡快出台綜合性與(yu) 激勵性兼顧的法律法規,提升綜合治理效應,使數字經濟領域的法律規範體(ti) 係更加完善,成為(wei) 題中應有之義(yi) 。
首先,要健全相應的司法保障機製。數字經濟的司法保障須在找準盲點、厘清難點、疏通堵點上下功夫。一是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科技手段,探索運用智慧司法新模式。通過建立係統集成、數據集成、功能集成於(yu) 一體(ti) 的在線訴訟平台,實現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務。二是聚焦電子證據、智能合約等應用場景,積極探索“區塊鏈+司法”新模式。建立完善的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區塊鏈智能合約係統,從(cong) 而有效革新取證存證方式、深化網絡訴源治理,解決(jue) 電子證據取證存證成本高、效率低等弊端。三是規範技術應用,創新審判模式,製定電子證據司法審查規則,提高糾紛處理效率。應通過設置庭審技術輔助人員、加強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應用等方式,將符合互聯網審判規律的技術平台與(yu) 新型訴訟、裁判規則深度融合,構建全流程智能司法模式。與(yu) 此同時,還需深化典型案件分析,為(wei) 司法實踐提供可借鑒的指導案例,確保司法治理科學、高效。
其次,要建立精準、協調、有效的監管治理體(ti) 係。在數字化時代,數據成為(wei) 關(guan) 鍵生產(chan) 要素和重要資產(chan) ,數據行為(wei) 的監管顯得愈發重要。行業(ye) 壟斷、數據濫用、算法操縱、技術性拒絕等數據風險普遍存在,對傳(chuan) 統監管治理方式提出了挑戰,亟需創新監管思維,借鑒先進監管手段,構建精準、協調、有效的監管治理體(ti) 係。要探索對於(yu) 數字經濟監管的新路徑新方法,持續完善以《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等為(wei) 主體(ti) 的法律體(ti) 係,加強數字經濟行業(ye) 與(yu) 平台監管的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分領域分行業(ye) 的數字經濟監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ti) 化的監管體(ti) 係。應充分運用先進科技手段,輔之以稅收和財政政策,建立數據協同監管協調機製,消除監管盲區,從(cong) 而實現精準監管。通過采取靈活、協同、精準的監管措施,切實提高我國數字經濟監管體(ti) 係和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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